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并没有实力完全控制大清疆域,导致英俄等外国势力趁虚而入展开大博弈。1917年沙俄灭亡后,苏俄在十月革命和俄国内战逐渐控制原沙俄领土,并通过苏俄对华宣言宣称废除与日本、中国和以前各协约国所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要把沙皇政府独自从中国人民那里掠夺的或与日本人、协约国共同掠夺的一切交还中国人民以后,立即建议中国政府就废除1896年条约、1901年北京条约、1907年至1916年与日本签定的一切协定进行谈判。但由于北洋政府内部持续军阀混战,中国没有稳定的中央政府与苏俄和苏联签订条约。
1928年完成北伐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1932年与苏联复交、并于1945年通过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认外蒙古独立。中华民国政府在1949年后因中国内战而无法统治中国大陆而迁往台湾,其历届政府仅名义上维护中华民国主权,事实上搁置领土争议。[2]
1960年代中共与苏共历经中苏交恶,一度爆发边界冲突。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仍与苏联以及苏联解体后形成的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国签订了边界条约,从而几乎解决了所有陆地边界问题。根据条约和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理上和事实上都不再对沙俄、苏俄、苏联以及俄罗斯联邦侵占和继承的领土持有主权争议。[3]
1980年代中英谈判有关中国收回香港问题,《明报》社长金庸批评,中国不去收回苏联侵占170万平方千米的外东北和外西北,却要收回香港这1,100平方千米的弹丸之地。据香港文汇报驻北京站主任程翔在2018年忆述,当年外交部朋友跟他说“金庸怎么老是给外交部出难题?”,“外交部组织了清史学家与边疆问题学者研究[...],最终学者感觉难以反驳,只能找邓小平‘做金庸的工作’”[4]。1981年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接见金庸,金庸没有再公开拿苏联割地来比较,金庸并于1984年成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涉及领土面积(平方千米)地图年代涉及条约备注
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一带[1] | | | 1643年至1689年9月7日[1] | 《尼布楚条约》 | 乌第河流域被划为待议区域。[1] |
贝加尔湖东南和唐努乌梁海以北的叶尼塞河上游地区[1] | | | 17世纪末至1727年11月7日[1] | 《布连斯奇界约》 《恰克图界约》 《阿巴哈依图界约》 《色楞格界约》 | |
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外东北[5] | 约60万[5] | | 1850年至1858年5月28日[5] | 《瑷珲条约》 | 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与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签订《瑷珲条约》,当时未获清政府同意,但在《中俄北京条约》中得到确认。[5] 《瑷珲条约》规定乌苏里江以东划为中俄共管,清朝仅保留江东六十四屯地区居民的永久居留权和管辖权。[6] |
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的外东北[5] | 约40万[5] | | 1858年6月3日至1860年11月14日[5] | 《中俄北京条约》 | 确认了《瑷珲条约》的割地,将乌苏里江以东的共管地划归俄方。[5] |
兴凯湖大部分和西南岸土地,图们江出海口[5] | | | 1861年6月28日至今[5] | 《中俄勘分东界约记》 | 1886年7月4日,吴大澂与巴拉诺夫签订《珲春东界约》,中方争得图们江出海权。[5] |
北起阿穆哈山脉,南达帕米尔,西自巴尔喀什湖、塔拉斯河,东迫伊犁、塔城的外西北地区[7] | 约44万[7] | | 1860年至1870年[7] | 《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及三个子约(《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和《塔尔巴哈台界约》) | |
霍尔果斯河以西和斋桑泊以东的外西北[7] | 约7万[7] | | 1870年至1884年[7] | 《伊犁条约》及五个子约(《伊犁界约》、《喀什噶尔界约》、《科塔界约》、《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和《续勘喀什噶尔界约》) | 1871年,沙俄趁阿古柏侵占新疆时派兵占领伊犁。 1877年,左宗棠平定新疆。 1879年10月2日,崇厚与沙俄签订《里瓦吉亚条约》,因丧权辱国,清廷另派曾纪泽签订《伊犁条约》,中方收回伊犁和特克斯地区2万多平方千米的领土。[7] |
萨雷阔勒岭以西的帕米尔地区[8] | 约2万[8] | | 1884年至1895年[8] | 《续勘喀什噶尔界约》 | 1892年,沙俄武力侵占萨雷阔勒岭以西的帕米尔地区。 1895年3月11日,沙俄与大英帝国签订协定,瓜分了帕米尔。[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塔吉克斯坦划界结束后,中方收回约1000平方千米的争议领土。[9] |
在华俄租界(汉口俄租界和天津俄租界) | 汉口:0.276 天津:3.65[10][注 1] | | 1896年、1900年至1901年[10] | 《俄国汉口租界条款》 《天津俄国租界条款》 | 根据1924年5月31日北洋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方收回两处租界。[10] |
关东州(包括大连、旅顺、金州及附属岛屿)[11] | 3200[12] | | 1897年12月27日至1905年9月5日[11]、1945年8月22日至1955年4月15日 | 《旅大租地条约》 《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 日俄战争沙俄战败后,根据1905年9月5日的《朴次茅斯和约》,沙俄将关东州让与日本。[1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重新接管关东州。根据1946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苏联占领旅顺军港,在大连商港享有特权。直到1955年,赫鲁晓夫将关东州的主权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东铁路附属地 | 180 | | 1896年6月3日[11]至1952年12月31日[13] | 《中俄密约》 《旅大租地条约》 《东省铁路公司合同》 《东省铁路公司章程》 | 1897年,中东铁路开始修筑。根据1898年的《旅大租地条约》,沙俄获得中东铁路南满支线的特权,至1903年全线通车。[11][13] 日俄战争沙俄战败后,根据1905年9月5日的《朴次茅斯和约》,沙俄将长春宽城子至旅顺的中东铁路支线和铁路附属财产让与日本。[11] 十月革命后,苏俄虽然在第一次对华宣言中宣布放弃中东铁路的一切特权,但在后续的第二次、第三次对华宣言中拒绝执行。 根据1924年5月31日北洋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协定规定中国拥有中东铁路主权,苏联同意中国以资本赎回形式收回铁路,但在交接手续未办妥之前,铁路由两国共管。 1929年,张学良下令强行收回中东铁路,中东铁路事件爆发,酿成军事冲突。同年12月,张学良战败,与苏方签订《辽俄和平草约》和《伯力会议议定书》,双方停战。 1935年3月23日,苏联违反协议,私自将中东铁路售予满洲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1945年8月14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附件一《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规定将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合并为长春铁路,由中苏双方成立机构共管,三十年期限后由中华民国收回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1950年2月14日中苏双方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附件《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协定》,苏方同意不迟于1952年将长春铁路全部财产移交给中国政府。 1952年8月,中苏双方发表《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公告》。同年12月31日,中国收回了长春铁路的全部主权。[13] |
江东六十四屯 | 约2800[注 2] | | 1900年7月17日至21日[18] | | 俄罗斯帝国以义和团破坏东清铁路为借口,对海兰泡和清朝管辖下的江东六十四屯两地中国居民进行大屠杀,酿成庚子俄难。清朝失去江东六十四屯居民的永久居留权和管辖权。[18] |
俄罗斯帝国占领下的东三省 | 126万 | | 1900年10月3日至1905年9月5日[11] | 《交收东三省条约》 《朴次茅斯和约》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 俄罗斯帝国以义和团破坏东清铁路为借口,决定于1900年7月占领东三省。至10月3日,东三省全境被沙俄占领。 根据1902年4月8日中俄双方签订的《交收东三省条约》,俄军分三期,每期六个月撤离东三省。然而条约签订后,沙俄拒不撤军,这种独占东三省的做法招致了日本的不满。 1903年,日俄谈判破裂,导致日俄战争爆发,沙俄战败,于1905年9月5日与日本签订《朴次茅斯和约》,将东三省的大部分权益让与日本。[11] |
额尔古纳河右岸州渚[19] | 约1400[20] | | 1911年12月20日至今[20] | 《满洲里界约》 | 《满州里界约》是清朝官员与外国签订的最后一个有损领土主权的边界条约。[19] 根据2004年10月1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中方仅收回阿巴该图洲渚(总共约58平方千米)34.55平方千米的领土。[21] |
唐努乌梁海 | 约17.1万[3] | | 1911年至1944年[22] | | 自1911年起,沙俄开始在唐努乌梁海地区开始殖民活动。 1919年,北洋政府短暂收复唐努乌梁海。 1921年,苏俄红军消灭了驻扎于外蒙古的白军,在唐努乌梁海建立苏维埃政权。 1921年8月,唐努乌梁海宣布独立。 1944年10月,图瓦人民共和国宣布加入苏联。[22] |
抚远三角洲(黑瞎子岛、银龙岛) | 350[23] | | 1929年12月至今[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 1929年,中东铁路事件爆发,张学良对苏联宣战。同年12月,张学良战败,与苏方签订《辽俄和平草约》和《伯力会议议定书》,双方停战。其间,苏联占领了黑瞎子岛。 根据2004年10月1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中方收回半个黑瞎子岛和银龙岛共174平方千米的领土。[23] |
苏联占领下的满洲 | 126万 | | 1945年8月至1946年5月3日 | 《雅尔塔协定》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 1945年8月8日,苏联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对日宣战,发动八月风暴行动,8月9日,苏联出兵东三省,旋即占领全境。 根据1945年8月14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约规定苏联在战后将东三省的主权移交给国民政府,苏军在日本投降后3个星期内开始撤军,3个月内撤完。但在国民政府准备接收东三省主权时,苏方却在大规模拆卸、转移东三省的工矿设备。 1946年2月,以张莘夫事件为导火线,中国国内爆发大规模的反苏运动。在此形势下,斯大林下令苏军撤兵。1946年3月10日夜间,苏军秘密撤出沈阳,直至5月3日,苏军全部撤出东三省。[24] |
中苏边界争议地区[注 3] | 约3.5万[3]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续与苏联,以及苏联解体后形成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签订边界划定条约和边界勘定议定书,解决了边界争议。[3] 1993年,中俄两国重新勘定东部边界,在珲春市春化镇东北部瑚布图河畔从俄罗斯划入中国珲春4.7平方千米土地。201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划归的土地上新确定了“界牌岭、托伦岗、吉龙沟、红漆桩、蓝香坪”五处地名[25][26]。 199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中哈国界协定》,除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两个有争议地区的界点,其他界点均确定。1997年9月24日,中哈签署《中哈国界补充协定》。这两个协定以法律形式解决了中哈边界除察汗鄂博、夏尔希里两块争议区以外的所有争议区的国界划定问题。1998年7月4日,中哈签署《中哈国界第二补充协定》。1999年11月23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兼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分别代表各自国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两国边界问题获得全面解决的联合公报》,宣告中哈边界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解决[27][28]。据俄《观点报》报道,哈萨克斯坦在划界过程中归还1407平方千米的土地。不过也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哈归还的土地不足有争议地区面积的50%[29]。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签订《中吉国界的协定》,1999年签署《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经双方的协商,双方对务宗图什河地区进行划分,在全部2844平方千米争议地区中,东南部860平方千米划归中方,占全部争议区30%,其余1984平方千米归吉方,占全部争议区70%。根据2010年4月2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塔国界线的勘界议定书》划定的疆界,塔吉克斯坦将实际控制下的1158平方千米土地划归中国。这个议定结束了双方长达130年的边界纠纷。塔吉克斯坦外交部2011年年初表示,这个数字只占中国所要求归还土地的5.5%[30][31]。 |
关于台端所询唐努乌梁海归属乙节,查唐努乌梁海系泛指介于萨彦岭至唐努山之间狭长地带,面积17万平方千米,原属外蒙古一部分。另查蒙古于1961年10月27日加入联合国,系一主权国家,与世界140余国维持外交关系,其中包括中国大陆,我国作为国际社会之一员,自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于民国91年元旦修正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及第56条修正条文,不再视蒙古为大陆地区,以利我与蒙古正常交往。我国于2002年在蒙古设立代表处,秉持理性及务实的态度,加强双方实质关系,不涉及固有疆域之争议,蒙古于2003年在台北设立代表处,推动台蒙双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合作关系。
苏联于1921年在唐努乌梁海设立“图瓦人民共和国”,惟未获中华民国政府承认。1944年“图瓦人民共和国”加入苏联,改名为“图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1945年中华民国与苏联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维持外蒙古现状。中华民国驻苏联大使傅秉常于1948年5月照会苏联外交部声明唐努乌梁海系中华民国领土。1949年中华民国宣布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苏联于1991年瓦解后,图瓦共和国成为俄罗斯联邦境内83个“联邦主体(federal subject,类似州或省)”之一。 我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务实考量国际局势与实际需求,为拓展与俄罗斯的实质关系,我于民国82年7月在俄国首府莫斯科设立代表处,俄罗斯也于民国85年12月在台北设立代表处,双边年度贸易金额已突破40亿美元,今后亦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努力,推动双边关系。
以上各节,敬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