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军事纵横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美国公民必须无条件的屈从美国法律与司法
送交者: abc94536[♂☆★★陈和春★★☆♂] 于 2020-08-27 7:49 已读 1281 次 3 赞  

abc94536的个人频道

什么是屈从就是说从情感,道德层面明明知道“委屈”,但是必须尊重美国法律与司法的存在,等待法庭判决,一旦法庭与司法判定,就必须无条件尊重和执行。 6park.com

所谓公民必须顺从规则,屈从法律与司法。即使是“知道”法律有漏洞有瑕疵,甚至于“不公正”的司法。例如:1995年的辛普森杀人案,全世界都知道辛普森是有罪的,但是,因为程序正义无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以,宣布辛普森无罪。美国白人没有任何一个人上街抗议司法的不公。这就是即使是在“道德”层面知道法律的漏洞与瑕疵,但是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必须无条件的顺从规则,屈从法律与司法。关于美国警察与黑人罪犯的问题也是如此。只要是法庭的判决从“道德”层面知道法律的漏洞与瑕疵,但是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必须无条件的顺从规则,屈从法律与司法。
绝对不可以蔑视与践踏法律与司法。相反,1992年洛杉矶暴动,主要指1992年于美国加州南部大城洛杉矶市爆发的一系列动乱,导火线为该年4月29日当地陪审团宣判四名被控“使用过当武力”的警察无罪释放,导致上千名对此判决不满的非裔与拉丁裔上街抗议,最终引发一连串暴动,波及包括亚裔在内的各社群。 6park.com

这就是美国非洲裔黑人蔑视与践踏美国法律与司法的实例。同样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镇法院就一起谋杀案作出裁决:被起诉枪杀17岁黑人青年马丁的社区警卫齐默曼获判无罪。由六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自星期五(7月12日)退庭商议是否裁定齐默曼二级谋杀或过失杀人罪成立,直到星期六(13日)深夜给出了无罪裁决。再一次美国黑人群体走上街头全美各地立即爆发抗议游行。 6park.com

在今天的美国社会,能够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的群体,非非洲裔美国黑人莫属。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个群体可以如此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美国白人可以吗?拉丁裔美国人可以吗?华裔?韩国裔,日本裔,印度裔,包括穆斯林今天都没有实现,如此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制度。
在法庭判决以后,公然上街甚至于打砸抢偷烧,杀人放火反抗,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 6park.com

在2013年以前,这种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的行为与暴乱,是发生在法庭判决以后。而今天从2014年8月9号,密苏里州弗格森市18岁黑人青年布朗在没有携带武器的情况下,遭白人警察威尔逊拦截搜查并被开枪打死。没有等到法庭调查,法庭裁决!在奥巴马的鼓动下面,暴乱与抗议就开始了。 6park.com

从奥巴马执政2014年这以后,这个群体根本不“鸟”你美国的法律与司法!看到一幅照片,一段视频,一个场景,只要受害人肤色是黑人,街头政治运动,打砸抢烧偷,杀人放火就开始了。 6park.com

美国那一个群体有这样的特权,可以无视美国宪法与法律的存在? 白人吗? 那一个白人被警察打死,
那一个白人被杀,白人群体为此上街的?黄种人(印度裔,华裔)被警察打死,或者被一位黑人杀,有群体出来为他们发声的? 有吗? 6park.com

谁才是美国社会的 特权阶层? 白人, 黄种人? 答案难道还不清楚吗? 6park.com

有一些人可以讲,尽管如此。我们认为美国黑人仍然受到系统性的“歧视”!?既然如此,欢迎有这种看法与感受的人,放弃美国,离开美国。为什么一定要留在美国,忍受这种系统性的“种族歧视”呢? 6park.com

  6park.com

美国是一个现代文明的法治国家。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与愚昧野蛮国家根本不同。那些野蛮野蛮的国家的政治,人治可以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 6park.com

谁要离开美国,向往与追求政治,人治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的社会,我相信你一定有这样的自由而离开美国,没有困难呀。

评分完成:已经给 abc94536 加上 200 银元!

喜欢abc94536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abc94536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军事纵横首页]
abc94536 已标注本帖为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如果内容违规或侵权,请告知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