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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楼主说了 由 我说了算 于 2021-09-07 18:18
关系良性循环。虽说当初受恩者是楼主的老公,但既然结婚了,楼主也是间接受恩。这事,夫妻俩要商量好对策,由她老公出面处理才好。她公公提出占房子的1/3,要的也只是一个心安。我觉得本金30万是该还的,利息是坚决不给的,这样能让老人和自己都可以默认是承了他借钱的情。通过别的名义(比如生活费等等)来补偿利息和偿还恩情。楼主老公从来没有偿还过30万,也从未跟楼主说过要还30万,所以楼主才会用"突然"一词形容她公公的说法。从个体来看,楼主老公还房贷,最终能留有一套房屋资产。楼主的钱都花在家庭开销和孩子教育,最终只培养出优秀的后代要独立的(会跑掉),让人觉得吃亏。但从团体的角度看,房子和优秀的孩子都是属于这个团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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