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焜:论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上)
【摘要】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有其历史的渊源。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人们或结合语言来研究逻辑,或从哲学、逻辑学的角度来研究语言。18世纪以来,语言学与逻辑学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本世纪以来,这两门学科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主要表现在:语言学为逻辑学提供语言素材,逻辑学为语言学提供分析方法,并产生了交叉性的新学科——逻辑语言学、语言逻辑学。中国的新老语言学家在语言学与逻辑学相结合的研究上也取得了出色的成果。可以断言,用现代语言学与现代逻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汉语,必然使汉语研究出现新局面。
从本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学科出现相互影响、密切结合、以致相互融合的现象,语言学与逻辑学也是如此,估计这一趋势到90年代以至下一世纪会进一步加强。
这种结合应该说有其历史的渊源。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般都承认,亚里士多德是西方逻辑学的始祖,其经典著作是《工具论》,但是,如果翻开《工具论》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其中大量涉及的是语言问题。如《范畴篇》一开始就讨论“同名异义”、“同名同义”与“引伸词”的问题,以及“简单词”与“复合词”的问题,这些既有其重要的逻辑学意义,也有其语言学意义。在《解释篇》中,则重点讨论了“名词”与“动词”的定义、“句”的定义,以及“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的问题。在《诗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言语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下列各部分:单音、音缀、连词、冠词、名词、动词、格、语句。”(1456[b]20-23)即使是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所重点讨论的推理式(当时主要是三段论式),也无一不是自然语言分析概括的结果。
古希腊的斯多噶学派在逻辑发展史上也占有比较突出的地位。他们将逻辑分成两门科学:论辩术与修辞学,在其论辩术中,包含着相当一部分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包括语法学与语义学)。斯多噶学派特别强调思维与语言的密切联系,强调它们的不可分割性。他们对“逻各斯”(这里有‘话语’的意思)进行了分类,认为逻各斯有五种成分:名词、称呼(相当于后来所谓的“专有名词”)、动词、代名词或冠词、连接词。有人认为,斯多噶学派看来是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我们现在所说的语法的学派。斯多噶学派还创立了一个专门术语,叫“莱克通”(Lekton),这个词在希腊术语中有“意谓”和“说”的意思,也含有“所意谓的东西”的意思。根据古代文献,“他们说‘莱克通’是按照理性的表述而存在的东西,一个理性的表述是这样一种表述,其中所表述的东西在话语中是可以传达的。”(参阅[英]涅尔(W.Kneale和M.kneale)著:《逻辑学的发展》,英文版第140页,中文版第181页)按照他们的理论,在话语中被表示物、表示物和对象三者是相互联系的。由此可见,“莱克通”是语义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古罗马时期许多逻辑学家都是结合语言与修辞来探索逻辑问题的。罗马时期有一个广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只有拉丁语才是“合乎逻辑”的语言,是真正典范的语言,而其余的语言都被看作是不合规范的,相应的拉丁语法也被认为是典范的语法。逻辑学家们就依据拉丁语来制订确切的逻辑术语,许多术语流传至今。罗马时期最后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与逻辑学家叫波埃修斯(Boethius)。他在翻译、注释与阐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著作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认为逻辑与语言有关。他写道:“所有的逻辑方法都是关于话语的。”这是因为逻辑研究三段论(即推理),三段论是由命题组成的,命题又是由简单的记号组成的。
波埃修斯的逻辑与语言关系的理论对中世纪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世纪初期流行所谓“七艺”(Septem Artes Liberales)教育,它来源于古希腊、罗马,正式定名于波埃修斯时期。如与波埃修斯基本同时的另一位逻辑学家卡西奥多努(Cassiodorus)写过一本《论神圣艺术方法论》,他依据比他较早的卡佩拉(M.Capella)的模式阐述了“七艺”。他将“七艺”分成两部分,前“三艺”(trivium)包括语法、论辩术(dialectics)与修辞学,后“四艺”(quadrivium)包括算术、几何、音乐与天文学。这里“论辩术”也就是“逻辑学。”卡西奥多努将前“三艺”还一起归于“语言艺术”。卡佩拉还将“七艺”一起比喻为墨丘利(Mercury,罗马的信使之神)与语文学(Philologia)结婚的七位“女傧相”。这种重视语言学与逻辑学密切结合的传统为中世纪的经院逻辑所继承。例如,中世纪第一部逻辑著作是由阿尔琴(Alcuin)所著,书名仍叫《论辩术》,里面仍包括语法、论辩术、修辞学三方面的内容。又如,威廉·奥卡姆的《逻辑大全》中的“词项指代”问题,就具有丰富的语义学方面的意义。
文艺复兴以后,17世纪出版了两本很有影响的著作,一本叫《普遍唯理语法》,也叫《波尔·罗瓦雅尔语法》,出版于1660年,由阿尔诺(A.Arnauld)与兰斯洛(C.lancelot)合著;另一本叫《逻辑学或思维术》,也叫《波尔·罗瓦雅尔逻辑》,出版于1662年,由阿尔诺与尼柯(P.Nicole)合著。可以说这两本书是一对孪生兄弟,它们明显地都贯彻笛卡儿理性主义的哲学原则。在《波尔·罗瓦雅尔逻辑》中,虽名曰研究“思维的艺术”,实际上却随时注意结合对自然语言的分析,特别注意对语义的分析。在《波尔·罗瓦雅尔语法》中,则认为语言的结构是理性的产物,语法范畴应该看作逻辑范畴的表现。罗宾斯在其《语言学简史》一书中说:“波尔·罗瓦雅尔将逻辑学的作者们看作它们的伙件,而在他们的语法中,逻辑对语言学的影响是最强的。”(英文版第123页)这种观点曾受到批评,因为逻辑范畴与语法范畴确有相当大的差别,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二者又存在某些相通或者共同之处。例如,“时态”过去被看作语法特有的范畴,现在随着时态逻辑的发展,“时态”同样成为逻辑的重要范畴。特别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出现以后,所谓“普遍语法”也并非纯属谬误。
从18世纪、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实验方法的日益精密化,人们对自然,对人类社会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各门学科也就要求越分越细,科学发展具有明显的以分析为主的趋势,各种专业的科学家也强调各自专业与其它专业特别是相邻专业的区别。这样,科学家不仅区分物理学与化学各自所研究的特殊现象及其运动规律,而且区分物理学与化学内部的各门分支科学。如物理学又分为力学、声学、热学、光学、电磁学、分子物理、原子物理、原子核物理等部门。化学又分为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等部门。但不容忽视的是,自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情况又发生变化,科学发展出现了以综合为主的趋势,各种交叉性、边缘性的学科不断创立。例如:有化学物理、生物物理,生物化学、原子化学,以至经济地理、社会心理学等等。语言学与逻辑学,自18世纪以来,逐渐形成两门具有各自特定的研究对象及特殊规律的精密科学,现在又出现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现象,这从两门科学的各自方面都表现出来。
从逻辑学方面看,一方面是由本世纪20年代以来,数理逻辑取代了传统逻辑而得到迅速发展,为分析语言提供了极为有用的工具,而且数理逻辑对人工语言的分析也为对自然语言的分析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另一方面,由于哲学出现“语言学转向”,哲学更为注重对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这里首先要提的是弗雷格(G·Frege)关于涵义(Sinn)与指称(Bedeutung)的区分,和罗素关于摹状词(description)的理论,以及他关于语义悖论的分析,随后维特根斯坦的语义“图象论”与他后期的“语言游戏论”、“意义即使用”的理论,都为逻辑转向研究自然语言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50年代英国哲学家与逻辑学家斯特劳森(P.F.Strawson)正式提出与研究了“日常语言的逻辑”与“预设”(Presupposition,语言学界有人译为“前提”,但这容易与推理中的“前提”(Premise)相混淆)的概念,而“预设”是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或语用学问题。数理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一个全新阶段,但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它又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发展了各种非经典逻辑,例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问句逻辑、祈使句逻辑、模糊逻辑等等,这可以说都是自然语言的某些逻辑性质的抽象。
本世纪50和60年代,美国逻辑学家蒙塔古(R.Montague)发表了一系列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分析自然语言的语形、语义和语用的论文(后由其弟子编成专集,叫《形式哲学》),其中包括《语用学》、《语用学与内涵逻辑》、《作为一种形式语言的英语》、《普遍语法》等篇。蒙塔古在这些论文中创立了一种特殊的分析语言的逻辑方法,一般称之为“蒙塔古语法”,这种语法既受到逻辑界的重视,也受到语言学界的重视,有部分语言学家与逻辑学家在蒙塔古去世后对其理论还有所发展。
50年代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提出了一种“言语行为理论”(the theory of speech act),这种理论不仅区分语言和言语,而且将言语看作人的一种行为。他认为人说出一句话语来,就同时完成了三种行为,即语谓行为(locutionary act)、语旨行为(illocutionary act)与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他的基本观点是“说什么就是做什么”,或者“在说什么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甚至可以说“通过说什么,我们在做什么”。他在《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对“语旨行为”作了细致的分类。他的弟子塞尔(J.R.Searle)继承与发展了他的理论,对语旨行为作了更精确的划分。塞尔对语旨行为给出一个一般形式,即F(p),F表示一个语句的语旨用意(如“断定”、“请求”、“许诺”、“警告”、“询句”等等),P则是一个命题表达式。塞尔还与另一作者建立了一套“语旨逻辑”(illocutionary logic)系统。这说明言语行为理论在分析一个或一组自然语言时,不仅注意它的语形结构,也注意它的语义结构。
近十余年来,西方还有一些逻辑学家试图在现有数理逻辑的基础上建立“语言逻辑”的系统,如英国逻辑学家索莫斯(F.Sommers)于1982年出版一本《自然语言逻辑》,该书的特点在于独创性地构造了一套新的符号以刻画自然语言的逻辑特性,虽然还不够成熟,但其方法仍值得我们借鉴。比利时逻辑学家佩雷尔曼(Ch.Perelman)还试图用现代逻辑的方法重新研究修辞学,曾出版过《新修辞学——关于论辩的论文》和《修辞的王国》等著作,以图恢复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传统,即认为“修辞学的研究是涉及说服方式的”(1355[a]△)。
以上是从逻辑学的发展方面说的,下面我们再从语言学方面看。本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Chomsky)提出了“转换生成语法”的概念,所谓“转换”,就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把一个语句结构变成另一个语句结构,例如主动句换成被动句。所谓“生成”,就是从有限的语法规则和语言要素生成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之所以能建立这样一种语法系统,是跟他对现代逻辑与数学的兴趣分不开的,他的系统就是用类似于数理逻辑的方法即演绎的方法对语句进行语法分析。后来他又提出语句句法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概念,这种深层结构是一种抽象的结构,他的弟子们有的将深层结构就解释为逻辑结构。乔姆斯基的理论有几个发展阶段,我们现在不予详细考察,但不管在哪一个阶段,都明显体现出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对语法分析的作用。
由于乔姆斯基理论在语言学界的影响不断扩大,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来分析语言已成为西方语言学家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而且随着语言学从语形(syntactics,或译句法)的分析,逐渐深入到语义的(semantic)和语用的(pragmatic)的分析,逻辑更是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有两本逻辑教材值得介绍:一本是由瑞典著名语言学家詹斯·奥尔伍德(J.Allwood)等所著,于70年代出版的《语言学中的逻辑(李先焜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一本是由美国生成语义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麦考莱(Mc Cawley,J.)所著的《语言学家总想知道但又羞于去问的逻辑》(王维贤等译,将出)。这两本著作都是专为语言学家所写的,前一本较简炼,后一本内容较丰富,两者都不仅介绍了象集合论、命题演算、谓词演算等数理逻辑的基本知识,而且介绍了各种非经典的逻辑知识。除上述者外,还有不少语言学著作,如狄克森(R.Dixon)的《语言科学和逻辑》、库坡尔(W.S.Cooper的《逻辑语言学基础》(副题为《信息、语言和逻辑的统一理论》),涉及语言学与逻辑学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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