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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恐吓记者案:香港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送交者: CPC[★★声望品衔10★★] 于 2020-09-03 20:21 已读 10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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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在案发三年后获判无罪。                

香港一所法院裁定,壹传媒集团与《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涉嫌恐吓记者一案罪名不成立。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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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方指控黎智英于2017年6月4日到维多利亚公园出席“六四”悼念集会时,恐吓一名来自民营亲北京报章《东方日报》的记者。警方于今年2月拘捕并起诉黎智英,他否认控罪。

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钟明新星期四(9月3日)宣判称,不能证明被告人当时是否存心恐吓对方,当事记者也非诚实可靠的证人,裁定控罪不成立,黎智英当庭获释。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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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诉的香港律政司尚未表态会否上诉,《苹果日报》引述民主派政治人物质疑此案乃政治检控,《东方日报》则称无罪判决让“全城哗然”,并引述亲北京政治人物指控当局给黎智英提供“司法保护伞”,要求上诉。

黎智英今年至今已三次被捕。除了这起刑事恐吓案,他还涉嫌于去年8月31日参与非法集结,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今年6月4日晚“六四”31周年晚会未能如常举行,黎智英等现身维园人士被发出传票检控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引用港区国安法,以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拘捕黎智英,一天后准许其保释候查。警方目前尚未提出检控。

亲北京社团成员在法院外抗议,要求“严惩”黎智英。                

裁判官:当事记者“不诚实也不可靠”

公诉方指控黎智英于2017年“六四”集会上朝着当事记者大声骂脏话,并以粤语称“我实搵人搞你”(我一定会找人整你),该记者事后需接受精神治疗。法庭此前批准颁发匿名令,只许称呼当事人为“X”,但并未禁止报道其任职机构。

“X”在庭审上作供,称他自1995年起任职于该报,2014年“雨伞运动”堵路示威爆发,他被上级指派专责采访与黎智英有关之新闻。案发当晚他到维多利亚公园追访黎智英,用照相机拍下集会情况与黎智英的特写镜头,及后黎智英上前喝骂他。

黎智英选择不在庭审上作证,也不传召辩方证人作证。庭审期间播放了黎智英接受警方于警戒下录取口供的录影片段,黎智英称被《东方日报》记者24小时跟踪了三年,记者“X”更是经常跟踪他,在案发时更是“好aggressive”(很具侵略性),又称“搵人搞你”的意思包括申请法庭禁制令、找律师和报警。

案件于2017年“六四”事件烛光悼念晚会上发生。                

辩护律师提出,案发后《东方日报》和“X”曾17度发信予律政司,投诉律政司“姑息养奸”,拖延检控黎智英。质疑“X”报警检举黎智英的真正原因是要配合雇主《东方日报》给黎智英制造麻烦。

裁判官钟明新此前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但他在星期四宣判时说,公诉方必须证明被告人确实作出威吓会使“X”的身体受到伤害、以及被告人有意图使“X”受惊,法庭才可裁定被告人有罪,但这两项元素都得不到证明,因此裁定被告无罪。

裁判官认为“X”不诚实也不可靠,多次回避提问。案发时两人身处公众地方,有其他人目睹案发过程,而“X”在当晚19:00许被黎智英指骂后,仍然保持微笑,反问黎智英为何如此暴躁,其后又继续在“六四”晚会上拍摄至22:00,期间不时拍摄黎智英的特写照片。裁判官认为要是“X”真的受到恐吓,不会有这些反应。

裁判官也对“X”的精神症状与此案有否因果关系“甚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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