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交坠湖:不顺则不安
7月7日12点30分左右,贵州安顺,一辆公交车途径虹山湖大坝中端时,在三车道外侧行驶缓慢着,随后与一辆中间道同向的小轿车短暂消失在视频中。接着,出现在视频中的公交车,横向冲过双黄线,速度很快,径直向路边护栏冲去,掉入湖中。 按照事后的报道,说是此次事故造成21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死亡人员中有参加高考的学生。事故是前天发生的,要说事故的原因目前肯定是不得而知。 但是,有各种迹象表明,这起事故与司机的责任很大。比如说,河南大河报就报道说,司机的女儿去年疑似自杀。网络上有流传说,司机家里遇到拆迁问题。 而事故发生后,交通部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公交企业要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严禁身体不健康、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工作。 很显然,结合公交车行驶轨迹,再结合受伤人员的叙述,考虑到主管部门有权威的信息源,我以为这起事故公交司机个人原因引起的概率很大。 要是这样的话,至少一切都可以解释得清楚。缓慢行驶,这是思想激烈博弈;左拐加速冲向湖里,这是报着必死的目的。只不过,这个司机的如此极端行为,却带来了众多无辜者的伤亡,甚至还有孩童。 或许,这位司机已经对社会绝望,已经走投无路了,但是,如此伤害众多无辜者生命的行为,绝对是不应该的。网络上有个段子,说是一个人若是走投无路了,可以有一百种选择,而绝对不能有伤害无辜者和孩童的行为。 正如鲁迅所说的,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因此,无论这位司机遇到了多大的悲剧,遭遇到了多大的冤屈,我们都无法原谅他如此的极端行为。血债血还,有仇不报非君子,冤有头债有主,这些俗话说的很好。至少,诸如此类行动的话,倒也能理解。尽管如今是法治时代,有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 在愤怒声讨这位司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反思啥呢?应该反思当今社会,法律能不能维护公平正义?应该反思当下时代,有没有顺畅的维权渠道和方式?应该反思我们国家,是否有足够的社会保障措施,来避免有人陷入绝望? 毕竟,若真的如网络上所说的那样,这位司机家里遇到拆迁问题,他有没有合法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来维护自己的财产呢?拆迁无非就是补偿多少,谁来博弈,如何博弈,这位司机有没有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保护呢? 再者说,这位司机的女儿去年疑似自杀。是去年的7月7日吗?是参加高考期间吗?自杀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对女儿的死亡,作为父亲不会无动于衷吧? 说实话,要是以上两件事情都属实的话,至少说明这位司机有足够的动机制造这起事故。同时,也说明这家公交车公司管理的失误与疏忽。咋能不注意到员工心态与心理的变化呢?尽管,即就是注意到,未必能够有效防控,但起码可以有些疏导嘛。 当下社会,我们每一个人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就如这辆“失控”的公交车一样。若是有一个人绝望,有一个人心理极端,那我们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的。或许,绝望者的极端行为,都将会伤及无辜者的。 去年重庆发生公交坠江事故,查明的原因是有女乘客与司机争吵,冲突之下公交失控。这次贵州公交车事故,若是查明是司机个人原因导致。那就是说,无论是谁,只要“心理极端”,或者说“心理不健康”,那这公交车上就没有人是安全的。 到此,这起事故给我们的教训就是,一定要重视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心理的“不顺”。尤其是我们社会要有足够的救济渠道与方式,来确保每一个人不走向绝望。若有一个人不“顺”,那就不会有社会的安全。 不过,交通部的紧急通知,也只是治标而已。要想治里,真正的杜绝类似的极端行为,最重要的还在于社会治理。就如我们所有的人都在这辆公交车上,司机、乘客,维修者等等,任何人的都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不对社会“绝望”,遇到“不顺”,会有足够的方式来解决。如此以来,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期待这起事故早日查明真相。也期待着,当地能够妥善的处理好这期事故的所有受伤者,也包括受害者的后续保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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