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觉得广电总局的文件有可商榷的地方 :)
其实俺比较认同楼下一些网友的意见,这事是一种退步。俺不是说广电总局的目的不对,但从重要性看,社会的长久的多元化和宽容比消除一个时期的娘炮文化位序要高。广电发文属于部门规章,是立法范畴,有长期影响。且从技术上看,娘炮之类难以界定,难免会产生随意解释,给社会文化带上紧箍咒。此为小得大损,有椟珠之嫌。 此其一。 俺觉得广电这么操作背后的原因在于广电的无能。社会文化需要的是引导,提供给社会更多正能量的文化产品。广电通过行政强制命令的方式明白告诉社会其无能力通过引导的方式让正能量成为社会主流,因为其无法通过提供更好的能为社会接受的文化产品来从娘炮文化中将受众拉过来,所以只能取其次硬来。就像说个笑话你不笑,就只能咯吱你,再不行就逼你笑。 当然,这背后也是有原因的。俺认为是由于监管当局对正能量文化表达方式限制过多,处处设雷,带着脚镣是做不出吸引人的好作品的。 此其二。 最后想探讨下怎么样是更好的做法。 俺认为至少有两个方面可以尝试: 其一,从资本入手。娘炮文化归根到底是资本为了回报造出来的毒品。所以根子上要从资本入手,将资本引向正能量作品,让资本能从正能量作品中获益更多。 其二,对创作多一点宽容。只要核心主题正确,符合社会要发扬的正确方向,表现形式不妨多点自由度,不要紧扣什么年代和服饰不附等等细枝末节。不同的作品有不同的受众层次,创作的目的是将正确的思想传递给相应的受众,而不是为了完全精确。 写得有点多了。:)评分完成:已经给 sprusr 加上 300 银元! 版主::)123于2021_09_02 13:01:41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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