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可以组成特别委员会,拿港中大校长试法
香港教育界和大学这些年出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欠缺具体法律解释和操作的细则。 为什么造成了这个现状,有历史原因,还有就是社会里的一些‘崇洋’的潜意识在严重的影响着一部分人的言行。因为个人很多复杂的利益生怕站在大陆一边就被西方人抛弃,被周围有相似想法的人看成另类。
最近几个港中大的视频,应该是比较清楚,学校领导方在拖延。一个副校长在视频里左右劝慰,不给予直接的回答。 当然,没有校长,校董会的一致意见,他那里敢自作主张,明确表态。问题关键还是校长本人,这个领导责任不是说推卸就可以干干净净,斯斯文文全身而退的。到头来,现在学生会的成员在几年以后才可能看清到底自己曾经做了什么,是怎么成了别人的棋子,当了炮灰。
这些铺垫还可以说很多,直接给建议吧。 既然发生了最近这类事件,立法会完全可以成立一个特别询问委员会,由资深议员主导,多位议员组成。按照香港基本法,本着公开严肃认真负责的原则,召唤港中大校长及几位相关学校负责人,在委员会上解释学校校园里发生的事件,背后原因和处理意见,对触犯法律的行为,按照基本法提出处理意见。 委员会把报告上交立法会和高等法院,依法治港。
当然这就是一个建议了,毕竟好说的事情,有时候做起来非常难。 要不就不会出现类似事件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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