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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生违反国安法被判监禁5年,不服上诉法院驳回,清华大学能不能一样待遇?
送交者: 忍者神鞭[☆品衔R4☆] 于 2022-11-30 7:18 已读 750 次  

忍者神鞭的个人频道

星岛网、东网等港媒消息称,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吕世瑜2020年在网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帖文,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此前被判监禁5年。吕世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报道称,此案为首宗针对香港国安法量刑指引的上诉案。香港高等法院今日(30日)颁下判词驳回吕世瑜上诉,维持原判。

  据东网报道,吕世瑜前年在网上煽动“港独”及出售胡椒枪,他早前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违反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原审法官以5年半监禁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有认罪情节,减刑判处监禁3年8个月。不过控方援引香港国安法条文,表示性质严重的案件最低刑期为5年,法官于是改判为监禁5年。

  报道称,吕世瑜未能获得减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今日颁布书面判词,裁定吕世瑜的认罪答辩不能适用于将最终刑期调整至低于强制性的5年最低刑期,维持原审法官判处的5年监禁刑期。

  报道称,上诉庭认同原审法官关于吕世瑜涉案罪行属香港国安法第21条下“情节严重”类别中“罪责较低者”的裁断。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所采纳的量刑起点监禁5年6个月是在合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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