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军事纵横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草庐说民主(二)
送交者: 草庐芷甫[♂★★★升斗小民★★★♂] 于 2019-11-21 17:12 已读 5364 次 26 赞  

草庐芷甫的个人频道

(二)天理 国法 人情 6park.com


6park.com

本来想晚一点儿说完民主,再说法制,但前两天刀锋兄和PR兄在跟帖中都说到法制才是重中之重,所以今天就先说法制。还是那句话,我理论水平不行,就是说说我自己的见闻和感受,欢迎补充和批评指正。 6park.com


6park.com

先点题,在我的家乡有一座县衙,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在它的二堂屏门的匾额上,则直接挂着“天理、国法、人情”六个大字。我记得有一年我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作为奖励之一,由一个副局长带队放假一天去参观这个地方。下面的县局领导很热情,安排了几大桌酒席,并领了十几个能喝的来做陪,一场厮杀都喝多了,饭后一行人就到县衙去参观,这地方名气很小,所以也没什么人,几十个穿制服的公安都涨红着脸,敞开着外套满身酒气的在景区里逛。这要是现在,是没人敢这么不注意形象的,要真是这样,第二天就会在朋友圈传开了,那就要吃不了兜着走。走到这幅著名的匾额下,副局长指着这六个字,打着酒嗝说:“你们好多都是大学生,你们说说这是什么意思?”大家虽都喝了就酒,但也知分寸,纷纷陪笑道:“还是局长给批讲批讲,我们读的都是书本上的死东西。”局长随后显摆了一大通,我清楚地记得他说的一句:“这六个字就是说我们在工作中既要循天理,守国法,但是千万别忘了人情,法是死的,可人是活的。”大伙儿纷纷鼓掌,马屁拍得山响,称赞领导就是站得高,看得远。其实局长说得也没错,很多关于这句话的官方解释都是这么说的:做事循天理,断案凭国法,处事合人情。但其实在唐朝以前这句话是:天理国法民情。后来为避李世民的讳,才改为人情,而在中国人情和民情区别还是很大的,否则,县太爷无论是清官还是昏官,也都不会把人情这样的字挂在头顶上。 6park.com


6park.com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有时候人情和民情是搅在一起的。下面我说一个我刚上班那年的故事,黑体字部分是摘录:1997年8月25日,刚刚创办三年的河南媒体《大河文化报》(即现在的《大河报》)在倒头条的位置刊登了一条新闻:昨晚郑州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白色皇冠拖着被撞伤者狂逃,众出租车司机怀着满腔义愤猛追。消息大意为:晚9时40分许,夜幕下的郑州市街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案。一辆牌号为豫A54010的皇冠2.0白色轿车,撞着了各自骑车的苏东海、苏磊父子。11岁的苏磊被当场撞飞,将皇冠车的挡风玻璃撞了一个破碎的大窝;他的父亲苏东海以及两辆自行车则被卡在汽车左侧的前后轮之间,逃跑的汽车拖着苏东海狂驰几百米远。义愤之下,发现此情的行人、出租车等一起对皇冠车围追堵截,终于将其逼停。送院后,内脏破碎、颅内严重受创的小苏磊死亡。苏东海被皇冠车拖拉得几乎体无完肤,从头到脚,伤痕深深。头发被鲜血浸透,右臂皮肤被摩擦殆尽。近凌晨1时,记者在事故处理部门被告知,肇事车司机已经接受讯问。 6park.com


6park.com

这就是后来轰动一时的张金柱案的第一篇报道。8月的郑州,依然热浪滚滚。这一年年初,2月19日晚,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逝世;5个月后,7月1日,中国从英国人手里收回了香港。大事频仍的1997年,发生于中原地带的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本不会成为全国舆论的一个焦点。然而,经过媒体报道后,事情的时程进入了另一个轨迹。大河报是国内首先对此事进行报道的媒体,8月26日,它接着报道了郑州市民对此事的强烈反应,但没有点出肇事者的姓名,只说“此人身份待核实”。27日,肇事者张金柱被刑拘的消息登上了大河报的显著位置。此人曾任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直至次年二月份,大河报对张金柱案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6park.com


6park.com

得知撞人、拖人的竟然是一个公安人员、还曾经是位领导,群众情绪更加激愤。大河报前副总编辑马云龙回忆说,舆情的愤怒并不是单冲着张金柱的,当时正值全国范围内群众对公安的情绪都很大,张金柱肇事逃逸成了点燃舆情的导火索。 6park.com

大河报的报道迅速被全国媒体转载。不久,在知识分子中具有深刻影响力的《南方周末》对此事进行报道,随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播出对此案的调查。张金柱案从中原进向全国,成为全国人民愤怒情绪的发泄点。正如张金柱的律师所说,张金柱已经超过了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的身份,变成了公安队伍中违法乱纪的典型代表,成了公安队伍中反面人物的化身。 6park.com


6park.com

  正是在全民声讨的强大舆论中,张金柱案走向法庭。当年12月3日,郑州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郑州市民奔走相告,法庭外支起了音箱“直播”庭审过程,大量市民聚集收听。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张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1998年2月26日,张金柱被执行死刑。之后数年,“张金柱”成为驾车肇事逃逸者的代名词。 6park.com


6park.com

这个案子当年特别轰动,很多朋友都应该听说过。那时真得是群情汹汹,身边的所有人包括我都说:“判得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个案子的结果可以说上合乎天理下顺应民情,然而国法呢?交通肇事罪最多七年,故意伤害罪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张金柱当时是醉驾,他辩称说自己当时醉得一塌糊涂,根本不知道车下有人。这种辩解是说得过去的,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故意的。所以几年后,就有一篇报告文学《第一种危险》说,张金柱案是新闻杀人的典型,以至于后来被写入了很多大学的新闻教材里。大河报原副总编辑马云龙当时就反对死刑,曾说:“后来公安厅厅长告诉我,你别试了没用,已经有领导作出批示了,最大的一个批的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还有一个批示是“同意。只此一案,下不为例”。”他的这个说法是可信的,因为这种情况很常见,领导们最爱用的就是“从重从快处理”,以显示自己循天理顺民情,殊不知这六个常用的字已经干涉了司法公正,张金柱案要是在过去是可以变成戏文传唱流传的,然而确实判错了。 6park.com


6park.com

大概两年以后,我市的一位重要领导的公子在公安局工作(不便细说),晚上到夜总会玩儿,看上了一个十七岁的坐台小姐,生扑未果,用枪把小姐的腿打了个对穿,至于是故意还是走火版本很多,很难说。当时因为张金柱案声名鹊起的《大河报》已经是我省发行量第一的大报,火速进行了报道,并派记者到医院去采访那位坐台小姐,却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给打了,采访器材也砸坏了。这还了得,大河报作为第一大报自然咽不下这口气,立刻又出一篇报道,把采访被打一事曝光出来。这件事符合一切新闻热点,一时间又是群情汹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过了不久,大河报自己登报道歉说报道失实,后来据说坐台小姐也被拿钱封了口,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该衙内连公职都保住了。能让这么牛逼的报纸打自己的脸,我猜想这里一定有更牛逼领导的重要批示吧。 6park.com


6park.com

花这么大篇幅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就是想说在党领导一切的制度下,谈什么法制只是一厢情愿。党让你顺应民意从重从快,于是你就是在世包公,青天大老爷;党也会让你从轻或网开一面,你不听,那你还是不是共产党员?还要不要党的领导?抛开民主谈法制,其实是自欺欺人,这样的法制治的只是我们这些升斗屁民,而那些人是永远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制的根本不在于严苛或者宽松,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在党领导一切的前提下,这是不可能的,法治的只是没有人情的小民罢了。 6park.com


6park.com

PR兄在跟帖中说:“归根结底是法治问题,选举和被选举已经明确的写在宪法里,草庐兄是政法系统出身,知道中国的宪法是怎么回事。有人在尊重和保护宪法吗?我很早就说过,法治的要素三个合格的人,合格的立法人,执法人,和守法人,中国这三类人都急缺,如何法治?没有法治,如何保障宪法中的民主?中国急需要法治的启蒙运动,人人都应该守法护法。人不护法,法不护人!”我觉得PR兄还是书生意气了,在明知道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只是一块遮羞布的情况下,无论是立法人,执法人,守法人,谁又会把宪法衍生出来的其他法律当回事儿呢,正如PR兄所说:某市政府用一个行政命令驳回了某法院的判决。这在中国一点儿都不荒唐,法院不是独立单位,也是归党领导的,党作了批示,作为执法人的法官又能怎么样?至于守法人,在中国,老百姓怕的是官,而根本不是法,有时候你觉得这人怎么能这样,这不是法盲吗?不是,那是因为他觉得没人管,很多人的口头禅就是:“怕啥,又没人管。”正如刀锋兄所说,公路上一翻车,男女老少齐上阵哄抢,他们就是在再法盲也知道这事儿犯法,只是因为没人管。所以不推行民主,不推行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分立,继续坚持党领导一切,而单方面的强调法制,那就太理想化了。民主与法治必须是并行的,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当然也涉及到关于民主与法治的启蒙教育问题。 6park.com


6park.com

法治的根本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后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中国人民千年以来对法治的最大期许,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只希望我们可以离得近些,再近些。(未完待续)

评分完成:已经给 草庐芷甫 加上 200 银元!

评分完成:已经给 草庐芷甫 加上 200 银元!

喜欢草庐芷甫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草庐芷甫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军事纵横首页]
草庐芷甫 已标注本帖为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如果内容违规或侵权,请告知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