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婚姻家庭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女子独自买车买房,分手后男朋友竟说:分我一半!
送交者: BLUESKYUK[★★★★声望勋衔17★★★★] 于 2021-11-30 18:13 已读 9857 次  

BLUESKYUK的个人频道

浙江杭州一对情侣同居 4 年后分了手。男方认为,房子、车子虽然是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女方独自出钱买的,但他有负责打包、送货、买菜做饭、缴纳物业费等付出,应该属于 " 共同经营 ",这些都是 " 共同财产 ",自己也有一半份额,并为此去法院起诉。 6park.com

6park.com

同居后分手

女方买的房男方要分一半走

小花多年前来到杭州打拼,并把服装批发生意做得挺好。但在老家的父母对她还没结婚这件事很着急,催婚催得紧。当时,25 岁的小花经人介绍认识了隔壁村的小李。两人恋爱后,小李也来了杭州,两人开始同居生活。

2016 年时,小花在杭州买下一套总价 200 多万元的房子,她自己出 50 万元首付,并独自办理房屋按揭贷款。

2017 年初,小李、小花在老家摆酒举行婚礼,但没有登记结婚。在之后的时间里,小花独自出钱装修房子、买车位,后房子所有权登记在小花一人名下。

相处下来,小花觉得小李不上进,在同居的第四年提出分手。

一直希望能尽快结婚的小李提出,分手需赔他青春损失费。两人对此争执了一番后,小花表示可以给小李 13 万的补偿,但小李坚持要 21 万,两人就此谈崩。

后小李将小花起诉到杭州西湖法院,要求小花返还彩礼,并认为两人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因此小花购买的房与车位属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一半份额。因房屋和车位都在小花名下,小李要求折价分割,即要小花补偿他 103 万余元。

算不算共同经营

双方说法不一

庭审时,彩礼钱要不要还、同居期间女方买的房子与车位是否为共同财产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对于彩礼钱,小花在庭审中表示,结婚时她并没有收到彩礼钱。

小李则把他的舅舅、双方的介绍人喊来作证。小李舅舅说,据他所知彩礼说好 6 万,但实际分两次共给付了 4 万。

对于双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小李认为,两人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他除了负责打包、送货等体力活,还在家中买菜做饭、缴纳物业费等,所以属于共同经营;房屋装修、每月还的按揭款、家庭日常开支等均依赖生意收入,产生的收益应归共同所有。

小花则给出不同的说法。小花在认识小李之前,就在和朋友合伙做服装批发生意。小李来杭州后一直没稳定的工作,她便让小李来店里打包,并给小李发工资,直到小李转去做网约车司机。因此小花认为,小李所谓的共同经营并不存在,小李提出的两个诉讼请求都应依法驳回。

庭审时,小花也请来自己的合伙人为经营情况作证。

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

期间获得的财产当然属于共同所有吗?

西湖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与证人说的彩礼金额不一致,小李对差额部分的解释为过年、过节时另给的钱,但这显然不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财物的彩礼范畴。

结合双方提供的聊天证据,小花说给小李一笔钱的对话中,并没有提及款项性质,从前后文看,这笔钱是分手后小花给小李的作价补偿,并非彩礼返还。庭审时,小花也否认收到过彩礼,因此,西湖法院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不支持。

对是否是共同财产这一点,西湖法院审理认为,对同居期间一方获得的财产另一方并不当然享有共有所有的权利,小李对 " 共同所有 " 负有举证责任。根据现有证据,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之前,小花就在经营服装批发生意,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基础。店铺使用的也是在小花合伙人名下的银行账号,小花辩称合伙人不是小李具有合理性。

小李虽提供打包送货的证据,但仅能证明其对经营事项付出劳务,没有证据证明他与小花共同经营合意或者实际出资经营,或者对经营事项具有决策权,因此经营收入不属于同居期间双方 " 共同所得 " 的收入,小李并不享有该权益。

综上,西湖法院对小李的第二个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西湖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后小李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该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中的原被告是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法律强调的是身份关系,并不要求夫妻双方付出同等的劳动、智力才能共同所有。小李、小花不具备配偶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并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

来源:杭州交通 918(hzfm918)

喜欢BLUESKYUK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BLUESKYUK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婚姻家庭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