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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港部队会否出动?官方最新表态
送交者: 刀锋[♂★★★★仁党政治委员★★★★♂] 于 2019-09-03 21:19 已读 1007 次 1 赞  

刀锋的个人频道

国新办于今天(3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徐露颖介绍对香港当前局势的看法,并答记者问。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本场发布会回答了关于驻港部队出动、“双普选”、紧急法、“颜色革命”等关键问题,信息量巨大,值得深入研读学习。







真爱香港,就坚决维护“一国两制”



杨光:

目前,香港局势正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已成为香港社会各界最广泛的共识、最强烈的呼吁。



但是,必须指出,香港局势依然复杂严峻。暴力、违法活动仍然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少数暴徒变本加厉,用丧失理智的疯狂行为制造了一桩桩令人发指的罪行。



现在越来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经看得很清楚,围绕修改《逃犯条例》所出现的事态已经完全变质。少数暴徒用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向世人表明,他们的目的、他们的矛头所向,已与修例无关。






他们心甘情愿充当外部势力和反中乱港势力的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违法的恶行,目的就是要搞乱香港、瘫痪特区政府,进而夺取特区的管治权,从而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对抗中央之实,最终使“一国两制”名存实亡。



现在已经到了维护“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关头。所有真正关心香港、爱护香港的人,都应当擦亮眼睛、坚定立场,清楚地认识到在止暴制乱这个大是大非、关乎香港前途命运的问题上,没有中间地带,容不得犹豫、徘徊和动摇。



真爱香港,就坚决维护“一国两制”。真爱香港,就要用实际行动向一切损害香港繁荣稳定、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为坚决说不!



在此,我们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希望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围绕“止暴制乱、恢复秩序”进一步凝聚共识并付诸行动。



第二,希望大家把以和平游行集会表达诉求的行动与暴力犯罪和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径区分开来。



第三,希望大家聚焦香港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根本问题,献计献策,共谋解决之道。



关于“驻港部队出动”



日本读卖新闻记者:
基本法第18条规定,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请问发言人,驻军和武警根据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出动?谢谢。



徐露颖:

“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压倒一切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中央坚定不移地支持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警队严正执法,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尽快地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秩序。



我们相信,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在广大香港市民的共同配合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意志、有能力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有力的措施,尽快“止暴制乱、恢复秩序”。



中央决不会允许香港乱局无休止地持续下去,如果香港的局势进一步恶化,演变成为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动乱,中央也决不会坐视不理。




驻港部队训练 资料图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驻军法,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的职责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条规定,中央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基本法第18条也规定,如果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身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作出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



我想,把14和18条的规定读过了之后,你刚才的问题应该就有了很清晰的答案,就是在进入紧急状况的情况下,全国性的法律根据需要都有可能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出动驻军就意味着“一国两制”的终结,我想说这是完全错误的。



无论是中央人民政府应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请求出动驻军协助维持治安或者救灾,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都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执行基本法的具体规定,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


提名、普选、任命,一个都不能少



俄通塔斯社记者:
示威者提出五大诉求,并强调“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几天前24名立法会议员联署发表公开信要求尽快重启政改落实“双普选”,对这些诉求中央政府是什么态度?对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绝这些诉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杨光:
我想说的是,在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里,所有的诉求都必须依法提出。



这里必须毫不含糊地指出,两个多月来,一些激进分子打着“五大诉求”的旗号,置全体港人的安宁生活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大局于不顾,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犯罪,践踏香港的法治和社会秩序,挑战“一国两制”底线,严重损害了香港和国家的利益,这不是在表达什么诉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吓”、“政治要挟”。



反对派和一些激进分子提出了五项诉求,他们的终极诉求是实行“双普选”,在这里,为了正本清源,以正视听,我愿意着重地谈谈“双普选”的问题。

  

首先,我必须先强调一个事实,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回归祖国以后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我还必须指出另外一个事实,就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体议员由普选产生这样一个目标,是由中国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区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稳步快速地发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全体议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由此确定了“双普选”的时间表。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有关决定,对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规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8·31”决定。



“8·31”决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和认同,但是很遗憾,在反对派议员的捆绑否决下,香港特区政府根据“8·31”决定制定的普选法案在立法会没有获得2/3多数通过,香港由此失去了在回归第20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宝贵机遇。



可以说,阻挠香港民主发展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是反对派自己。

  

反对派为什么要逆民意而动,否决这个方案呢?说穿了,就是因为根据“8·31”决定所制定的普选制度不是他们所想要的普选制度。



他们想要什么样的普选制度呢?他们想要的普选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能够选出一个可以代表他们立场、可以不对中央政府负责的行政长官,从而为他们夺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权铺平道路。能做到这一点,他们就称之为“真普选”,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诬之为“假普选”。

  

今天我要明确地说,有这种想法的人,是打错了算盘,无论将来什么时候启动政改,香港的普选制度都必须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我还必须明确指出,香港的普选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它必须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么是香港的政治地位?我这里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



我们来看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话规定:“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这三句话,每一句都是上述三个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见,其至关重要,它们结合起来,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选制度就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政治地位。



正因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体制”)第43条规定,这个第43条也是这一章的第一句,行政长官依法对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这是行政长官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因此顺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条作出规定,在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时,要经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后普选,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选、任命三大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每一个环节都要发挥实质性的作用。这就是香港普选制度的真义。

 

达到上述要求的普选制度才是真普选,也只有通过这样的制度,才能在普选条件下选出一位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港人认同的行政长官,也只有这样做,才有利于“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



香港的普选只能这么搞,没有别的选择,归根到底还是必须回到“一国两制”方针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上去。

  

至于其他诉求,我刚才在讲话里也谈到,我想强调一点,当前最大的诉求、最强烈的呼吁还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这是压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也是我们应当做出最积极、最有力回应的民意。



暴徒脸上有四个字:“反中”和“港独”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注意到,港澳办形容香港出现了恐怖主义苗头和近乎恐怖主义的行为,也表示此次运动带有“颜色革命”的特征。到目前为止中央对这场运动的性质怎么看?会采取什么与以往不同的措施?谢谢。

  

杨光:


对于香港当前出现的暴力犯罪现象,是不是开始出现了恐怖主义的苗头?我们只要看看事实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个月来,少数暴徒肆无忌惮地进行犯罪,特别是用令人发指的行径伤害警察,并且打砸店铺、瘫痪机场、滋扰地铁、非法禁锢无辜市民。我们注意到,他们对警察的袭击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级,已经具有严重的致命性。



他们还采用令人不齿的手段,公然在网络上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据目前不完全统计,已经有大概1600名警员的个人资料被披露,一些人在网络上公然叫嚣杀害警察,欺凌他们的家属。



我们再来看看31日发生的事情,如果说过去还是少量投掷汽油弹,31日他们在闹市区投掷大约100枚汽油弹,还肆意破坏地铁设施,冲进地铁控制室肆意破坏,严重威胁地铁安全运行。

  

他们同时提出了“揽炒”的口号。我开始还不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特意问了香港的朋友,当他们告诉我,这就是“拉着大家一起死”的意思,不知道大家听到以后是什么感觉,我是分明地闻到了恐怖的气息、闻到了疯狂的气息。



还有一个黑手公然叫嚣,即使现在的暴力犯罪活动对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造成严重损害,也由它去吧。



可见,为了达到政治目的,他们现在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已经有不止一个方面的人指出,目前他们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恐怖性。






至于说到“颜色革命”,事实就更加清晰了。



我们可以看到,少数暴徒一再公然叫喊带有“港独”色彩的口号。比方说,上次我已经提到过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样一种荒唐透顶的口号。



最近我还注意到,他们在一次集会上提出了“英美港盟,主权在民”。香港是什么地方?我刚才已经作了很详细的介绍,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有什么资格和其他国家结盟?



至于说“主权在民”,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属于14亿中国人民,这一点还用拿来讨论吗?



可见,在这些人心里他们要么无知无法,不知道香港的地位,要么就是公然想把香港拉向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所以,在他们的脸上可以看到四个字,左边写着“反中”,右边写着“港独”。

  

这里面我必须要说明一点,我们深刻地知道,也清楚地知道,香港大多数市民包括许多年轻的学生,他们是参与和平游行集会,他们提出了其他的一些诉求,他们与那些触犯法律、实施暴力犯罪、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我们必须指出,香港当前这场风波的走向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少数暴徒及其幕后黑手的操纵下,当前事态已经完全变质。



所以我们说,当前已经到了维护“一国两制”原则、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关头,一切热爱香港的人,都应当用实际行动与违法犯罪分子划清界线,向暴力行为说不!向破坏“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人说不!



香港多乱一天,市民就要付出一天的代价



香港经济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是,现在香港的示威抗争活动还是在继续,之前也有信息显示特区政府在考虑引用紧急法来应对现在的局势。中央政府是否认为现在香港的局势适用这个紧急法的处理,什么样的条件下适合应用紧急法,对香港社会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另外,面对持续三个月的香港的抗争活动,中央有没有设定一个解决事态的最后底线?



徐露颖:

我们注意到,现在香港社会有讨论是不是特区政府应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来处理香港当前的局势。



当前,压倒一切的最重要、最急迫的任务仍然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我们也注意到许多团体和市民都纷纷呼吁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来止暴制乱。比如制定禁止蒙面法等,尽快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



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运用一切必要的手段止暴制乱,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各项权利,维护香港法治的尊严。






至于您说到的中央有没有针对香港的事态设定最后期限的问题,我想,中央跟香港全体市民的愿望是一致的,那就是希望香港尽早结束乱局,恢复秩序,这一天到来得越早越好。



因为只要香港多乱一天,香港市民就要为此付出一天的代价,这关乎香港繁荣稳定的大局和香港700万市民的福祉,而且也是全体香港市民最大的呼声和最大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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