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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中国人,那就取消国籍!拒绝坏人脚踏两条船,不给港毒留后路
送交者: paullu[♂☆品衔R3☆♂] 于 2021-01-29 12:25 已读 862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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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份国安法在香港实施以来,有效打击了乱港分子的嚣张气焰。只不过随着乱港现象的不断减少,一直与这些乱港分子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英国政府便不停地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一直以来香港问题就属于我国的内政问题,但是西方国家始终以冷战思维对待我国。加之众多的历史因素,香港就成为了英国插手我国内政的绝佳借口。
在乱港分子遭遇国安法的打击之后,英国政府便放开了持有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申请留英的相关申请条件。而英国此举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何俊仁这类的乱港分子头目留下退路。因此最近香港政界关于取消香港港人双重国籍待遇的呼声愈发强烈,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切断英国政府与乱港分子的联系。
众所周知,对于香港我们始终采取一国两制的国策。而一国两制的国策也就为后来英国干涉香港、暗中培养乱港势力提供了条件。按照港人治港的原则,英国现行的绝大多数法律是港英政府所留。而港英政府的绝大多数法律又是照搬英国法律,因此香港居民也就具备了双重国籍的待遇。而早在香港回归以前,英国就已经开始了香港的一系列布局。这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将行政权和立法权独立出去,设立独立于政府的“立法会”,美其名曰给香港人民“民主”,这使得至今香港政府无法形成高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就是设立BNO政策,为所有效忠于英国的香港“公民”留下退路。
根据英国政府的明文规定,持有BNO的人,既是英国国民也是英联邦公民,只不过持此护照并不赋予任何地区(包括英国及香港)的居留权。根据明面上的规定,BNO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凭香港关系而取得的英国属土公民身份在1997年7月1日失效的问题。自1987年开始登机至1997年香港回归,一共有超过340多万英国属土公民登记。即便这个身份不能赋予他们居留权,但是也与英国政府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些持有BNO的香港居民在回归之后,同样也有了中国香港特区居民的身份,进而形成了具备双重身份的既成事实。
以乱港学生头目之一的黄之锋为例子,我们可以经常看到黄之锋在各种公开场合发表港独言论,并且煽动香港年轻人从事非法游行活动。在国安法实施之前,香港警察在逮捕黄之锋之后,黄之锋背后美国基金就会花费巨资保释黄之锋。并且向黄之锋承诺,一旦黄之锋被香港政府控诉,美国便会全力资助其赴美留学,而留学的目标学校一般都是哈佛这类的世界顶级名校。而且随着英国放开BNO申请英国居留权的申请限制,像黄之锋这类的乱港头目自然会轻松获得英国居留权。要知道即便只拥有BNO护照而没有居留权的情况下,这些人都能够享受在英国国外可享用英国的领事服务,更不用说这些乱港分子拥有居留权。
如果不取消双重国籍待遇,这些乱港分子自然会获得英国的支持以及法律保护。如果我们将其逮捕并提起诉讼,英国政府自然会以其英国公民的身份大做文章,进而使其被控诉一事不了了之。比如香港的“乱港”头目之一黎智英,他不仅拥有英国国籍还拥有香港特区居民身份。在他留居香港的这些年频频煽动和组织港独活动,给香港社会各民众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如今面临香港国安法的审判,如果他逃到英国,把他引渡回来受罚就会面临非常大的困难,因为英国政府必然不会让其被我国引渡。
也就是在上述的情况下,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表态,无论是离开还是留居香港的港人都不应该脚踏两条船,享有双重国籍待遇。而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前不久也发文就双重国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取消港人的“双重国籍”待遇,以应对英国的BNO。曾经英国政府向我国承诺并不会给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人居留权,如今却为了破坏香港的繁荣放开限制。既然英国政府能够给予他们居留权和国籍,同样也能够轻松地收回。因此收回港人双重国籍的特权迫在眉睫,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渐保持香港特区的繁荣和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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