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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线丨他们求美国“你们帮我啊,帮我打自己人”
送交者: wwwyu[♂★★★★声望勋衔18★★★★♂] 于 2019-11-21 21:49 已读 698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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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19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审议通过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今日,我多个部门对此予以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严正指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任何外部势力不得干涉。

目前尚无法得知特朗普是否会签署以及什么时候签署。如果特朗普否决,法案则会返回参众两院重议,此时两院再次投票,如果都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则法案在没有总统签名的情况下,生效成为法律。如果在任何一院没有取得三分之二票,则法案修改后再呈递给总统签名,否则直接流产。

有分析认为,就所谓“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而言,目前在理论上已经取得美国国会一致的支持,因此即便特朗普予以否决,法案也将成为法律。由于两院通过的法案版本上有所不同,需要磋商达成同一版本。

这项法案一旦成为法律,将给香港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就此,深圳卫视&直新闻客户端记者专访了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大律师。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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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

以下是专访的文字实录。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所谓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在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对香港有什么影响?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大家心里有数,美国一定会通过这个法案的。原因就是这个法案讲的是所谓的人权自由民主,其实是美国在对于自己有利的情况下,用来制裁别人和其他国家的动作,是相当霸道的一个“法律长臂”。法案基本的意思是每年都会审视对香港的政策会不会有什么优惠,如果要保持这个优惠地位的话,他们就要香港的发展符合所谓他们自己想要的人权自由。如果有的官员做的事,他们认为“影响了香港人权自由的”,就可以制裁,包括不发美国签证、或者封其在美国的资产等等。

其实我们都能预想到美国会通过这条法案的,中美贸易战到现在也没达成贸易协议,另一方面,香港现在正处于动乱,外围因素包括受台湾选举的影响,社会治安方面美国又暗中“活动”,想在香港制造乱子,目的就是让更少的国家和它竞争。在这么大的国际形势之下,通过这个法案是预料之内。美国总统会不会签、什么时候签,都是未知。如果签的话,可能有些在名单上的香港人随即会受到制裁。

至于香港本身,美国之前对我们的最优惠、或是比较优惠的贸易政策会不会受到影响呢?这个要观察。我觉得这个要看美国总统自己如何衡量同中国的关系,这个法案是签还是不签好,要等他自己决定。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有的香港人士跑到美国去要求通过法案,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能代表广泛的香港民意吗?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香港有的人跑到美国去游说,所谓的推动这个法案让香港发展自由民主,他们幻想的是政治方面可以有一些助力。香港人其实对这些人物的意见很大,因为你这么做可能是害了香港的经济。香港的优惠地位受到影响的话,影响的也是在香港打工、做生意的人。我觉得他们的做法是很自私的,还有,他们到了美国拉着别人的裙角,求美国“你们帮我啊,帮我打自己人”。这在政治伦理上也是很不道德的。

他们求美国“你们帮我啊,帮我打自己人”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几天前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禁蒙面法》违宪,它的依据是什么?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几天前,香港高等法院出了一个裁决,是关于香港政府利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法例的,这法例是说行政长官为了防止香港有公众危害的情况出现,需要立一条《禁蒙面法》,高院认为该做法过分,也都认为用公众危害这个概念所订立的法例不符合《基本法》,认为《禁蒙面法》本身有部分也都不符合基本法。

这份判词长达106页,我自己是不同意这个判词的,主要的原因是1997年2月23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还没有成立时,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一个决定,采纳了《紧急法》作为香港(被殖民统治时期)原有的法律,但是可以在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后延续实施、适用。在这个情况之下就很清楚了,《紧急法》并不抵触《基本法》,我认为高等法院这个判词和人大常委会1997年的决定是相违背的。当然了,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宪制上的权力大于高院裁决的,我希望香港政府上诉,一路走我们的司法程序,然后看看终审法院会如何处理。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前几天警方记者会上说,通过执行《禁蒙面法》而拘捕的人士只有三位,您觉得其实在执法力度上还有哪些可以做的?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禁蒙面法》实施以后,在街上参与游行示威的人也少了很多,只留下那些“勇武派”,还有最可惜的是引了很多中学生出来,有的只有11岁,可能还只是小学生。未成年人出来犯罪,很多家长觉得痛心,我们也觉得很痛心。

当时引用《禁蒙面法》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想小朋友、校长、老师都知道,不可以蒙着面出来犯法,希望可以让他们醒悟。事实上,上街人数的确是少了,但对方为了保持(示威者的)人数就把黑手伸到中小学里面,“招募”学生。我认为,《禁蒙面法》因为高等法院这个裁决暂时不能用,但参加这些非法活动、非法集会甚至是暴动的人,警方仍然可以加大力度执法。最近理工大学事件,应该就是中文大学搞事的那群示威者去了理工,警方包围他们,逐个逮捕。我认为这是很有必要的,真的要有一次比较大规模的逮捕行动。就算不是马上逮捕,也都取得他们的身份证资料记录在案,之后再慢慢追究。因为如果没有阻吓的话,止暴制乱是很难的。

而且就高院对《禁蒙面法》违宪的裁决,政府一定会上诉的,因为已经开始司法程序了。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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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客户端记者:现在香港首要大事是止暴制乱,这要靠警方执法,您怎么看曾经满意度这么高的警队从2014年开始支持度和信任度一路下滑的现象?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其实香港的警队在亚洲是最好的,声誉也是最高的,很专业,而且香港的犯罪率在全世界都是数一数二的低。但为什么享有这么高的声誉,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这不单单是一个警民冲突的问题,现在是有一个政治斗争在这,里面包括很多文宣的工作。

几方面都应该一起做,光靠警察是不行的,警察唯一可以做的是,真正有骚乱的时候将其减低,或者维持某一个范围。但是往后的检控、司法的工作都要追得上。如果追不上的话,对方的文宣不停地打警察,将止暴制乱的过程中一点点的错处放大发挥。因为五个多月不停的冲突,看板在无限扩大。忽然之间编造一个故事,说太子站死了几个人;忽然间又说在海面找到某个女士的尸体,完全不查,就说是警察做的。我自己认为这种抹黑手段是国际级别的,不是香港自己可以应付得了的。通过五个月的抹黑,止暴制乱都没停止,当然警察受的压力是最大的;一直在前线打,他们受到的批评也最多;他们犯错的机会也可能最大。因为其他人都不动,不动就不会出错。而警方拼了性命帮你做事的时候,犯错的几率也增高了。所以这么高声誉的队伍,一路被对方的舆论、文宣、还有实际执法中遇到的困难一路拉低,我觉得很可惜。如果不是这么中性和专业的队伍,不会到现在还每天站在那儿打的。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我们走访发现,真的有很多市民相信831太子站死人的谣言,就像您刚才说的对方的文宣舆论战是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香港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第五权”的出现。行政立法司法这三权,媒体是传统的第四权,第五权就是社交媒体和网络。社交媒体无孔不入,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攻击和制造一个假议题。有的小朋友在家里面看,家长们可能都不知道。所以这几天,有的爸爸妈妈从理工大学领了自己孩子出来,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别人引诱走了,他们觉得很伤心,自己的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被洗脑了。第五权不是这么容易处理的,但香港一定要处理,另外内地也要小心,不要让第五权渗入。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说到香港还处于止暴制乱的阶段,其实大家也很关注中央对香港局势的关注和表态。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就高院判词这方面,港澳办和法工委的表态是对的,因为香港正处于止暴制乱阶段,大家应该明白公众危害是确实存在的,不能说政府这个决定做得过分。我不觉得过分,现在到了个地步,还在说《紧急法》里引出《禁蒙面法》不符合基本法,这影响就大了,你(高院)是不是说整条《紧急法》都不妥当呢?这件事一定要搞清楚,所以政府一定要上诉。另一方面,那边又在扔汽油弹,又有弓又有箭,又有镪水淋街上的人,还有私了,市民人心惶惶,又不知道几点能上班,能不能返到工,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出一个《禁蒙面法》,其实行政立法司法是不是觉得是该有必要出的?这是我的看法。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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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客户端记者:那您觉得除了《紧急法》,港府还有什么工具可以有效使用的吗?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有人说《基本法》第18条可用,不会的,香港还没至于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或者是影响国家安全。我的看法是既然开始了《禁蒙面法》的司法程序,那就走完这个程序。

其他工具也有的,如果政府愿意设立一个临时法庭。比如英国在2011年大骚乱之后,马上就有一个临时的24小时法庭工作,人抓了就审、之后判罪进监狱,这个作用是什么呢?作用是要让人看到,犯罪是要付出代价的,你后面的滋事分子不要再加入了。香港骚乱这都五个多月了,真真正正审完进监狱的,我都不知道有哪几个,可能有,也都是几个而已。变相地,他后面的人感觉不到“肉痛”,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对他自己这么危险的事。

另外警方也应该加人手了,现在惩教处有特别警察支援,但最好退休警察也来支持,我想可能最少要有一千人加入才够用。五个多月了,警察没打死过一个人,在其他国家,我相信类似的情况下,警察可能真枪实弹打死好多人。香港警队水平已经很高了,还被人渲染抹黑为“暴警”,心里一定是很不忿的。所以香港政府应该从法庭、律政司、警察的装备人手方面都要加强。如果不是这样,你怎么能够止暴制乱呢?就靠警方这么打下去?这个不是答案。

直新闻客户端记者:也有社会贤达说为了缓解社会撕裂,建议特赦一些年轻人,您赞同吗?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特赦的前提也要看证据够不够,实际上抓了几千人,也不是全部人证据都足够起诉的。好多年轻人被引诱进去,我不知道他们在里面斟茶递水还是扔砖头,是不是都有份去参与?暂时不知道,除非被拍到,不然不知道他们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最多就是“暴动罪”,如果是“暴动罪”,以年龄和求情程度,我相信不会罚得很重,不过会有犯罪记录。事后能不能特赦,法律上行不行,都要慢慢研究,但法庭轻判是可以的。

注:

《基本法》第十八条部分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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