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唐山事件想到的。据传,唐山打人者一共九人全部落网。
所谓落网,就是抓起来。我曾见识一次落网的戏剧性过程 。 毕业那年,几个同学吃散伙饭,因抢结帐被餐馆老板暴揍。 我赶到派出所看见政委所长与打人者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而警察们对学生横眉立目恶语相加。 到半夜,画风突变,打人者被戴铐,实施拘留后逮捕,即所谓抓获。 因有同学眼见不可能得到公正处理,电话告知校研究生处长,处长又上报市里。时值五月底,敏感时期,稳定第一,于是压迫市公安局,市局压分局,分局乃做出逮捕决定,消灭不安定因素。 那次也就是隐形的压力才得到了所谓的正义。否则的话,恐怕也是赔钱后不了了之。 有一年去兰州,与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客户一见如故。他眉清目秀,只可惜一目失明。是他主动告诉我,一次吃饭,旁桌有几个半大孩子喧闹无比,他看了一眼。那边开口就骂,最终动手,失去一目。施暴者是兰州一副区长之子,法律根本无法解决,公安局法院都不受理,舆论不予报道。最后经水均益弟弟认识水均益,想通过央视压迫地方。可水均益也要平衡利弊,终于也无果。 最后他愤愤地说:我就是老母尚在,无人奉养。等老母归西,我就和他们全家同归于尽。 也许岁月抚平了他的伤痛,也许是他又有牵挂,他终究没有选择报复。 吃饭还是比较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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