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网友评论-中东路事件中共产党的表现算不算卖国?
不了解中东路事件的网友可以网上查一查。 简单的描述就是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军企图武力收回东北被苏联/俄国霸占的中国东方铁路(整个铁路都在中国东北境内)。 最后惨败。 这里转载一下当时中共的表现。 我知道汪精卫是国民党,我也知道他是卖国贼。 可是我想问的是 如果A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是强奸,那么B同样的行为是不是也算强奸,还是因为B的老爸是李刚,就算顺奸? 再重复一遍,汪精卫是无疑的汉奸卖国贼。 那么中共在中东路事件中的表现是不是高尚的和岳飞一样? 6park.com中国共产党认为中东路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蒋介石执行亲帝反苏的外交政策,指使东北当局以武力夺占中东铁路”[21]。
1929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反对国民党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宣言。192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中东路事件满洲省委的指示信》。指出“中东路事件不是蒋介石或张学良某一军阀的单独行动,而是他们在帝国主义指使下的共同行动,中苏共管中东路,在于不使中东路单独交给国民党政府,作为帝国主义反苏战争的根据地,国民党军阀所谓收回中东路自管,是欺骗群众,真意是想利用中东路事件掩盖其出卖民族利益的行动,从而转移群众视线,使群众走上反苏的道路。”[21]指示信要求,省委必须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对付这一事件。
1929年7月20日中共满洲省委就中东路事件写给中央的报告指出,经过几次讨论,省委认为: 中东路事件虽然是由国民党军阀出头,但它仍然是帝国主义对苏联武装进攻的开始;那种认为帝国主义加紧同苏联的矛盾,会减轻帝国主义相互间的矛盾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这一事件的前景会促进世界大战的爆发,使战争的准备时期更加缩短。[21] 7月22日,省委把对形势的分析意见写成政治通讯,发给各级党组织,并责成各级组织和党员除了秘密的宣传、鼓动外,还要利用公开的可能,通过出版刊物、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扩大宣传,以“启发群众的觉悟”。
7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动员广大群众反对进攻苏联》的42号通告。
陈独秀等人则因反对“武装保卫苏联”进攻中国而遭到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在苏联进攻中国东北的中东路事件中,积极维护苏联利益,赢得1935年7月共产国际第七次全世界代表大会的赞誉:(节录)
共产国际执委会秘书处(七次代表大会的前夜): ...在这种困难的环境中,在群众的前面,提出“武装保护苏联”的口号。...号召并组织群众去进行英勇的斗争,去反对自己的政府、中国的军阀和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在中东路事件中,表示了真正的、布尔什维克、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的模范。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人阶级革命运动历史上最光荣一页,而且也是共产国际和国际工人运动历史上最光荣的一页。[22]
隔天,共产国际季米特洛夫具体指示中国共产党日后的工作任务,中共代表团王明,便依据其指示与国际会议决议文,于1935年8月1日,在莫斯科发表八一宣言。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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