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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暴力 香港大律师蔡维邦辞公职“割席”
送交者: lbsy[☆★★澳洲炮长★★☆] 于 2019-10-16 6:59 已读 1802 次 3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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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日前致信公会主席戴启思及其他执委,辞任公会副主席及其他职务。 

当地时间10月15日,蔡维邦在《南华早报》发表文章,表示身为大律师必须对近日激进示威者的暴力予以谴责。但因大律师公会选择沉默,自己与公会分歧甚广,因而选择离任。 另据香港《明报》报道,蔡维邦曾是香港“旺角暴乱”涉案人员梁天琦的辩护律师。梁天琦是提出“时代革命”口号的标志性人物,曾在去年参与、组织旺角暴乱,于2018年因暴动罪获刑6年。蔡维邦现在能做出这种改变,是非常罕见的。 蔡维邦在文章表示,大律师公会对于示威者的暴力“可耻地保持沉默(have been shamefully silent )”。 他提及,近日在电视上看见激进示威者纵火烧银行,破坏商店、餐厅、港铁站,以及袭击政见不同者。他们目无法纪,令社会秩序瓦解,不但影响市民,亦对香港经济及有限的自治带来严重影响。 蔡维邦留意到,不少犯法的示威者宣称已有心理准备入狱,及被标签成“义士”。他指出,各种破坏行为绝无意义,无人会认为持续的纷乱最终会达至“真民主”。 蔡维邦还严斥为激进示威者开脱罪责的“意见领袖”,称“虽然政府在处理此次事件有误”,一些警察“亦可能滥暴”,但仍然不能合理化一个人的罪行。 蔡维邦强调,大律师特别有责任谴责激进示威者及纵容他们的人,可是大律师公会的大部分成员却一直沉默;由于他的立场与公会分歧甚广,因此离任。 蔡维邦发出警告称,如果有大量人不尊重法律,社会秩序就会瓦解,而当示威者眼见有人认同他们,就会采取更加激进的行为。大律师公会需要向社会表达不能认同暴力的信息。 
据《星岛日报》10月12日引述消息称,蔡维邦辞职的导火索,是公会在9月17日发布的内部通告。公告指大律师可在没有律师或法律代表陪同下,只要证明信件,便有权单独召见被捕者。 报道中提及,大律师公会曾发表声明,指公会成员在为被捕者提供法律支援时被警方阻挠,并曾对此向警务处致信投诉。但蔡维邦对于公告的发表不知情,并认为通告内容有误。 公会拖延10天后,才另发一张通告修正内容,表明:如果律师或法律代表“未能出席”(如深夜或不方便),在必要时大律师可在前者缺席下,与被捕者见面及拿取指示。 蔡维邦认为公会没有坚持法治原则,还卷入政治立场,即针对警方、漠视示威者的暴力行为,让公会数十年来公平公正、独立专业的形象完全崩溃,损害公会成员权益,甚至会危害香港的真正稳定。 10月9日,蔡维邦辞去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职务,他在辞职信中透露:与大律师公会立场不同,认为留在公会可能贡献不大,故辞去公会所有职务。 现年48岁的蔡维邦于2000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执业范围主要为刑事法,于去年获得资深大状的衔头。蔡维邦于2008年、2009年、2017及2018年均获大律师公会选为执委,他自2010年开始已是公会纪律委员会及刑事法律与程序委员会的主席。 ...转自多维新闻网http://www.dwnews.com...157122711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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