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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政治意识 林郑不该此时接英国的电话
送交者: 刀锋[♂★★★★仁党政治委员★★★★♂] 于 2019-08-12 17:35 已读 1900 次  

刀锋的个人频道

在北京的许多人看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一个错误的时机,接了一个错误的对象打来的电话,这通电话对于解决香港乱局没有丝毫帮助。 


正当香港反修例引发的激进行为日趋升级之时,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出的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8月9日与英国外交大臣拉布(Raab)通电话。林郑在通话中向这位英国外交长官简介了修例工作的背景和目的,还强调修例工作已于两个月前完全停止,又向拉布提及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正按其法定职能进行的工作。


根据港府的消息,林郑月娥是应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的“要求”与拉布通电话的。

而在中国外交部8月10日的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这则通话表达了不满。从表面上看将矛头对准了英国,指香港早已不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对香港一无主权,二无治权,三无监督权。香港事务不容任何外国干涉。 



英国外交大臣直接向林郑月娥打电话被中国外交部批“是错误的”。(Reuters)


中国外交部并称,依照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应归中央政府负责管理。英国政府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打电话施压是错误的。


有分析指实际上北京也在含蓄地批评林郑。因为,既然英国政府直接向香港特首打电话是错误的,那么作为香港特首的林郑接受这则通话,似乎也是错误的。


从必要性而言,这通电话,林郑是否有必要一定要接?从外交程序而言,林郑有无权限在不报批北京的情况下,便接受一位英国外交部门最高长官的通话请求,并对香港事务向英国这个前宗主国表态?即使其表态大体上未逾越北京的官方口径?


林郑通话是否报批北京?


从中国外交部的反应来看,似乎北京事先并不知道这出通话。这说明,林郑在通话前,或许并未向北京提前汇报以得到允许。


《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中央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国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也就是说,虽然香港特首的职责包括“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处理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但这种处理权力必须是来自“中国中央政府授权”。


从港府的机构设置来看,港府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有礼宾处,具有外交职能。礼宾处负责与各国派驻香港特区的庞大领事团联系,并为这些领事团提供东道政府服务,当然,这也包括英国领事馆。因而,英国领事馆的确将电话打到了香港特区政府那里,以提出他们的通话“要求”。


但同时,中国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实际上负责香港的对外事务。这是在《基本法》中规定的(见上述《基本法》第十三条内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官网的介绍,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的职责中包含“在香港特区设立领事机关的相关事宜——设立外国领事机构和其他官方或半官方机构的事务,由特派员公署负责处理”。而特区政府的职责则仅只限于“有关领事团的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层面,“包括签发领事身份证、落实提供特权和豁免权,以及保障领事处所安全等工作”。


显然,与一位外国的外交长官通话,超出了港府的外交职能。 



拉布于7月24日走马上任成为新任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Getty)


因而,从法理上而言,林郑不应贸然接受一个外国政府外交长官的通话要求,对香港内部局势和具体管制措施表态。


事实上,在有关北京与英国就香港事态的口水仗中,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作为香港外交事务的权威机构,曾有不少发声。如,6月30日,英国外交大臣发表声明指英国将继续密切关注香港的事态,并且重申英国对《中英联合声明》的承诺时,北京方面于7月1日的批驳和声明就是由外交部驻港公署做出。近来,在“港独”分子接触美国驻香港领事馆官员引发的中美外交交锋中,外交部驻港公署都冲在前面。


缺乏政治意识的林郑


就林郑而言,她原本有很多管道可以事先就英国方面的通话请求报告北京。如她可以告知中联办,由中联办负责联络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报北京批准;或直接联络外交部驻港公署;或者由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代为转达,都不失为处理此事的正常规程。


甚至,干脆用一些外交辞令进行推脱,也是一种灵巧态度。 6park.com

可惜,这些林郑似乎都没有用到。


或许,林郑并未意识到在香港当前局势下,接受前宗主国英国外交事务长官的电话的政治意味。行政官僚的眼界局限,或许让她认为这只是事务层面的讨论和表态。但不知,在北京眼中,这通电话实在干系主权,特别是英国外交部门已经屡屡表态插手香港事务,并与北京爆发多次争吵。


同时,就通话内容而言,林郑也没有义务向一位英国外交长官“汇报”香港事态,即使其表态符合北京的官方口径。在诸多事务性层面以及治港理念上,林郑也无必要事无巨细向英国解释。港府与英国的外交联系,应仅只限于《基本法》规定的,北京中央政府授权港府充当的有限的外交角色,而绝不应越俎代庖,代替北京中央政府外交部门作出表态。


就这则通话来说,英国外交部门不遵守国际外交规程和咄咄逼人的确有错在先,但林郑的处理也缺乏政治敏感性,没有按照中国外交的谨慎流程进行必要沟通和汇报,反而冲在前面,酿成说大也不大,但完全可以上纲上线的的外交事件。无论就政治站位还是政治手法而言,这都暴露了她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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