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所见。4。
在结婚嫁娶上,被请去写喜联,几乎伴随了二伯的一生。主家备上红纸墨水,一写就是差不多一天。临走给上两包烟,给一条的都很少。看关系远近,有的还要随份子。二伯花上一天的时间,有一天的好吃好喝,也是不剩钱。偶尔还行,架不住婚嫁这事长年不断,二伯写了一辈子,还是经济上不怎么自由。 在九十年代末期,招牌业兴起,制作招牌走向电脑化,同时也店铺化,明码标价,没有免费这回事儿。企业的业务也被招牌店分流走了许多。二伯也慢慢到了退休的年龄,二伯就潜下心来写作,往各大杂志投稿书法作品。写作的纸是很好的宣纸,手感是普通的红纸没法比的,写作的效果也更好。但长时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偶尔也会有个三等奖的名次,鼓励奖就比较多,在杂志上偶尔也会看到我伯父的名字。伯父把这些三等奖,鼓励奖归类到一起,有厚厚的一大本。书法家协会和伯父也会有一些联络,但最后伯父也没有成为书法协会的会员。估计是进入需要一些费用,舒通一些关系,伯父坚持自已的孤傲,所以没成。 在本世纪初的时候,伯父收到一家出版社的邀请信,邀请他出版一本个人的书法作品集。伯父当时的那个激动啊,几天睡不好觉。 在书信几次往来之后,接下来就谈到了更具体和钱有关的东西。 为了出一本新书,需要有一个书号,这个书号是需要有批文,这个批文是有费用的。这个费用有些是出版社自己承担,如果作者有足够的名气,估计在发行以后有不错的销量。出版社在市场搞活以后,为了开发销量,就开发一些新的出书项目。有些就要求作者分单一部分的销量。 传统观念里应该是给作者稿费的,这时就有要求作者拿钱来出书的事情。 这时谈到的价格是五万人民币,赠送一百本新书。 二伯犹豫了好久,要还是不要呢?评分完成:已经给 汕头之风 加上 1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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