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杂论闲侃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城管追打女摊主被砍伤,反抗暴力执法算不算正当防卫?
送交者: 草庐芷甫[♂★★★升斗小民★★★♂] 于 2020-09-09 12:37 已读 910 次 1 赞  

草庐芷甫的个人频道

9月7日,重庆南岸区涂山镇城管执法队在整治占道经营过程中,一名城管队员追打女摊主,其后被女摊主拿刀砍伤。8日,南岸区城管负责人答复媒体确认此事,并透露警方已介入调查。城管的举动是暴力执法还是不法侵害,众说纷纭。而舆论表现出同情女摊主的倾向,甚至认为她砍伤城管属于正当防卫。


这件事好就好在,店家的监控视频没有丢失,现在公开的视频不是全部,但录下了双方冲突的主要经过。可以确认的事实是,是那名城管先动的手,他突然袭击女摊主面部,女摊主不敌往店里急退,该名城管紧追不舍,继续拳打脚踢,女摊主拿刀反击,两下纠缠数秒,女摊主住手,其他城管拉开两方。

城管与摊贩的冲突总能激发人们对前者的不忿,对后者谋生不易的共情。此事发生后,女摊主收获了广泛的支持,占道经营固然不对,可城管出手打人才是导致被砍的主因。除了这些一贯的同情之理解,因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9月3日发布了新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它被引用到这个事件,为女摊主辩护。

但是,认为女摊主是正当防卫,只是大众义愤之下的表达,要想在法律条文、执法考虑及现实环境下确立这个论点其实相当困难。城管先动手打人,并且追打不休,无疑超出了城管执法的程序和程度,可以明白无误地认定是暴力执法。问题是,暴力执法能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先决条件,要打问号。

依照三部门最新的指导意见,明确正当防卫的起因是不法侵害,它默认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加害与防卫关系。而重庆的城管打人发生在公务执法的过程中,这让认定女摊主的正当防卫变得复杂起来。最高执法部门希望激活正当防卫这一“沉睡条款”,可对于能不能在公务执法中行使正当防卫权,新规没有规定。


9月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了新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

所以,如果笼统地认为打人城管是在执行公务,虽然很暴力但还是执法者角色,那么认定女摊主刀砍城管是正当防卫,恐怕就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一方面是相关法条没有明确,留下了一个灰色地带。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现实,如果暴力执法属“不法侵害”,公民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城管恐怕第一个不答应。

这么分析也许会让女摊贩的同情者失望,以为是为打人城管开脱罪责,其实不是这样。不管持什么立场,是偏向于女摊贩是正当防卫,还是认为在法理上正当防卫难成立,核心问题都是一致的,也就是民众对城管打人事件的根本关注点,是如何惩戒暴力执法。这种朴素的正义呼声,会拷问正当防卫新规的意义。

如果以正当防卫的新规作为讨论框架,除了公务执法不构成先决条件之外,还可以延伸出一个问题:可否将打人城管暴力执法的过程分解,分阶段判断其算不算公务执法?比如,女摊主往店里躲避,该城管追打过程已不属于“公务执法”,是脱下执法者外衣的流氓式报复行为,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构成“不法侵害”?

女摊主占道经营,可以批评教育,累计之后可以经济处罚,这是因为城市管理给摊贩划出了一条界限,比如超出摊位50厘米即属违规。同理,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在实际的司法场景下,可否同样为公务执法人员划出一条界线,超出这个界线就解除其作为执法者受到的保护,就是一般公民,就属于可以被正当防卫的对象。


很多人之所以同情女摊主,不是对城管的偏见,而是对暴力执法合法化的厌倦,对披着公务执法外衣将不法侵害合理化的憎恶。打人事件广泛传播后,“女摊主正当防卫”的说法赢得人心,不是人们不懂法的表现,恰恰是人们希望用法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直观表达,更是对司法机关认定正当防卫、就此形成新局面的满心期待。

当然,执法的实际境况与民众期待之间始终有落差,有时候要讲法律,有时候要讲大局,有时候要论影响,执法者、执法对象、社会大众三者的需求不匹配是常态,问题在于如何平衡它们,而不是偏袒哪方,以至于偏废法律。重庆城管打人被砍伤,提供了讨论正当防卫的微妙案例,新规不该简单地拒绝或害怕这种讨论

喜欢草庐芷甫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草庐芷甫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杂论闲侃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