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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灭活疫苗,腺病毒疫苗,还是RNA疫苗,都是建立在生物医学专利共识上面的。 这里面涉及到新冠病毒基因序列的专利,工业化生产程序,RNA载体。 显然中国科学家首先公布了新冠病毒的基因组序列,这个专利属于中国。RNA载体是德国公司生产的,这个专利属于德国。剩下的工业化生产程序才是各个公司的。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RNA载体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突破,可能会获得诺奖,而且可以应用到无数疫苗和细胞内给药方面。 所以疫苗放弃专利,亏的最狠的是德国,然后是中国,美国。 即使放弃专利,也不是每个国家可以生产的。 这里放弃专利不如疫苗按成本价出售给穷国,或者无偿捐赠给穷穷国,这样才是真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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