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反动的反坠胎法案的反动
昨天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比分作出裁决,推翻了近半个世纪前有关女性坠胎合宪法的“罗诉韦德案” (RoemerVWaders), 裁定女性坠胎并非宪法赋予的权利——这一决定可能立即导致坠胎行为在美国22州属于非法。而这一裁定立即引发了美国和世界上女权主义的强烈反弹,各地出现了游行和集会。 美国宪法确实没有赋予谁,包括妇女坠胎的权利,但却有明确的描述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对于美国最高法最新的这一裁决,是符合宪法的。无论从文字上和旨意上都没有错。当然这对于女权主义的人来说,确是大错,特错的了。他们以他们自己的意思解释着美国宪法,用以解释关于人的自由的描述。因为这世界上太多的自由主义者和很多网咯大咖们喜欢无限衍生,或延申文字和法律意思,用他们的偏激,狭义的理解,随意的解释出他们要的定义。对于枪支他们要违反宪法去限制,对于宪法并未规定的坠胎权,却非要赋予是宪法的权利。反动啊,太反动了! 但确实女人的身体是女人自己的,坠胎也应该是她们自己说了算。但这不等于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错了。不随意解释庄严的治国大法才是正确的。任何人想要随意解释,乱用宪法这一法律的基石都是错误的。 既然宪法没有明确的坠胎条款,那各州自己立法才是最好的结果。那女权主义者和支持自由坠胎的人,为什么不在自己生活居住的州,去争取通过符合自己意愿的法律哪?或者推翻现有的反坠胎法案哪? 其实从我个人受到的教育和我崇尚自由个人观点上出发,我应该支持坠胎的正当权利。但是从今日的世界现实来看,我确想违反我自己的意识,要支持反坠胎的法律。为什么我要反其道而行之哪?因为现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出生率都在下降。包括美国自己的出生率都是负数,尤其是白色人种。从美国的生态环境上讲,按现在的出生率,30年以后美国的白人就是少数族裔了。而讲拉丁语的人就会是美国的主流人群。政治生态和人群就会是另一情景了。站在美国利益,美国必须禁止坠胎。这如同中国当年的计划生育有着异曲同工的意义,一是为限制人口的过度增长,一个是把能生下的孩子最大限度的保护下来。其实中国也应改立法,禁止坠胎,以解决人口老年化及生育率下降的趋势。这样做是有效的,在一定程度上,使人类得以繁衍,保证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强大。国家和民族的强大,没有人是不可能的,没有年轻人就更不可能了。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我有了一种对不起妇女,对不起为自由毋宁死的罪恶感。这是反动的反动,大逆不道的大逆! 评分完成:已经给 w99 加上 5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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