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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刑事记录卡
送交者: Lv200[☆★★★声望勋衔16★★★☆] 于 2021-05-12 9:43 已读 989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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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独秀刑事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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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中,有一张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陈独秀的刑事记录卡。这是一张看似普通的16开大小纸质硬卡,经过岁月的洗礼,它的边缘破损,纸色泛黄。卡片的正面上半部分为表格,填写着姓名、年龄、身高、职业、籍贯等内容,卡片的右上方贴有陈独秀在狱中所拍的照片,编号为B9523。下半部分记录被捕原因及处置结果。背面为陈独秀左、右手指的指纹印。照片中的陈独秀脸颊消瘦,双眼却炯炯有神,微微紧闭的双唇显得尤为坚毅。在“姓名”一栏中,有几个中文汉字“王旦甫即 陈独秀”,而在“住址”和“时间”两栏中,则赫然可以看到“route vallon” (环龙路)和“4-10-21”。陈独秀、上海法租界环龙路、1921年10月4日,这张卡片上记录的这些特殊历史信息,把读者带回到了另一个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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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馆馆藏陈独秀刑事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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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在法租界被捕时留下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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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龙路(今南昌路),是老上海法租界一条马路,因纪念当时一位法国著名飞行员Vallon而得名,它地处法租界中心区域,与宝昌路(今淮海中路)相距不过百米。在环龙路鳞次栉比的石库门建筑群中,有一条被称为“老渔阳里2号”的弄堂(今南昌路100弄2号)。这里就是刑事记录卡上记录的1921年前后陈独秀居住的地方。

陈独秀原名陈乾生,字仲甫。1879年10月9日生于安徽安庆怀宁县,县境内有一座独秀山,陈独秀的笔名“独秀”即源于此。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并主编《青年》杂志(1916年2卷起改名《新青年》),推出德先生和赛先生,批判孔孟,倡导自由,掀起了新文化运动。1916年末,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阅读《新青年》后,登门恳请陈独秀到北京大学担任文科学长,并鼓励他“把杂志带到学校来办”。第二年年初,陈独秀受聘北京大学,并在箭杆胡同9号的寓所成立了新的《新青年》编辑部。1919年4月,由于反动当局压迫,陈独秀被迫离开北大,1919年6月又因散发《北京市民宣言》传单遭北洋政府拘捕,于9月获释。1920年年初陈独秀离开北京重新回到上海。环龙路老渔阳里2号是陈独秀的主要居住地。在这里,陈独秀继续主持《新青年》杂志的编辑和发行,并发起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同时与其他各地同志联系,筹备召开中共“一大”。

在环龙路寓所,陈独秀曾两次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1921年10月,刚辞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职务的陈独秀来沪主持中共中央局日常工作。由于报上刊登了有关消息,引起法租界公董局巡捕房的注意。10月4日下午,巡捕房派出巡捕包围并搜查了陈独秀的寓所,将积存在那里的《新青年》和印刷机器一并搜去。在巡捕房登记时,陈独秀化名王旦甫。不久,北京众议院副议长、上海法学院院长褚辅成因到陈独秀家中拜访被捕。在巡捕房褚辅成一见陈独秀就说:“仲甫,怎么回事,一到你家就把我带到这儿来了!”于是,陈独秀的身份暴露。10月5日,法租界会审公堂指控“陈独秀编辑过激书籍,有过激行为,被侦处查实,已搜出此类书籍甚多,因此有害租界治安”。10月6日,上海《申报》刊登了陈独秀被捕的消息,上海、北京等地各大报刊作了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胡适得知消息后,请蔡元培与法国使馆联系设法营救陈独秀。中国共产党内部,张太雷和李达商量后,请孙中山出面。孙中山一面致电法国驻沪领事,请他们释放陈独秀,一面亲自关照广东省银行电嘱由他担任总董事长的上海中华银行代解银元1000元,以供保释陈独秀之用,并让褚辅成、张继等出面保释。

经过各方营救,10月6日陈独秀获准开释候审。10月19日,法租界会审公堂再审陈独秀。7天后,10月26日,陈独秀被判决私藏《新青年》杂志,罚洋100元结案,当天陈独秀获释。

陈独秀出狱后,以中共中央局书记的名义发表了建立与发展党、团、工会组织及宣传工作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还公开发表演说、撰写文章宣传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引起了法租界当局的更大恐慌。1922年8月5日上午11时,法租界总巡捕房西探目长戴纳会同督察员黄金荣、华探目程子卿等,闯进环龙路陈独秀寓所,再次将他逮捕,并查抄了大量书籍和文件。1922年8月10日上海《时事新报》报道:“陈独秀氏寓居法租界环龙路铭德里二号,昨(九日)被法总巡捕房特别机关西探目长西戴纳,会同监察员黄金荣,华探目程子卿,李友生,包探曹义卿等捕获,带入卢家湾总巡捕房,候请公堂讯核。”1922年8月11日上海《时报》报道,陈独秀被捕时,巡捕从他家里搜出了很多革命书刊,还抄出了一张广东革命政府汇来的4万元汇款单。

消息传出,上海、北京等地各报刊连续发表通电,呼吁立即释放陈独秀,并开展了大规模的营救活动。蔡元培等社会名流面质法国公使,请其转令驻沪领事释放陈独秀。马克思主义研究会、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少年中国学会等10余团体也发表宣言进行营救。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陈独秀只被关押了9天,法租界当局不得不于8月18日经会审公堂判决罚洋400元,再次将陈独秀释放。

1927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改组,陈独秀离开中央领导岗位。此后,他接受托派观点,以在党内成立小组织的方式进行活动。1929年11月,因在中东路问题上发表对中共中央的公开信被开除党籍。同年12月发表托派纲领并在上海组织成立托派小组织无产者社,出版刊物《无产者》。1931年5月,出席中国各托派小组织的“统一大会”,被推选为中国托派组织的中央书记。1932年10月,陈独秀在上海公共租界第五次被捕,后被判刑囚禁于南京。抗战爆发后,陈独秀于1937年8月出狱,先后曾在武汉、重庆居住,最后长期居住于四川江津,生活拮据,但拒不接受国民党的汇款,1942年5月27日逝世。

关于陈独秀何时离开环龙路老渔阳里2号寓所,中共“一大”代表李达在1954年2月23日给上海革命历史纪念馆的一封信里曾经提到:“(1922年)陈独秀出狱以后,仍住在(上海)老渔阳里二号,他被拘留的时间,不过两星期,他的寓所并没有党的文件(文件都在辅德里六二五号),所以他在原寓所还住了两个多月。4月间,他一个人曾在(上海)南成都路靠马路的住房中,租了楼上一间统厢房住下,我曾去过这地方。他在这里也只住了一个月。5月间,他又搬到上海县地界住下。他的住所并不曾通知我,每隔三五日到我的寓所来处理一些文件。他在上海县地界的寓所,只有一个名叫李启汉的同志知道。”

(石磊)


贴主:Lv200于2021_05_12 12:11:45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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