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关于正义的本质》

送交者: 太湖清奇 [★★★实事求是★★★] 于 2025-05-17 10:49 已读2996次 4赞 大字阅读 繁体
《再谈关于正义的本质》

昨天,黄小兔君,以轻松幽默的笔触,提出了“胜者即正义”的观点。鉴于乐兄和铜兄都说小兔君又帅气又美丽,那么,我尊重其表达自由。自行反思几个小时后,侥幸得到一些思考结果,愿与诸位分享。

今日的老炮论坛,高手众多。我想再次向各位分享我对“正义”这一理念的看法,抛砖引玉。欢迎批评。

我的看法: 正义,是弱者的盾牌,而绝不是强者随意挥舞的权杖。

一、正义绝非“胜者游戏”(当然小兔君说了,那不过是比喻)

历史告诉我们,权力常常将“正义”的名义据为己有,将其用作维护统治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警惕把正义当作强权附属品的危险。

如果认定正义仅仅是胜者的话语,那么法律和规则便失去其意义,弱者只能任由强者践踏。放任这种逻辑泛滥,正义的核心价值便被瓦解,社会也必将陷入无序和分裂。

正义绝不是权力的工具,而是权力合法行使的根基,是社会秩序稳固的保障。只有当正义保障每个人,尤其是弱者的基本权益时,正义才能真正存在,否则会被迅速推翻。

二、公平正义的来源和本质,是人的朴素良心

有人把正义视为主观的价值判断,甚至挂上“普世价值”的大旗来谈论它。实际上,写前一篇帖子时候,我并没有想过“普世价值”,只是我相信:

公平正义,它源于人们对公平和善恶的直觉理解

无论身份、地域、文化如何不同,人们都知道:公道在哪里,心中便有衡量的尺子。这种感知不需要复杂的理论,它源于人们对公平和善恶的直觉理解,是人民心中最朴素、最真实的良心。

如果正义只是空洞的概念,或者随意变动的标准,那么它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如果这样,公说公有理,那就必定不公正,也就不能保护弱者,无法约束各方,后果是社会失去信任,直接陷入内乱。

三、正义是弱者的盾牌,而非强者的权杖

任何人,处于弱势时,正义是他们唯一能够依靠的盾牌,保护合法权益不被践踏。

我们必须明白,正义的根本意义在于为弱者发声,为弱者撑起生存空间。正义不是强者用来为所欲为的工具,而是维护公平和尊严的基石。是规则。下场玩,就必须守信守规则。否则就没有人和你玩了。

对社会来说,解构正义,社会将变成强者任意妄为的丛林,弱者必定不服,最终社会整体将在弱者团结起,推翻强者的情况下,分崩离析。

当下,世界复杂多变,文化与利益交织冲突,谁来定义正义、谁拥有话语权,确实是激烈争论的焦点。

但是,即使我们对某些体制或文化心存疑虑,这条朴素原则不可忽视。它是社会和平与稳定的根本。

正义的实现不是口号,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它需要坚实的法治保障,需要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更需要我们每个人对公平的守护和对权力的监督。

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人,无论身份高低,是苟且生存,还是龙飞九天,都能自由自在。这只能在正义的光芒下才能实现。

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朴素而真实的良心,让正义成为社会最坚固的基石,为弱者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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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请看2012年的日剧《Legal High王牌大律師》中,古美門角色的暴论吧。2012年。日本,广场协议引发财政灾难后的30年。日本人这30年做了反省和反思。我们可以参考参考。

https://youtu.be/XaFX-fCKGjE

以下是 GPT看完后的点评,仅供参考:

日剧《LEGAL HIGH》,是一场戏剧性而深刻的价值观对决,聚焦于“民意、民主主义与死刑制度”之间的张力和矛盾。通过古美门律师与检察官醍醐之间的激烈交锋,剧本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我们应如何看待民意对司法的影响?当民意要求惩罚某人时,法律该如何回应?

一、民意:是正义的基础,还是暴力的温床?
醍醐的立场:

“回应国民的期待是理所当然的。”
他认为司法应当顺应多数人的情感与正义感,即便这种情感带有非理性或报复性。他强调“法律不是万能的”,所以需要“人心”来填补。

古美门的反驳:

“如果民意能决定一切,那还要法院干什么?”
古美门尖锐指出:民意并不等同于正义。多数人的声音并不总是正确,尤其当它裹挟着仇恨、恐惧、嫉妒等情绪时,可能更接近“正义的暴徒”。

名句总结:

“真正的恶魔,是无限膨胀的民意。”
这句话直指“多数暴政”的危险——当群体以“正义”之名攻击个体时,其残酷远胜真正的罪犯。

二、民主主义vs法治主义:司法要听谁的?
醍醐以民主主义为基础,强调“陪审制”“人民决定”的制度。

古美门则坚持法治主义:司法必须独立于民意,基于证据、程序、法律,而非群众的愤怒与主观判断。

这两者其实并不天然对立,但当“民意”试图操控司法时,法治的独立性就受到了挑战。剧中正是借此讨论现代民主社会面临的根本矛盾:当大众情绪与法治原则发生冲突时,我们该站在哪一边?

三、死刑问题:法律的制裁,还是道德的逃避?
醍醐支持死刑,认为这是一种为社会除害、回应受害者与家属期待的“民意”体现。

古美门并非绝对反对死刑,但他质疑的是“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杀人犯”的社会心理:

“愚蠢的国民,没有让自己成为杀人犯的觉悟。”

这实际上触及一个哲学性议题:我们是否有勇气直面死刑的真实本质? 如果我们不愿亲自行刑,是否还有资格呼吁让别人为我们杀人?

四、现实意义:为什么这段对话重要?
这段对白虽然来自一部戏剧,却精准揭示了现实中的诸多问题:

网络时代的“舆论审判”;

大众在案件信息不完整时就下判断;

社会借“正义之名”压迫异己或弱势群体;

法官、检察官是否能抵挡住外界压力,坚持原则。

总结:我们应该如何看待?
民意重要,但不能凌驾于法治之上。
民主制度必须建立在程序正义和法律规范的基础上,不能被情绪裹挟。

死刑问题不能简化为“杀人偿命”。
它关乎社会的成熟度——我们是否敢承担“夺人性命”的伦理代价。

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核心。
法官的职责不是回应民意,而是捍卫法律和程序的正义。

少数的良知可以改变多数的暴力倾向。
就像江上顺子女士那样,即便只有一个人,也可能成为逆流而上的希望。
贴主:太湖清奇于2025_05_17 10:54:31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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