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婆婆要我还钱
离婚将近一年,离婚的原因是前夫长期婚外情。孩子一周他带一天,我带六天,财产分割大概他三我七,他付抚养费,我们都是全职工作,他工资大概是我的2倍半,坐标澳大利亚。 6park.com最近前夫辞了澳洲的工作,带着婚外情对象要去新加坡工作,想带小儿子在寒假期间离开澳洲8周,我说可以,但是你要告知你的新工作单位或者新工作地址, 这样万一孩子到时不归,我起码知道到哪里去找你, 前夫坚持不告诉,说与我无关,坚持保密,那我也坚持不让老二离澳。(我的律师也是坚持我知道他的行踪之后才让他带孩子出国) 6park.com没想到这激怒了前婆婆,她通过老大儿子(12岁),给他发短信,说我狠心绝情,不让他们假期看孩子(其实小儿子今年10月份才从国内爷爷奶奶那里回来)。她说,因为我不同意她孙子放假回去,他们老两口没事做,就趁那段时间去旅游,由此带来的旅游费用, 我要还她的钱。 6park.com这个钱的典故是:大概3年半前,我们还没离婚,前婆婆亲妹妹的儿子也就是我前夫的表弟移民到澳洲,刚来没地方住,我邀请他住到我们家(当时前公婆也在),大概住了一个半月,后来她妹妹为了表示感谢,给了前婆婆4000澳元,也是让她转交给我的意思。 6park.com我理解老人家假期不能见到孙子的懊恼,但是在我们已经离婚大半年的情况下,居然觉得我应该还他们这笔钱,而且还让我才12岁的儿子传话,让孩子卷入。 6park.com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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