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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死这个弱女子的,其实不是饥荒
送交者: Lv200[☆★★★声望勋衔16★★★☆] 于 2020-01-17 19:37 已读 646 次 3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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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死这个弱女子的,其实不是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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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骚客文艺 6park.com

    放心,这个故事发生在清朝,是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记载的。 6park.com

    故事的女主叫郭六,河北淮镇人,她干的事,千百年来没几个中国女性能做得到。雍正二三年间,淮镇一带遭遇饥荒。郭六的丈夫看看活不下去了,想出去逃荒。 6park.com

    走之前,丈夫对郭六下跪叩头说,父母年老多病,我把他们托付给你,辛苦你了。郭六长得不错,丈夫走后,村里的男人见有机可乘,纷纷拿钱去砸她,但她不为所动,只是埋头做女红,尽力养活家公家婆。时间一长,眼看撑不下去了,郭六就将左邻右里请到一起,一个个叩头说:“我丈夫把父母托付给我,现在我尽力了,再不想别的法子,全家都得饿死。大家如果能帮我,就请施舍我;不能帮,我就卖身了,请大家别耻笑我就是。”这话一出,全场尬住,没人吭声,接着,一个个悄悄离开。郭六大哭一场,将情况都向公婆告白,然后便公开挂牌当一个性工作者了。时间一长,郭六除了将赚来的钱养公婆,还省下一些,买了个女孩。她对这个买来的女孩看守甚严,不让外人看一眼。大家都猜测,她肯定是想将这女孩子调教好,吊高来卖。郭六听到了,也不辩解。就这样过了三年多,郭六的丈夫回来了,夫妻相见,百感交集。当着公婆的面,郭六对丈夫说:“父母都健在,我任务完成了。”又将她买的那个女孩带来见她丈夫,说:“我的身体已被玷污了,若无其事面对你,实在做不到。我已为你另娶了一个妻子,现在也一并交给你。”她丈夫当时就惊呆了,一下不知说什么好。郭六也不再说什么,只是说你等等,我做饭去。转身走到厨房,用切菜的刀自刎。此事惊动了县令,亲来验尸,只见郭六双眼圆睁,怎么都合不上。县令判她葬在夫家祖坟,但将来不能跟丈夫同穴,理由是:“不同穴,因为她丈夫应该和她断绝关系;葬在祖坟,表明她仍是公婆的好儿媳。”这时,郭六双眼还是合不上。公婆哭着说:“她本是贞节之妇,受我们拖累,万般无奈才这样。当儿子的,不能奉养父母,还把责任推卸给弱女子,其心路人皆知,到底是谁的罪过?这是我们的家事,不需要你们这些当官的瞎掺和!”话刚说完,郭六的眼睛就闭上了。乡人对此事议论不一,说什么的都有。这个故事,看的让人想爆粗骂人,却不知道骂谁好。当然,站在现代女权的角度,郭六如此逆来顺受、委屈求全,也是应该被批判的。以为自己可以站着说话,也就有了不腰疼的幻觉。不妨设想一下,身为家中顶梁柱,在全家活不下去的时候,郭六的丈夫有几种选择?第一,哪也不去,全家一起等死;第二,带上郭六逃荒去,让老病的双亲在家等死;第三,放郭六逃生,自己在家奉养父母;第四就是,自己逃荒去,让郭六在家奉养父母。当然,还有更极端的,全家集体自杀;或者,把郭六杀了给父母充饥——别说我偏激,“廿四孝里”有人就这么干过,60年前也有人这么干过,不过杀的是小孩。 6park.com

    极端的不说,四种选择里面,第一种等于放弃;第二种,那是大不孝,就算是饥荒年代,这么做也会被口水淹死;第三种,放郭六逃荒,是给她一条生路,更有可能,是郭六被人收留,成了别人的老婆,这样还不如把她卖了;第四种,自己逃荒,讨口饭吃留条活路应该还是可以的,留郭六在家奉养父母,万一奇迹出现,她能坚持到饥荒过去呢。应该在考虑了各种可能之后,郭六的丈夫才选择了第四种,而在郭六的牺牲之下,“奇迹”也真的出现了。再看郭六。当丈夫决定独自去逃荒时,郭六不能说不,夫为妻纲,丈夫的决定违逆不得。但丈夫走后,她也可以有选择:第一,自己也逃荒去,把公婆丢下不管——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自己的父母都不管,凭什么由我来承担?但这么干,得背负一世骂名,在那年月,这样生不如死。第二,就是一死了之,不用背负这么多苦难。但郭六偏偏选择了最难的,就是挑起奉养公婆的重担。历史上的中国妇女,十有八九都会这么选择,没办法,万恶的男权社会。刚开始,乡里那些男人用钱来挑她,她不理,其实她完全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如果靠女红就能养活公婆,丈夫也不至于得出去逃荒。等到尽力了,问心无愧,这时候她如果选择死来解脱自己,没人会指责她。但她清楚,自己解脱了,公婆就得饿死。要想尽孝,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从事人类最古老的职业:卖淫。在这里,农妇郭六陷入了一个道德悖论之中:贞则不孝,孝则不贞。理学家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果只是郭六一人,饿死以全贞节,兴许还能跻身《烈女传》。问题是她对丈夫有承诺,一死了之,一样会背上不孝之名,死后同样不可能葬进夫家祖坟。跨出那一步之前,郭六决定穷尽所有可能,向邻里求助。她何尝不知,饥荒之年,各人都自顾不暇,谁还能管得了别人生死。只是,她必须用这种办法,来堵住别人的嘴。果然,面对她的求助,邻里没有一个伸出援手。这也怪不得人情冷漠,自家都救不了呢。再说,有救人能力的,说不定都在等着郭六跨出那一步。于是,郭六就这么被逼良为娼了。到这里,郭六其实还是一普通女子,她接下来所干的,才是为常人所不能为——在出卖肉体勉强维持公婆的饱暖时,她开始为死活不明的丈夫操心了。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洁”,必须为他准备一个“干净”的女孩。等到丈夫归来,完璧归赵,就把自己这“不洁”的身体给了结了。做到这份上,已不是女人,而是女神了。只是,这样的女神,值得大赞特赞吗?这时“父母官”出场,连一声假惺惺的“我来晚了”都没有,只是代表官方,给郭六来个盖棺定论。要知道,古代妇女死后葬在哪,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失节”的妇女,不但不能跟丈夫合葬,更不能葬在祖坟里,否则便玷污了他们全家。若被逐出祖坟,会变成孤魂野鬼,继续挨饿,所以,郭六死不瞑目,就是在等着盖棺定论。县令的判决,算是一个折衷方案:“判葬于祖茔,而不袝夫墓。”郭六不能跟丈夫合葬,因为她已失节,夫妻关系必须断绝;但留她在祖坟,是网开一面,因为她尽孝了,跟公婆的关系不能断绝。如此判决,郭六还是死不瞑目。这时,受其恩惠的公婆总算通情达理,出来说公道话了:就算儿媳妇有过错,责任全在我们儿子身上,他凭什么敢跟她断绝关系?最后一句掷地有声:“此我家事,官不必与闻也。”在古代,能说出如此“犯上”语言的百姓,还真不多。此言一出,郭六才瞑目了。也就是说,坚强如她,命可以不要,名分也不能不要。别急着感动,我们还是要问责:到底是谁在逼良为娼?真是饥荒吗?淮镇属献县,献县属河间府。史料载,雍正三年,献县确曾发生过饥荒。饥荒的规模、持续时间不详,但从这则笔记中的一些细节,我们可以窥其大概:首先,郭六丈夫走后,她靠做些针线活就能在短时间养活三口人,说明饥荒程度有限;第二,乡里还有男人用钱来撩她,说明贫富不均,饥荒并不是全面波及;第三,郭六下海后,赚的钱能养活三人,还能买一个女孩——同时养活四人,同样说明,饱暖思淫欲的人不少,而且货币还能买到粮食,饥荒真的不是很严重。不严重的饥荒,发生这样的人伦惨剧,责任在谁身上?别忘了,雍正被某些史家誉为“大清杰出的改革家”,《清史稿·食货志》说:“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颇增。”而发生饥荒的淮镇,离北京才两百多公里。在全国“收入颇增”的情况下,京城附近遭遇饥荒,只要官府开仓赈灾,民众但凡有一碗粥喝,何至于此?现在问题来了:如果朝廷有赈灾,赈灾粮款哪儿去了?如果朝廷不赈灾,往年收的税赋哪儿去了?想通这一茬,郭六的公婆那句“此我家事,官不必与闻也”也说错了——你家发生的惨剧,既是天灾,更是人祸。风调雨顺的年景,百姓用税赋养朝廷;灾荒年,朝廷就该开仓赈灾。现在发生了这样的惨剧,论责,根在官府。所以,官府不是“不必与闻”,而是必须向被他们逼良为娼的郭六下跪谢罪。不得不提的是,《阅微草堂笔记》的作者纪晓岚,祖上正是淮镇所在的献县的望族。这个故事,应该是纪晓岚的祖父纪天申告诉他的,因为在故事最后,纪晓岚以他祖父的评论作结:“节孝并重也,节孝不能两全也。此一事非圣贤不能断,吾不敢置一词也。”史料载,纪天申在雍正初年——也就是郭六悲剧发生的时间,就在献县当县丞(副县长)。县令到郭六家验尸时,纪天申是否在场不得而知,但史料又载,就在这场饥荒之中,纪天申曾“捐粮六千石,煮粥赈灾”。六千石,那就是72万斤了,可煮多少粥,自己脑补。 6park.com

    极有可能,郭六那自顾出外逃荒的丈夫,出了淮镇,往东北走到纪天申施粥的崔尔庄,就靠着纪家的粥活下来的。这事再次证明,官府不作为时,靠民间的慈善,只能是杯水车薪。纪天申大发善心施粥,但对郭六一事却不敢评论,这当然是体制内聪明人的做法,但说此事“非圣贤不能断”,那也不对。按当时的价值观,“合葬”就是对郭六最好的褒奖(郭六的所作所为,也是为了死后这名分),那么,她公婆的话,才是合乎公道人心的。圣贤就算了吧,郭六之死,“圣贤之言”正是妥妥的帮凶。附原文郭六郭六,淮镇农家妇,不知其夫氏郭父氏郭也,相传呼为郭六云尔。雍正甲辰、乙巳间,岁大饥。其夫度不得活,出而乞食于四方,濒行,对之稽颡曰:“父母皆老病,吾以累汝矣。”妇故有姿,里少年瞰其乏食,以金钱挑之,皆不应,惟以女工养翁姑。既而必不能赡,则集邻里叩首曰:“我夫以父母托我,今力竭矣,不别作计,当俱死。邻里能助我,则乞助我;不能助我,则我且卖花,毋笑我。”(里语以妇女倚门为卖花)邻里趑趄嗫嚅,徐散去。乃恸哭白翁姑,公然与诸荡子游。阴蓄夜合之资,又置一女子,然防闲甚严,不使外人觌其面。或曰,是将邀重价,亦不辩也。越三载余,其夫归,寒温甫毕,即与见翁姑,曰:“父母并在,今还汝。”又引所置女见其夫曰:“我身已污,不能忍耻再对汝。已为汝别娶一妇,今亦付汝。”夫骇愕未答,则曰:“且为汝办餐。”已往厨下自刭矣。县令来验,目炯炯不暝。县令判葬于祖茔,而不袝夫墓,曰:“不袝墓,宜绝于夫也;葬于祖茔,明其未绝于翁姑也。”目仍不瞑。其翁姑哀号曰:“是本贞妇,以我二人故至此也。子不能养父母,反绝代养父母者耶?况身为男子不能养,避而委一少妇,途人知其心矣,是谁之过而绝之耶?此我家事,官不必与闻也。”语讫而目瞑。时邑人议论颇不一。先祖宠予公曰:“节孝并重也,节孝不能两全也。此一事非圣贤不能断,吾不敢置一词也。”——《阅微草堂笔记 · 滦阳消夏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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