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二调、三收款
第二次郑州会议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以后,1959年2月下旬,毛泽东赴河北、山东、河南三省调查研究,发现八届六中全会《决议》做出的关于纠正 “共产风”的决定精神并未贯彻,“一平、二调、三收款”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于是,毛泽东于2月27日至3月5日,在郑州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专门研究纠正 “共产风”的问题。在会议中,毛泽东对“共产风”进行了更严厉的批评。他说:“从去年9月人民公社成立后,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主要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猪、鸡、鸭、(有的部分,有的全部)无偿归公社,还有部分桌椅、板凳、刀锅、碗筷等无偿归公社食堂,还有大部分自留地归公社……。这样一来,共产风刮遍全国。他批评说: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都还采用赎买政策,怎么可以无偿剥夺农民的劳动成果呢?这样做,实际是抢产,没给钱,不是抢是什么?这样下去,一定垮台!” 他又说:“我代表一千万队长干部,五亿农民说话,坚持右倾机会主义(按:当时如果谁反对刘少奇推行的‘共产风’就被他们批判为右倾,所以毛泽东这样说---笔者注),贯彻到底,你们不跟我贯彻,我一个人贯彻,直到开除党籍,要到马克思那里告状!” 为了引起大家重视,在3月5日的发言中,毛泽东严厉的批评说:“共产主义没有饭吃,天天搞共产,实际上是抢产,向富队共产。旧社会谓之贼,红帮谓之抢,青帮叫偷,抢和偷的科学名词叫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他把‘共产风’上纲为‘左’的修正主义,冒险主义。他批评说: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想快反而慢。武昌会议时,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已弄清,但根本不执行,等于放屁。” 毛泽东讲的这些话,显然是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等人拒不执行武昌会议精神和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批评。毛泽东在会上多次讲话,他强调要整顿公社内部的所有制,进一步解决“共产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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