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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档案】疑云重重,雪地婴儿失踪之谜(下)
送交者: 不知笔名[☆★★声望品衔12★★☆] 于 2023-06-05 9:02 已读 559 次  

不知笔名的个人频道

接上篇:https://club.6parkbbs.com/nz/index.php?app=forum&act=threadview&tid=1546620 上篇说到,十一个月大的小婴儿Dusty惨死树林,孩子的亲生母亲Julie被控谋杀,在缺乏物证人证、动机不明的情况下,案发两年以后的1990年二月,控辩双方还是硬着头皮走上了法庭。

控方王牌证人不用说,当然就是负责给Dusty做尸检的 Charles Smith博士,他给出的死者死亡时间,是本案最能够证明Julies是杀人凶手的证据。

不过正常来讲,法医对于刚刚死去不久的人,由于有体温流失和尸僵这两大因素在,推断死亡时间是能够精确到小时的,但是一旦尸体彻底冷却,尸僵形成以后,精密推断时间就很难了,从死后12个小时开始,就只能用半天,一天,几天这样笼统的数值。

但是这个案子里头,Smith博士给出的数值不仅准确,而且还是个有整有零的27个小时,这一点很不寻常。

为什么这个数字很重要呢?是因为在这个案件中,如果说母亲Julie是凶手的话,她的作案时间是非常有限的!!

之前我们也说到过,Julie中午时分带着孩子在一间甜甜圈店吃了饭,然后才启程去银行。那间店的店员对母子三人印象深刻,因为Julie曾经专门找她要了一杯热水冲奶粉,她向法庭证实在Julie离开的时候,小宝宝肯定是活着的。

而在Julie报警孩子被偷以后到发现尸体的这段时间里,她身边要么有警察,要么有热心的志愿者和朋友家人,当然还有那些寸步不离生怕错失了新闻的各路记者,完全没有任何独处的时间,是不可能作案的。

所以仅仅只有从甜甜圈店出来到银行这一小段时间才会是犯罪时间。

而报告中的这个27小时,刚刚好就能把这个时间线连起来,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

在一向以严谨著称的法医界,出现了这个完美的严丝合缝的报告,到底是天道使然,还是Smith博士真的那么NB?

辩方律师指出:都不是!因为这个死亡时间,是法医Smith博士根据检方给出的证据,量身给这个案子定做出来的!!

辩方拿出了两年前Dusty尸检结束以后的第一份报告,上面清楚地写着死亡时间大约是14号晚上九点左右,而被抛弃在树林的时间最早是在14号下午五点半,而那个时候,Julie已经报案四个多小时了,没有作案时间。

案发一年以后的1989年,双方曾经就是否会认罪二级谋杀开过一次听证会。而在这个时候,Smith博士给出了不同的死亡时间,在之前的基础上各往前推了两个小时,也就是说Dusty的被遗弃时间成了最早14号下午两点半,但是同样也不能装进那个时间线里,因为根据警方的记录,这时候的她正坐在警车里,接受警察的问话~~~~

直到开庭之前的两个多月,Smith博士终于给出了最终的尸检报告,把时间定在了那个27个小时~~~

同一个数据连续修改三次?

但是Smith博士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的专长是针对婴幼儿的尸检,但是对于失温症造成的死亡案例接触的不是很多,所以他是在等到了更多的仪器检验数据以后,最后综合起来得出了结论。这在法医界也很正常,很多报告都是改了又改,完全是因为有新的检验结果出现,跟作假没关系。

那好,既然你也承认了对低温症经验不足,那就让辩方找的专家证人上场吧。

其实在开庭以前,控方就走了走程序,搜索了下对方的背景,想看看辩方专家证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胆敢挑战加拿大法医界的神级人物Charles Smith。

结果一看却有点傻眼,这来的不仅仅是另一个大神这么简单了,这请的简直就是如来~~~

这个辩方法医是来自美国明尼苏达的Janice Ophoven博士,她是全球顶尖的专攻失温症的专家之一,在整个北美是这个领域里的绝对权威。

不要觉得这么冷门的专业怎么会有人花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研究,事实上,在美国和加拿大,每年死于失温症/低温症的就有超过上千人,这里面有在寒冷冬天不慎迷路的老人孩子,有喝多了以后睡倒在冰天雪地里的醉汉,还有遇到雪崩的登山/滑雪者~~~

同样也包括了被人谋杀之后抛尸,伪装成冻死意外的受害者。

所以Ophoven博士的专业其实非常有用!在她三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多数时间都是在为警方做一些和失温症有关的法医鉴定工作。她态度严谨,一丝不苟,是个理性压倒感性的超级学霸。

这个术业有专攻的专家一上场,就全盘否定了那个27个小时的死亡时间,在她看来,Dusty全身上下,只有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也就是脸颊和脖子咽喉处出现了冻伤,而其他被衣服遮住的部位都没有,甚至连人体最脆弱最早会被冻伤的睾丸部位都是完好的,这绝对不可能是暴露在零下十度的环境下二十多个小时的样子。

不仅如此,他身体内器官的切片取样也同样没有任何冰冻过的痕迹,这也装不进那个27小时的时间里,别说27个小时了,在那样的环境下,死去不到十个小时就应该从里到外全部冻硬了。

那么小Dusty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呢?

在证人席上一直很客观冷静,甚至理性的有些不近人情的Ophoven博士在这时停顿了下来,她的目光慢慢的扫过陪审团,被告席,旁听席还有法官,脸上的神情非常复杂:伤感,同情,还混杂了一些不忍~~~

他的死亡时间是尸检前的三到六个小时,也就是在他被发现以后和送到多伦多的这段时间里。

此言一出,整个法庭一片哗然,陪审团中的两个人站起身来,弯下腰,似乎强忍着自己不要吐出来,剩下的几个人中有颤抖的,有忍不住哭泣的,更多的是膛目结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反应最为激烈的,是第一个发现Dusty的Quinn警官,他几乎是抑制不住地吼了起来:你说谎!他根本就是死了,我见过那么多的尸体,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在这样一片混乱之下,法官只好宣布休庭,让大家都好好地冷静一下,择日再审。

第二天,众人强忍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不适,回到法庭,听Ophoven博士向大家解释失温症中会出现的假死现象。

在失温症到达第三期,有一部分人,尤其以儿童居多,会陷入重度昏迷,在这个阶段,他身体里面的主要器官会慢慢地进入一个节省热量的模式,心跳放慢,甚至只有轻微的颤动,听诊器都无法察觉,呼吸和血压也更是微弱到只能用仪器才能测出来,同时皮肤也会变得冰冷,看上去和死人无异,这个状态被称作深度失温,profoundly hypothermic,但是从医学的角度来看,人依然是活着的。

值得强调的是,年龄越小的孩子在经历身体失温的时候,越容易进入这种自我保护性质的假死状态,而他们身体里比成年人更高的体脂率,也更容易让他们被复苏救活。

Ophoven博士自己,就曾经成功地把一个孩子从持续了五个小时的深度失温假死状态拉了回来,而这方面的世界纪录是超过六个小时,发生在一个七岁女孩身上。

多说一句,教科书里很多有关低温症的数据资料,都来自于德国纳粹和日本731部队,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后面,是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和无数无辜者的性命。

由于有这样一个状态的存在,专业处理失温症的医生,永远都不会通过简单的血压,心跳,瞳孔,体温等等体征来判断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死了,而是会马上进行“快速启动回温法”,用加热毯等工具进行体外复温,甚至往血管里注射温热流体的方式,尽可能地把身体回暖,同时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在这一切都试过了,依然无法恢复心跳的时候,才能真正地宣布死亡。

可惜的是,在这个案子中,并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

Dusty被发现的时候,被作为一具尸体放在没有暖气的路边,随后又被装在裹尸袋中三个多小时送往多伦多,延误了最重要的抢救时间,而他则从假死变成了真正医学意义上的死亡。

一般从医学上来说,假死六个小时就是峰值了,加上之前从遗弃到进入假死的的三个小时,所以Dusty最早可能是在15号,也就是失踪以后的第二天早上五点到六点之间被遗弃在树林里的。

在讲完了这一切之后,法庭上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最先忍不住哭出来的,是Quinn警官。还记得他把孩子抱出来以后,由于不忍心看他那么暴尸荒野,盖了一块小毯子么?

此时的他心中追悔莫及,自己当时的那个举动,让所有后来的人都先入为主的有了“这孩子已经死了”的想法,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都没有人想到过要掀起来看一眼~~~

难道说自己无意中杀死了一个孩子?

在这样强烈的负罪感驱使下,Quinn警官最终放弃了之后的出庭作证,他在此案结束以后从警队辞职,并且接受了数年的心理治疗,一个前途无量的警察,就这样匆匆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法庭反转击垮,控方检察官Brian Farmer选择最终一搏,抛出了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那个问题:

你到底是怎么知道Dusty尸体的准确位置的?

面对这个情形,辩方选择了一条有风险的路来走:他们把被告Julie放到了证人席上,让她进行自证。

我之前的一个案子里曾经说过,自辩有风险,上庭需谨慎,在很多时候,把毫无庭审经验的被告放上去会适得其反,被控方牵着鼻子走,越描越黑。

但是这个案子里面的大律师Pinkofsky却觉得这是最可行的,因为这一切都是由那一场奇怪的梦境来引起的,梦这种事情看不见摸不着,除了那个亲身经历的当事人,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准确地描述出来的,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那还不如就干脆把那个“鬼魂托梦”完整地抛出来,让陪审团和法官自己去判断体会。

在法庭上,Julie表述出的梦境本身其实跟之前和警察说的并没有什么两样,却多了一些前前后后的小细节:

自从Dusty失踪以后,她一直就在找人/接受盘问/记者采访等等事情中度过,十多个小时水米不进,晚上靠着弟媳给的几片安眠药才迷迷糊糊地睡去,然后就做了那个孩子被雪埋在树林里的梦,惊醒以后越想越怕,哭着一直到天明。

早上的时候她自然是神情恍惚,在家里人的追问下,她才勉强描述了那个梦境,在坐的其他人都觉得是她想孩子想魔怔了,但是她的弟媳却觉得这个事儿是心灵感应,母子连心,而且听她那个描述,挺像是镇子北边的那些个小树林来的,于是再三地鼓励她去报警,反正警察镇子里头都找遍了,何不干脆以这个为借口,让他们扩大下搜索的范围?

于是才有了后来的找尸体那一段,其实坐在警车上的时候,她心里也不知道该往哪走,既然弟媳说北边树林子多,那就往北走了,结果也说不清为什么就真的找到了那条小路。而一上那条路,她马上就觉得心悸,像有根绳子扯住一样的疼,而后来远远地看见那件蓝色的衣服,她脑子里头嗡的一声,就知道噩梦成真了。

比起其他那些上庭自证的被告来,Julie的表现还是很好的,她尽管说话的声音很小,还时不时的被自己的抽泣打断,但是叙事清晰,前后细节不矛盾,不管控方检察官多么言辞激烈的向她开火,她都毫不松口:就是做梦梦见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肯定没有杀我的儿子,绝对没有!

整个作证的时间长达三个小时,控方却始终无法攻破她的心理防线,而证词本身,除了托梦这一个灵异点以外,也的确找不到另外的破绽。

眼看控方就要败下阵来,他们只好不得已放出了最后一张牌:十一个月大的孩子,是不可能自己走出车子,爬到树林,最后把自己冻死在那里的,如果不是你,那为什么警方两年多都无法找到另外一个嫌疑人?

这个说辞其实控方自己都没有底气,毕竟法律上来说,在证明有罪以前所有人都是无辜的,第二,抓人是警察的事,你凭什么让一个被告证明自己无辜的同时协助警方破案?

但是这种情况其实在庭审上却并不罕见,很多时候,即使控方不主动提出,辩方也会向陪审团放出这样一个“可能的潜在凶手“,不需要证明这个人真的有罪,只需要让大家相信,除了被告,这个人也是有可能作案,就行了。

这属于反向证明的一种,俗称Bogeyman。这个词一般指的是故事里那些专门吓唬小孩子的妖魔鬼怪,放在这里,我想可能是因为这两者有一个共同性:信则有,不信则无~~~陪审团你们自己掂量着办。

美剧Bones中有一集,讲的就是Booth为了给Bones的父亲脱罪,主动的在法庭上把自己放到了Bogeyman的位置上,表示作为前狙击手的自己,同样可以作案,也同样有作案动机~~~最后成功的让女友的老爸免了牢狱之灾,也狠狠地给观众撒了一把狗粮~~~

不过在这个案子里面的这个Bogeyman可就没有那么主动了,因为辩方律师抛出来的不是别人,就是Julie的孪生弟弟John,他的老婆Helen,还有老婆的哥哥Al。

前面也提到过,Julie跟娘家人关系不好,尤其是这个弟弟,一见面那是新仇旧恨一块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处越僵。

小镇上的人其实也挺八卦的,有人说他曾经在酒吧喝酒的时候,听到过这个弟弟在跟人抱怨,说姐姐Julie不仅为人自私霸道,而且当妈也不负责,他见过好几次她去办事,把孩子往车里一丢,心大的不得了。

末了他还恨恨的说,赶明儿我再看她那么干,就干脆把她的娃给抱走,吓唬吓唬她,让她也吸取下教训!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这个弟弟,那天真的把这个念头付诸实施了呢?只是他没想到,Julie飞快地报了警不说,警察还神速地赶到现场,又是封路又是通报媒体的,事儿越搞越大,很快就不可收拾,抱着孩子去自首估计是不成了,这个姐姐肯定不会放过他,绑架儿童这个罪名一下来,十来年的大牢都有可能,这辈子就搭进去了。

他跟老婆商量半天思前想后,最后狠下心来,把孩子丢到树林里。听到Julie 说的那个梦境以后,他老婆干脆就怂恿着她去报警,并且明里暗里的提示她要找得往北边走,结果没想到一找老半天,孩子不幸冻死了。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直都关系冷淡的弟媳,在这个事件里头各种刷存在感,出镜频繁。

但是这个动机推理会不会是辩方放出来的烟雾弹,往人家家人身上倒脏水呢?

其实后来辩方律师回忆起来,当初就连被告Julie,都不同意用弟弟来当这个Bogeyman:再是关系不好,但也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怎么可能干出这么没人性的事儿来,不可能的!!

但是她看到了辩方给出的一系列证据以后,却沉默了下来:

因为时间不会说谎!

弟弟John对警察说,案发当时,也就是14号中午时分,他在自己的另外一个姐姐Lynne的农场里面干活。

但是这个说法很快就被一个工友所否认了,他记得那天John推说身体不舒服,十一点刚过就开车回家了,留了一大堆没干完的活。而这个工友还说,由于John走的时候忘了把谷仓的钥匙留下来,他还专门追了出去但是没追上,但是远远地看见他并没有像平时回家那样走21号高速,而是拐了一下,上了沿湖边的一条小公路。

这个地图很直观,最北边的是John工作的农场,最南边的红点是他的家,一般来说,他会沿着粉色的那条线路直接回家,但是这天被看到绕了路,走的是红线。

而红线上靠近John家的那另外一个红点,就是小宝宝Dusty失踪的那个银行停车场!!

也就是说,他这天刚好选了一条会穿过案发现场的路线,而他十一点过离开农场,也刚好能在中午时分抵达这个地点!

John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这天从早上开始感觉就特别心慌难受,有种不详的预感,所以他才提前回家休息,而他上这条小公路,也是冥冥之中有种感觉,觉着可能是自家人要出事,于是绕道想去看看是不是在镇中心工作的老婆有啥事~~~

结果不曾想,这事不是出在老婆身上,而是出在自己的双胞胎姐姐身上。

这已经是第二次在这个庭审里面出现这种灵异第六感事件了,可是相对之前Julie的母子连心托梦,这个弟弟的“一母同胞所以心灵感应“的说法,明显不是很能让陪审团买账。

主要原因应该还是这姐弟关系常年不好,再是有第六感,估计也给怼干净完了。

而在小宝宝失踪后的当天晚上,尽管平时关系紧张的Julie娘家一家人,还是聚在了她的房子里面等消息,而唯一被人看见离开过房子的,是~~~当当当~~~那个弟媳!!

根据外面守着彻夜工作的记者目击,那天晚上十点多的时候,Julie状态很差,需要安眠药才能入睡,小镇上没有24小时开门的药房,所以只能去医院的急诊室拿药,而弟媳就自告奋勇的去了,隔了两个多小时才回来。

但是当晚小镇医院值班的两个急诊护士,都表示没有见过弟媳,也没有给出安眠药的记录。而弟媳本人对这个事情的说法前后矛盾,一会说她的确是去了医院,一会又说她想起原来自己家里还有几片药,于是回家取回来给Julie吃下。

而另外一个证人,是镇外的一个农夫,他说他在15号清晨很早,大概是五点多的时候,把马圈里的马拉出来遛遛,结果在马路边上看见一辆停着的皮卡,里头坐了个熟人,是弟媳的哥哥Al。两人车里车外打了个招呼,农夫发现他看起来很慌张也很疲惫,车后座有一堆看起来像衣服的一样的东西。

而这个地点距离后来Dusty被发现的那条小路,距离还不到三公里。

根据这些零零碎碎的证词,辩方梳理出来的时间线是这样的:弟弟这天下班路过银行,刚好看见姐姐Julie抱着大儿子进去,看样子又是把小儿子丢车里没管了,于是他心念一动,把孩子从车里抱出来,放到自己车里,回了附近的家,琢磨着给她个教训,看她以后还敢不敢把孩子乱放。

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警察已经封锁了前后路段,事儿闹大发了。

于是他只好暂时把孩子放家里,跟老婆一起假意帮着找人,但是这期间实在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机会把孩子放回去。

知道这个事肯定是纸包不住火,一个活人怎么可能一直藏家里,于是只好找老婆用取药的机会偷偷回家,把孩子转移给了老婆的哥哥,他的关系比较远,目标没那么明显。

然后老婆的哥哥动手,趁一大清早天还没亮,把孩子放林子里,然后暗示Julie带着警察往树林里找人~~~

在这个时间线里,农夫的证词也刚好能把Ophoven博士给出的遗弃时间给对上。

整个说法有理有据,逻辑上丝丝入扣,比控方揪着那个梦境说事来的有说服力多了!

而这时,辩方手里还有一张牌要打,还是有关时间的:

还记得那个甜甜圈店员的证词么?结账的发票上显示了母子三人离开店里的准确时间:12点16分。而银行职员在为她存支票的时候,显示的时间是12点31分。

之前有不止一个目击证人表示,那天银行排队的人不少,即使是快速通道也会超过五分钟,这样一来,从离开甜甜圈店到她来到银行,时间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十分钟。

而如果她从甜甜圈店开车北上,把孩子放在树林里再回到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呢?

最快也要花16分钟!!

大家来看看这个距离,从下面两个红点开过去十分钟绝对有可能而且还有充裕,但是往上绕一圈的话,用辩方的话来说:哪怕是职业车手,开着纳斯卡赛车,都不可能做到在十分钟内跑个来回,更别提还要加入下车走进树林放下孩子这一系列的动作了。

庭审的最后一天,控方检察官觉得精疲力竭,他已经感觉到这个案子到这个时候已经是回天乏术,而他自己甚至在内心深处也产生了动摇:难道说她真的是无辜的?我做的这一切,是要把一个失去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送去坐牢?

事实证明,不仅仅是他一个人有这种想法,在经过两天的闭门讨论以后,陪审团得出了结果。

一般来说,陪审团会在法庭宣布结论,被告有罪或者无罪(guilty or not guilty),而在这个案子中,陪审团代表却用了一个不一样的词:

Acquitted。

无罪释放。

他们不仅仅是有reasonable doubt(合理怀疑)这么简单了,他们根本就相信Julie是完全无辜的!!

有几名团员在法官宣布无罪释放Julie过后,专门走过来拥抱了她,对她说这一切都过去了,你马上回家,抱抱你的丈夫孩子,从现在开始好好生活。

那么下一步是不是要找出真凶,为死去的Dusty报仇呢?

但是却没有。

在之后的六年多里,安省省警的确对这个案子里面的另外几个嫌疑人进行了调查,但是最后都无法拿到确切的证据来逮捕任何一个人,薄弱的物证加上案件本身也已经过去了数年,给调查增加了巨大的难度,而三个人全部拒绝进行测谎,更是给取证工作雪上加霜。

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其实当年那些第一次调查这个案子的警察们,其实并不相信Julie是无辜的,他们觉得是抓对了人,只是对方找来的律师太厉害,硬生生地给打成了无罪,就跟后来美国的那个Cathy Anthony的辣妈杀女案一样,都是冷血母亲侥幸逃脱了法律制裁而已。

而不仅仅是警方,就连很多普通群众,同样有不少人认为Julie是杀害孩子的凶手,毕竟那个靠梦境找到尸体的说法,实在是太挑战人的认知。

但是在2005年发生的另外一个事情,却让人不得不改变看法:

还记得那个连续修改了三次死亡时间的法医界泰斗Charles Smith么?这个老头在加拿大法医界只手遮天了二十多年以后,终于翻了船。

他被控伪造证据,篡改验尸报告,跟他有关的问题案件多达八十多起,其中还包括了谋杀性侵在内的数起恶性案件,有不少被告因为他的那些错误结论,而坐了多年的冤狱。

其中最为恶劣的是发生在1994年的William Mullins-Johnson案,当时只有22岁的他被控奸杀了自己4岁的侄女Valin,主要证据就是来自法医Smith出具的尸检报告,但是在之后漫长的翻案过程中,有四名不同的法医都得出了一样的结论:小女孩没有被性侵,她是突发癫痫以后,引起了呕吐,最后被呕吐物呛住口鼻引起了窒息。

完全是一场可怕的意外。

在这些证据下,Smith博士最终承认了自己的作假行为,他说自己这么做,是因为他对那些伤害儿童的人,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仇恨感,即使明明知道也许仅仅是照顾不周而引起的意外,但是看到那些小小的的尸体躺在那里,他总是会心生愤怒,脑子里想的是:

孩子不能白死,一定要有人为此复出代价。

也许这才是他真正的人生信条。

但是这个代价是,像William Mulins-Johnson那样的无辜者,坐牢整整十一年才被无罪释放出来。

敲开了这个冰山一角以后,2005年,安省警方宣布对44起有明显问题的案件进行重审,所有Smith博士经手过的法医报告全部作废,另外找人进行检测。

结果令人发指:里面有13起被证实是Smith博士一手炮制出来的冤案,那些孩子多数是先天疾病引发的各种意外,但是在他手里,全部都成了恶意谋杀,而被他送进监狱的,有孩子的父母,祖父母,保姆~~~如果不是后来他干得太明显,太频繁导致东窗事发,这些人的冤狱一辈子都洗不清。

而这个案子里面的被告Julie就很符合Smith博士的标准:作为母亲天寒地冻地把孩子丢车子还不锁门,这就已经是罪该万死!!

修改尸检数据,往死里办她,也很符合Smith的办事标准。

要不是她的律师团想办法找到了那个更专业,更强大的专家,她估计也就折在这个法医手里了。

有关Charles Smith博士的一系列官司到现在其实都还没有结束,因为除了安省,其他好几个省份的警方也都在起诉他。别的不说,那些个冤案最后赔的钱动不动都是百万,甚至上千万起步,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始作俑者。

而Smith博士自己虽然承认了数据造假,但是却坚决不认罪,他说自己这也是个病,得治,他干的这些事没有拿检方一分钱,完全是心中的正义感驱使,别看自己是个法医,但是心里住了个蝙蝠侠,为的也是除暴安良,只是做过火了而已。

其实我觉得,说他是精神洁癖,正义感爆棚都是便宜他了,他就是一个以法律为武器,对不符合自己道德标准的人行私刑的心理变态,跟中世纪那些烧死女巫和异教徒的狂热分子没什么两样。

到底这个人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要等这一系列的官司结束才会知道,不过算算也有十年了,上诉上诉再上诉,到现在都没个判罚~~这个法庭效率~~~

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知道,他所有有关医学的执照在2008年都被吊销了,任教的几所大学也把他永久性地拒之门外,职业生涯是判了死刑没跑。

最后一个有关这个案子的更新,就在一个多月以前。

去年安省花巨资专门购入了一台全球最顶级的鉴证学显微镜,在它的帮助下,破获了几起旧案。警方于是决定乘胜追击,继续把那些有争议的冷案翻出来再进行调查,而这些重启的案件中,就包括了Dusty被害一案。

当年他穿的衣服,还有汽车座椅一直都完好地封存在证物室里三十年。理论上来说,凶手是有可能在织物上留下一些之前都无法检测出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最新仪器的帮助下,也许能够发现新的线索。

哪怕是小小的一线希望,也希望正义终究不会缺席。


贴主:不知笔名于2023_06_05 9:07:1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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