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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被网络不敢刊登的文章:邓卓棣到底是不是美国国籍
送交者: 都希望青春永驻[品衔R1] 于 2022-01-24 19:56 已读 1876 次  

都希望青春永驻的个人频道

邓卓棣是邓质方之子,邓小平之孙。根据百度百科,邓卓棣1985年出生于美国。根据美国宪法,出生于美国自然拥有美国国籍,并受美国政府保护。如果决定放弃美国国籍,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出书面申请。邓卓棣2003-2007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2007-2008年在美国杜克大学攻读研究生,后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2010年在美国纽约的伟凯律师事务所工作两年。后来回国工作,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委副书记,新安镇党委书记。现在任北京市桥牌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一职。

 

根据百度百科,邓榕于2014年9月13日在参加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遗物故事》发布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驳斥了邓卓棣是美国人的谣言并表示,邓卓棣确实在美国出生,但绝没有拿美国护照,而是出生后立即向中国大使馆申请护照,刚满月便被父母带回中国。

 

但是,2007-2010年邓卓棣在美国读书和工作,应该是以美国公民身份进行的。他如果以中国公民身份申请留学美国,必须在留学申请表上填写出生地址,但美国领事馆如果发现他出生在美国,变认定他是美国人,不会向他发放留学生签证,也不会向他发放I-20表格,而只会给他办理美国护照,否则他无法进入美国。另外,根据维基百科,邓卓棣没有书面向美国政府申请放弃美国国籍。

 

另外,邓卓棣不管以何身份进入美国,只要在美国大学读书,就必须申请social security number (社安号)。申请社安号时必须填写自己的出生地址。如果美国社安局的人在审核他的申请时,发现他出生在美国,必然依照美国法律给予他美国公民的社安卡,即印有社安号的社安卡上没有任何的背书。这样,拥有这样的社安号,便可以美国公民的身份在美国从事任何工作。而留学生申请的社安卡上有背书,即:“除非被美国移民局授权,不得在美国工作”。在美国的留学生只能毕业后申请OPT(专业实习),这样可以留美实习一年(2015年,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发布总统令,批准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专业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美国实习三年),然后再由所在公司为其申请H1-B签证,以便在美国继续工作,直到申请绿卡。 6park.com

如果邓卓棣是以留学生在美国上大学,必然要向学校递交I-20表格。但是鉴于美国大使馆不可能向他发放I-20表格,他一定是以美国公民身份在美国杜克大学读研究生的。

 

2008-2010年,邓卓棣在美国工作了两年。如果他真的是以中国留学生的身份在美国申请工作,不管当时还是现在,根据美国法律,作为法学硕士,邓卓棣只能在美国工作一年。而他工作了两年,就说明他一定是以美国公民身份工作的。另外,他作为一个出生在美国的人,必然要被美国政府以美国公民对待,美国政府是不可能批准他以留学生的身份申请H1-B签证的,因为申请H1-B签证,也需要填写出生地。一旦美国政府发现美国公民申请H1-B签证,必然认为有诈,一定会调查的。

 

另外,邓卓棣在美国是学法律的,知道欺骗美国政府的严重性。因此可以判定他的有关任何美国文书的申请都是依据美国法律合法进行的。

 

那网友认为邓卓棣在美国读书和工作的身份是中国留学生,还是美国公民呢?欢迎大家留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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