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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结束后,女子对男子说就你这水平还出来强奸?!
送交者: 取个笔名真难[♀☆★★声望品衔11★★☆♀] 于 2021-01-18 1:24 已读 12514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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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孙某等几个姐妹下夜班后,去烧烤摊吃宵夜,结束后几个人各自回自己住处。孙某被男子刘某跟踪,原来,在她们几个吃饭时,刘某也在烧烤摊附近,盯上了她们,想弄几个钱花花。孙某走过一段路灯较暗路段时,刘某快跑几步,追上孙某,持刀威胁孙某拿出身上所有的钱,最后从孙某的包内只翻出了120元,刘某一看孙某体型长相姣好,遂生歹意,强行将孙某拖至路边绿化带内,对孙某实施性行为,由于酒精和惊吓的作用,孙某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自己被性侵,完事后,孙某生气地讽刺刘某:“就你这水平还好意思出来花心!”刘某听后,感觉自已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气急败坏地殴打孙某,致其轻伤。后孙某报警,刘某很快就被抓获。

  


  这样一起案件,实践中时有发生,但是针对同一被人,连续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的情况并不多见。夏天已到,晚间单身女性尽量减少单独室外活动,防止自已的人身或财产权利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本案中,孙某遭受到一连串的不法侵害,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真的是难以承受之痛,同时,刘某的恶劣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将为自己一时之念付出青春代价。以下笔者结合案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刘某涉嫌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为双重法益。抢劫罪是传统犯罪,为我国刑法上的重罪,历来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本案中,刘某持刀威胁孙某,使得孙某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进行取得孙某120元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违法性构成要件,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具有客观不法性;刘某明知自已的行为会侵犯孙某人身权和财产权,受积极为之,具有抢劫的主观故意。因此,本案中,刘某涉嫌抢劫罪。由于本案中,刘某不具有加重处罚情节,因此,对其应适用抢劫罪基本犯的处罚规定,即,应对刘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某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犯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也是传统的犯罪,为刑法中的重罪。

  本案中,刘某在持刀抢劫孙某后,发现孙某长得漂亮,犯意转化,又持刀威胁孙某并对其实施奸淫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违法构成要件,侵犯了孙某性的自已决定权,具有客观不法性;刘某明知孙某不愿意与自已发生性关系,仍强行为之,具有强奸罪的主观故意。因此,本案中,刘某构成强奸罪。对其应适用强奸罪基本犯的处罚规定,即,应对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为我国刑法中的轻罪。本罪实践中多发易发,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本案中,刘某在对孙某实施抢劫和强奸后,由于孙某对其性能力的否定评价,刘某基于自尊心受伤害的动机,故意对孙某实施了殴打伤害行为,并致其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违法性构成要件,具有客观不法性;刘某在自尊心受伤害报复的动机支配下,对孙某实施殴打,具有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因此,本案中,刘某涉嫌强奸罪。应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结语:根据以上分析,本案中,刘某基于弄得钱花花,即抢劫的故意,对孙某实施抢劫行为,又连续发生两次犯意转化,分别对孙某实施了强奸和故意伤害行为。根据刑法相关理论,应对刘某按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三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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