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只准自己放火,不准他人點燈”
請先看以下兩個案例: 1、NBA火箭隊總經理莫雷發表“為自由而戰,與香港站在一起”港獨言論事件仍在持續發酵。10月8日,NBA總裁蕭華竟然公開表示,“自己支持莫雷,支持言論自由”。 6park.com2、NBA快船隊前老闆唐納德·斯特林讓女友離黑人遠點,不要把和黑人的合影掛在互聯網上的聊天錄音被曝光後,同樣還是蕭華,竟稱“斯特林表達的觀點極其無禮而有害,我們共同譴責斯特林的觀點,NBA絕不容許它們的存在”。 6park.com 6park.com在“種族歧視”與“分裂香港”兩件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他的表態卻截然相反。 矛盾嗎?荒唐嗎?這就是標準的美式言論自由,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蕭華的話很符合美國特色,因為美國從來沒有真正的言論自由,NBA自然也不會例外。時間絕不是蕭華採取截然不同處理方式的藉口,真正原因還是“雙重標準”作鬼,這也再次讓人們看清美國所謂的“言論自由”,其實就是“只准自己放火,不准他人點燈”! /版主:tulala于2019_10_26 23:03:33编辑 评分完成:已经给本帖加上 2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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