讨论一下关于夫妻资产清算的方式
背景介绍
男方父母在2003年卖掉房子,然后用部分卖房款在2004年资助小两口出国创业,成了公司,注册资金,律师费用和采购货物等相关费用当年大概40万人民币,男方家庭全资承担所有费用,后经过小两口多年打拼,把男方父母给的创业款陆续还给了男方父母,因为老人当年把房子卖了,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后来在2009年小两口出资30万给父母购置一处房产含装修费用,后又陆续给男方父母20万,房产现价值300万人民币。小两口给女方家里也陆续给了钱,具体数额在这里不做计算。女方提出财产清算,完全因为感情不和,期间男方并没有原则错误。
1女方认为,当初成了公司的时候父母资助的资金算借款,后面公司经营中,已经把当初的资金还给父母,所以公司和父母毫无关系。所购房产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打拼创造,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资产,所以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升值部分也在分割范围内。
2 男方认为,如果男方父母当初给的钱女方认为算借贷,还了就没事了,那男方父母买房的钱也可以算借贷,男方父母还给小两口50万,这个房产就和小两口无关了。 或者 如果女方认为夫妻投资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受益,那父母当初给的钱是不是也应该算做小两口前期创业的全资天使投资,父母在公司里占用部分股份。
想听听大家意见有两个问题
1 男方和女方的方法清算方式哪个比较合理?
2 这件事件后,认为应该离婚的朋友给个A,认为还能在一起的给个B吧。评分完成:已经给 福特野马 加上 1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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