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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负责审理涉国安案件的裁判官曝光
送交者: 牛员外[♂☆★★★★湖边健走★★★★☆♂] 于 2020-07-04 9:32 已读 659 次  

牛员外的个人频道

港府发言人昨日宣布,行政长官已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其中一名指定法官为驻西九龙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昨日下午已开庭处理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 6park.com

七一回归日为香港国安法生效首天,当日下午一辆疑插有「港独」标语旗帜的电单车,涉冲向警方防线,肇事男司机因涉嫌疯狂驾驶及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他于昨日被正式落案起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共两罪,成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检控案件,案件在西九龙法院提堂。由于被告现因腿部骨折,留医东区医院缺席聆讯,案件押后至7月6日或被告更早出院时间再讯,他期间交由警方看管。 6park.com

总裁判官苏惠德确认获委任 6park.com

港府发言人昨日宣布,行政长官已按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征询港区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其中一名指定法官为驻西九龙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并于昨日下午已开庭处理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 6park.com

案件昨由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控方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辩方为刘伟聪大律师。辩方透露被告现时仍在东区医院留医,因腿部多处骨折,目前未知何时可出院。辩方亦表示现时网上找不到处理国安法的指定法官名单,问苏官是否特首委任的指定裁判官,苏官则表示自己已收到聘书。 6park.com

23岁被告唐英杰现面对两罪,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20及21条;恐怖活动罪则违反第24条。 6park.com

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详情指,被告于本年7月1日在湾仔卢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骆克道和谢斐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6park.com

据了解,苏惠德于今年1月获任命为总裁判官。根据数据显示,苏惠德1972年在香港出生。1996年及1997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97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1998年起私人执业,直至2009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2017年起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 6park.com

两罪最高均可判囚终身 6park.com

另一项恐怖活动罪则指,他于同日同地,为胁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6park.com

被告面临的两项控罪,就分裂国家罪中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恐怖活动罪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6park.com

干犯国安法一般不准保释 6park.com

至于干犯恐怖活动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将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park.com

另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嫌疑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安行为,否则不准保释。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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