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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暴力拆迁,中年女房主拿菜刀反抗,拆迁队1死6伤!高院判决:属正当防卫!
送交者: 刀锋[♂★★★★仁党政治委员★★★★♂] 于 2021-05-22 20:36 已读 6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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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有钱有势,也千万别欺人太甚,否则后果自负!江苏一家拆迁公司的袁德春 (39岁)带9名壮汉暴力拆迁,被逼入绝境的户主王马玲(中年妇女)忍无可忍,手持菜刀奋起反抗,将袁某砍死,9名壮汉中6名负伤。江苏高院二审判决(推翻一审)王马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令人拍手称快!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镇化速度也在加快。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免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征地拆迁。这个过程中,“拆迁”往往会因为“利益”难以达到一致,双方就会僵持不下。

这时候,由于拆迁方处于强势,对于“不服从者”往往使用简单粗暴的“暴力拆迁”。2009年,江苏宿迁市就发生了一起暴力拆迁,最终导致1死6伤的惨案,值得我们深思。


江苏宿迁市市民李克英(61岁,王马玲的母亲)居住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因为不满拆迁补偿,她拒绝拆迁。拆迁公司负责人袁德春不是采取“协商”的合理方式,而是使用暴力手段企图逼迫李某英妥协。

袁德春多次带人到李克英家门前“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王马玲)”,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王马玲协助母亲报警,但是没有什么结果。袁德春得寸进尺,命令手下人将李克英和王马玲家防盗门的锁眼用强力胶水堵住,导致两家人只能从窗口爬进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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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如此地步,王马玲和母亲还是秉持“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想法,忍气吞声,只是日夜守护着房屋不被拆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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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30日上午,袁德春带着9名壮汉又一次来到了李克英家,此时王马玲也在母亲家,家中5人全是女性(3名还是未成年人)。袁德春喊话要与李克英“商谈”拆迁事宜。几名壮汉用力拍打着大门,他们连喊带骂让王马玲开门。

王马玲自然不敢开门,袁德春命手下人用石块不断砸门。李克英老人吓得血压升高,差点晕厥过去,几个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王马玲被袁德春们搅合地日夜不得安宁,此时精神也是处于崩溃边缘。王马玲的两个弟弟闻讯手持菜刀和铁锨赶往现场保护姐姐和母亲。

王马玲的两个弟弟到达现场后,袁德春和他们发生争执。王马玲听到外面弟弟们和拆迁公司人员“争吵不断”,似乎还有打斗的声音。她害怕两个弟弟吃亏,心一横,从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突然开门冲了出去。


王马玲哭着冲入拆迁公司人员队伍中,对准他们一通乱砍,袁某颈部、头部猛砍数刀,致袁某当场死亡,其他6名拆迁公司人员被砍伤。

血案发生后,王马玲被捕。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马玲持刀砍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宿迁市中级法院认为:袁德春暴力拆迁在先,侵害了王马玲等人的合法权益,给王马玲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致使其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王马玲在遭受不法侵害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判处王马玲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

一审判决的结果显示:王马玲不仅要入狱服刑8年,还要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毕竟,面对暴力拆迁,她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欠妥,造成防卫过当的严重后果。


王马玲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赔偿27万”的判决。江苏省高级法院将案件定性为“犯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此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告诫强势部门暴力拆迁不会有“赢”的一方,“以暴制暴”没有双赢的结果,只会是“双输”。你要拆迁,只能用公平、对等的谈判达到自愿拆迁。当然,根本的解决还得靠法律制度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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