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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日企负责人被逮捕 去年9月,司法部部长亲自出面参加记者招待会,认定在美日本汽车零件厂商 人为压低价格,进行不公平竞争,触犯了的禁止垄断法。到2013年12月底,司 法部已经对其中21家日企开出18亿美元的罚单,并将20名日企负责人逮捕入狱,判处1~ 2年监禁。 日本汽车业的“秘密”:黑社会式的抱团文化 日本生产厂商最大的竞争力之一就是一种被称为“系列(Keiretsu)”的商业操作。 我们可以从疯狂占领汽车市场的丰田汽车的做法窥其一斑。丰田汽车从日本国内带 来很多配套的零件厂商,丰田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都交给他们生产,在本土形成一种 肥水不外流的封闭的供求系统,这个系统日本人称其为“系列”,发音为“Keiretsu”。 之所以称其为“封闭供求”关系,是因为丰田汽车和他们之间价格以及供货关系是 有市场分隔开的。丰田汽车只向系列厂商求货,系列厂商必须优先满足丰田的订单,而 且价格比市场价便宜很多。乍看来,这是一种对零件厂商不利的交易,但事实上零件厂 商也会得到很多好处。 第一,丰田汽车销量大,垄断丰田汽车某一零件的生产、供应,即使价格便宜,“ 系列”内的零部件企业也不会亏钱。丰田汽车的订货,保障了他们的生存空间。第二, 丰田汽车名声在外,能成为丰田的“系列”,本身就是一种市场信誉,也是对产品的质 量证明。第三,利用剩余生产能力,为其他品牌的汽车企业提供零件,但这时的价格却 是市场价格,有时甚至高于市场的价格。这样就保证了系列厂家的利润。去年《哈佛商 业评论》甚至把“系列”当作日本企业成功的秘诀,但我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撰文指 出“系列(Keiretsu)不是竞争力的本质”。 话说回来,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其汽车厂家不来仿效呢?那是因为这种操作有两 个前提:第一个前提是汽车厂家必须对市场有决定性的影响,无论是在份额上还是在知 名度上;第二个前提是系列厂商间必须抱团,坚守内部秩序,共同对外,不出“叛徒” 。这两个条件并不容易凑齐。即使是日企,初来乍到的开拓期也没有能力做到。如果不 是日企,即使有了巨大份额和知名度,没有一种封闭式的,甚至是黑社会式的抱团文化 ,肯定有人会受短期利益诱惑而成为“害群之马”。 日车企在中国同样采用这一“模式” 丰田汽车对系列厂商的管控,几乎达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他们派技术人员前往系 列厂商管控质量,派财务人员去管控成本计算,甚至连企业理念和日常运营都要插手。 他们知道每个零件的具体成本,并且自己动手不断降低其成本。可以说加入了系列,就 等于上了贼船,你就别想离开了。不过,丰田肯定会让系列们有饭吃,针对那些没有国 际市场,却维持大规模生产的中小企业来说,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他们之间是一种互惠互利,是一种日本式的默契,他们称其为“和”。“系列”里 肯定有家长,在丰田系列里,家长就是丰田汽车,卖给丰田的价格是多少,丰田管得住 ,卖给竞争对手的价格是多少,丰田更管得住。如果丰田哪一天发现不卖某个零件给竞 争对手就可以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的话,他命令系列厂商拒绝卖相应零件给竞争对手, 不费吹灰之力。既然叫系列,属于同一个系列的厂家就不是一家两家,通常是几家甚至 几十家。 尽管从禁止垄断法来看这是一种犯罪,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根植于日本文化的企业文 化,在日本企业界里是普遍现象,当然就没有“有罪”意识。这也是对日本企业容易形 成垄断巨头的直接解释。 仔细观察包括中国在内的日企行为,日本企业几乎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 购日企以外的零件或材料。只要有日企参入,即使贵了很多他们也会从日企采购。如果 日企在某个领域做大,那日企控制价格就成为自然的事情,这就是现在发生的事 。这明显涉嫌违反“发托拉斯法”,所以才有了开头司法机构重罚日企、 逮捕日企负责人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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