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百家论坛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加沙战事延烧,美国拒绝哈马斯停止空投的请求
送交者: 流浪枪手[♂★★★我人当自强★★★♂] 于 2024-03-27 19:11 已读 1149 次 5 赞  

流浪枪手的个人频道


2024年3月27日,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哈马斯之间的冲突还在继续,巴勒斯坦人检查以色列连夜轰炸加沙地带南部的拉法后被摧毁的建筑物废墟。 6park.com

美国星期二(3月26日)表示,将继续向被围困的加沙地带空投援助物资,尽管伊斯兰激进组织哈马斯(Hamas)称有18人在试图获取食品包时死亡并呼吁停止空投的做法。

根据哈马斯和欧洲地中海人权监测组织(Euro-Med Human Rights Monitor)称,加沙沿岸人民在试图抢夺空投下来的援助物资时,发生了踩踏事件,造成6人死亡,另有12人溺毙。

加沙居民穆罕默德·萨巴维(Mohamad al-Sabaawi)在成功争抢到援助物资后,对法新社记者表示:“人们为了一罐金枪鱼而拼命。”

法新社的画面显示,当物资从飞机空投下来时,一群人蜂拥而上抢夺。

哈马斯呼吁“立即停止空投行动”,并要求以色列“立即迅速开放陆路过境点”,以让更多援助卡车进入饱受战争蹂躏的加沙地带。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将继续努力争取透过陆路提供援助,但补充说,“空投是帮助向加沙巴勒斯坦人提供急切援助的众多方式之一,我们将继续这么做”。

联合国机构先前警告,经过近半年的战争,巴勒斯坦加沙地区正处于“人为制造”饥荒的边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发言人詹姆斯·埃尔德(James Elder)表示,装满援助物资的卡车在加沙南部与埃及接壤的边境等待,必要的帮助“就在几公里外”。

战火有增无减

星期一(3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呼吁各方“立即停火”的决议,敦促哈马斯无条件释放所有人质,并强调亟须扩大对加沙地带平民的人道主义援助。以色列称仍有约130名人质在加沙,其中34人已被推定死亡。

然而,停火协议未使战斗双方消停片刻。

以色列陆军表示,以色列战机袭击了加沙各地60多个目标,包括攻击隧道和战机所在的建筑物。

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卫生部称,南部城市汗尤尼斯附近一个收容营地星期二遭到空袭,造成12人死亡,其中包括儿童。24小时内,加沙已有超过81人死亡、93人受伤。

以色列军队持续攻击加沙市最大的医院,并包围了汗尤尼斯的另外两所医疗设施。

以色列军方在声明中表示,部队继续对汗尤尼斯发动袭击,缴获武器和军事装备,杀死武装分子并摧毁基础设施。

巴勒斯坦红新月会警告称,数千人被困在汗尤尼斯的纳赛尔医院,“他们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与此同时,拜登行政当局高级官员正敦促以色列放弃攻入加沙南部城市拉法的计划,那里有超过140万巴勒斯坦平民寻求安全。

美国国防部长劳埃德·奥斯汀(Lloyd Austin)星期二和以色列国防部长约夫·加兰特(Yoav Gallant)在五角大楼会面。

在与加兰特会晤前,奥斯汀对加沙迫在眉睫的饥荒警告称,这一巴勒斯坦飞地将发生“人道主义灾难”,平民伤亡“太多”,而送达的援助数量“太低”。

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也要求以色列增加援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Matthew Miller)并表示,在拉法进行大规模地面行动将进一步危及平民福祉。

然而,以色列方面坚称,如果不进入拉法,就无法实现对哈马斯的“全面胜利”目标。

哈马斯去年10月7日袭击以色列南部,杀害约1160人并将240人劫持至加沙。以色列随后发动报复袭击,据加沙卫生部称,加沙已有至少32414人死亡。

外界原本寄望在多方调解下,两方能于穆斯林斋戒月开始前达成停火协议并释放人质,但最终谈判失败。卡塔尔外交部发言人马吉德·安萨里(Majed al-Ansari)星期二表示,谈判仍在继续进行。

喜欢流浪枪手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流浪枪手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百家论坛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