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最先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
最早提出共同体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他从社会契约论角度出发,认为社会契约一旦缔结,“就意味着每个人把自己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由人民结合成的集体,因此个人服从集体的‘公意’,也就是服从自己,人民则是这个政治共同体的主权者。”[4]
2002年8月5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战略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张文木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nation),他认为国家(state)却是一旦自愿加入并得到国际社会承认就不能随便退出的民族命运共同体。 6park.com 中国大陆使用该术语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东日本大震灾灾区时提出的“在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是命运共同体”[8][9],在后来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被明确表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然而后来的表述其实并不固定,有时也会被表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0]、“XX命运共同体”[11]、“命运共同体意识”[12]、以及“利益与共、安危相系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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