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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骂名”和“伟名”,都是缘何而来
送交者: 肖航68[♂★★声望品衔10★★♂] 于 2024-03-10 23:35 已读 11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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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改革家,也是近千年来名声变化特别显著的一个人。前九百年被世人唾弃并且骂得狗血淋头,后一百年则被追捧成了为国为民不惜粉身碎骨的悲情英雄。这都是怎么回事儿呢? 6park.com


王安石最初被世人所不喜,主要源于他古怪的性格。

庆历二年,王安石赴开封参加会试。虽然学识、能力出众,但由于在殿试时有点“不识时务”的在文章里写了“孺子其朋”。不仅丢了原本的状元(被改成第四名),还惹得宋仁宗不喜。

注:“孺子其朋”是周公劝勉年轻的成王,不要急于树立君威把朝臣当下属,应当和他们做朋友。对于三十出头且做过傀儡的宋仁宗来说,王安石这就是在教训他。

但王安石也是头顶“拗相公”名号,很梗的一个人。

遭遇“不公”后,他拒绝朝廷安排的馆阁(类明清的翰林院)职务,自请下放地方。嘉祐三年,远离京师十几年的王安石被召回述职,但他接着就干了件让普通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一日,赏花钓鱼宴,内侍各以金揲盛钓饵药置几上,安石食之尽。明日,帝谓宰辅曰:“王安石诈人也。使误食钓饵,一粒则止矣;食之尽,不情也。”帝不乐之。《邵氏闻见前录》

回京后不久,王安石和一些大臣被宋仁宗邀请游玩、钓鱼。不愿意好好钓鱼就算了,王安石还把分配的鱼饵当众全给吃了。宋仁宗和众臣被尬的无语,自然对王安石也不会有好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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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王安石上呈《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非常突兀的要求朝廷变法。变法本就是涉及皇朝根基的大事,再加上仁宗本就对他印象不好,怎么可能同意。此后王安石就表现得有些自暴自弃,不仅多次拒绝朝廷委任的馆阁之职,母丧辞归后也数次拒绝出仕还朝。

这种不同常人的折腾,不仅让王安石在仁宗、英宗两朝郁郁不得志,也让世人开始不喜他这个已名声显赫的大文豪。

而王安石最得罪人的地方,还是他的变法。但被他变法得罪最狠的人,和不少朋友认为的并不一样,不是什么所谓的“守旧既得利益者”。

都知道司马光是王安石的坚定反对者,但司马光其实并不反对变法,他反对的是王安石变法的理念和方法。

王安石变法的核心目的,是让朝廷增加收入。

对于农业为主体的皇朝,人口和土地如果没有大的变化,朝廷要增收基本就只有加税这一条路。历史却反复证明皇朝一旦大规模加税,就离灭亡不远了。对于这种疑虑,王安石表示他的变法不需要加税,“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司马光的观点是“天地所生财货败无,止有此数”,天下财富产出是恒定的,朝廷拿多了,臣民自然就会拿少,即“不在民,则在官”。所以他认为王安石的“不加赋”是噱头,肯定要用别的办法去侵夺民财。

谁对谁错,王安石和历史都给出了证明。

王安石让朝廷增收的代表性方法是《青苗法》。该法大致是朝廷在冬春两季向农户提供贷款,待秋收后再收回本息(利率大致为四成)。这样不光朝廷增加收入,农户也可以得到实惠(不用去借民间高利贷)。

看上去很美好,但是王安石让朝廷增收的出发点,让《青苗法》变得非常不美好。

《青苗法》类似现今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这种信贷最大的问题是农户过低的抗风险能力导致本金管理成本高、亏损风险也高。

所以王安石要求,农户要借贷需先拉邻居一起(至少五户)成为一甲,共同参与借贷并承担风险,而且其中必须有一富户充当借款“甲首”。如果实际借贷的农户到期后无法偿债,则由甲首等邻居替其还钱。


这么一弄朝廷是没风险了,但被强行绑定连带责任并且本不需要借钱的甲首(富户)同意么?没好处还要承担高额风险,谁愿意?这不但人为激化了民间贫民和富户之间的矛盾(会让贫民认为借不到钱是富户在使绊子),也让借贷难以执行下去。

对于《青苗法》的执行,王安石和朝廷确实是要求自愿借贷。但是农户不借贷朝廷就无法增收,所以朝廷肯定会督促地方去推广。压力之下,地方官府又能做出何种选择呢,必然是强行摊派。

为了高效完成任务以及降低风险,地方在摊派时大多会去挑选抗风险能力高农户,这让不少原本不需要贷款的中农、富农被迫背负债务,甚至因债务而破产,即“贫者既尽,富者亦贫”。

除此之外,强制规则下必然滋生黑暗。

因为“甲首”的强制赔偿责任,不少地方的官吏会恶意串联农户借贷,然后故意不偿还将责任推给甲首。由于强制摊派,一些官吏也会借机提高利息,甚至让利率超过了民间高利贷 ……

这样折腾下来的结果是,所谓“旧利益集团”丝毫未动而天下已沸腾。时任宰相的韩琦对此评价是:“自古圣贤治国,均轻税于民,纵暴虐敛财,不过盐茶专营,安有贷钱取利而致富国乎?”

《青苗法》在迫使大量农户破产的同时,还助长了另一个毒瘤“土地兼并”。

一些农户为了偿还贷款,不得不售卖或者典押自己的土地。一些农户主动放弃自己的田地,甚至不惜沦为流民,也要躲避高额贷款 …… 这些农户的土地最终会落到谁手中,这种土地兼并会给北宋带来何种伤害,是不言而喻的。

王安石的其余变法措施,原则上和《青苗法》一样,必须让朝廷增收,所以它们带来的结果和《青苗法》也大差不差。


在这乱象已生、苍生涂炭之际,王安石还表现得很不以为然。

在被苏洵、司马光等官员弹劾《青苗法》导致土地兼并、社会动荡时,王安石的答复是“秦并六国,尚不能遏,况我朝贫弱 … 俱为宋之子民,焉能无故禁其土”和“岂足顾也”。

可以看出王安石知道问题,而且他也不怎么在意这个问题。土地兼并、民生艰辛对王安石而言不过是实现变法增收的必要代价,或者是“北宋版休克疗法”。

综上可以看出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就不是什么,“出发点是好的,只是下面执行歪了”。而且不能忽视的一点是,王安石在地方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底层是什么样子,他的变法会给民众带去什么他不会想不明白。

所以其变法的本质就是司马光说的换个方法侵夺民财,因此王安石的名声从变法开始后就臭的不行,被定性为“奸邪”。

例如,王安石的儿子王雱死后,时人居然幸灾乐祸,纷纷传言“介甫(王安石),上天之野狐也。又安得有后?”

苏洵写的《辨奸论》里称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北宋后这篇文章一直被收录于学子们的启蒙文集里(例如《古文观止》)……

那么王安石头顶“奸邪”帽子近九百年后,又是怎么翻身的呢?主要是靠近代两位大师,梁启超和胡适。

梁启超为王安石立传(《王安石传》),对其政策、事迹各种赞扬。例如把《青苗法》赞为国家银行、《免役法》称为个人所得税、把《保甲法》和现代警察制度相提并论等等。除此之外,他评价王安石为“中国之克伦威尔”,甚至将他推崇到“三代以下唯一完人”的高度。

胡适没有过多的从具体事迹上去褒赞王安石,他在梁启超的基础上对王安石做了精神“册封”。他先是将王安石列入对中国文化贡献最大的十人(排第七),又将王安石和孔子并列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接近神的人(还有一个是张居正)。

他们抬起王安石的真实原因,相信大家都能想到。在那个社会亟需变革的年代,王安石当年的激进比管仲、商鞅、伍子胥们更符合他们的立场,也更能成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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