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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富婆看上了?男子苦不堪言求分手,竟被富婆以工作要挟
送交者: DsiHqsVqs[☆品衔R4☆] 于 2020-10-20 15:39 已读 1005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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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某媒体报道,一名从事酒吧工作的男子李某被女老板拉进办公室后,喝了女老板的水失去意识,醒来后却被告知两人已经成为情人关系,并且女老板还将朋友介绍与李某三人。再之后一直维持不正当的关系,李某想要结束关系,对方却以工作威胁,无奈李某只能报警处理。


据了解,李某所工作的酒吧是一名50多岁的女子开的,平常李某与老板接触不多,直到有一天,李某在进入老板办公室后,喝了老板递过来的水后没了知觉,于是次日。女老板告诉他,两人已经发生性行为,并强调自己喜欢李某,想要以情侣的身份进行相处,李某因为担心自己拒绝老板后工作会不保,所以只能是半推半就。

更让李某感到头疼的是,李某不仅要应付老板一个人,居然还有老板的朋友,当天过后,老板将李某作为情人介绍给另外一位朋友,对方居然再次有必要将其丽丽对其自私侵犯行为,这次之后。三人就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李某在两个富婆之间身心疲惫,想要尽早结束这个关系,但是李某向老板提出后,对方却以工作要挟李某,无奈之下,李某只能选择报警求助。


其实,是否报警这个问题已经在李某的心中纠结了许久,一方面想要尽早结束这段莫名其妙的关系,自己 办法只能让警方介入,另一方面,一旦警方介入,大家就知道自己被迫包养的事实,权衡之下,李某还是要报警。且拯救自己以后的人生,在警方调查时,因李某无法拿出证据,且男性并不是我国法律侵犯罪可以保护的对象,所以并不能定罪,只能将两名女子涉嫌猥亵罪进行教育。


但是之后,富婆居然把李某告上法庭,说李某是嫌犯,但是警察在调查后认定李某没有疑点,因此属于富婆诽谤,但由于情节较轻,即使是诽谤。警方也没对富婆做出任何法律措施,这样的结果呢,李某十分不解,明明自己是被害者,但是却不能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难道只是因为自己的性别是男性吗?并且李某现在的内心已经经过非常长期的折磨后造成了心理阴影,对李某的身心,还有名誉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小编觉得两名当事人应该得到惩罚,但是却反响平平,所以只能说李某自食恶果吧,也只能希望李某可以早日脱离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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