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识字很早,但在唱歌、跳舞和体育方面都没有天赋。家里有许多小人书,很自然地,我一头扎进书里。从有记忆开始,看书几乎成为我唯一的娱乐方式,一直到成年都是如此。印象最深的是一套《聊斋志异》连环画,故事情节和线条工笔画,我都很喜欢。那年冬天,我还没上小学。窝在被子里睡懒觉,早就醒了,却不愿起床,于是我趴在床上看小人书。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外婆在厨房不知忙什么。屋外寒风凛冽,床上的棉被让我蹬得乱七八糟,氤氲着一丝慵懒。我记得很清楚那天看的是《聊斋志异》系列连环画中的《胭脂》。对当时的我来说,这本书有一定的阅读难度;比如男主角“鄂秋隼”秀才的名字,我只认识中间的一个“秋”字。但不久之前,爸妈带我去电影院看过电影版的《胭脂》,这也是当时隆重推出的“大片”;所以,故事情节我早已知悉,这些生字并不影响我的理解。这个故事里没有鬼怪狐仙,讲的是男女私情引发的冤狱昭雪,两对小情人,一对是胭脂姑娘和鄂秀才,另一对是书生宿介和王氏。当时我很小,但我居然某种程度上懂了。那天,我窝在被子里,就着简单的文字温习图画。当我看到在冤狱中受刑拷打的情节,忽然觉得自己身上似乎也疼痛起来。我不由自主地绷直了身体,把两条腿交叠在一起。这时,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妙感觉袭来,新奇而又美妙,无法言喻……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为了留住火焰中显现的圣诞大餐和慈祥的奶奶,她划着了手里一整把火柴;同样,为了让这稍纵即逝的感觉更长久地停留,我使出了幼小身体的全部力气,本能地把两条腿夹得更紧,身体绷得几乎僵硬。我脸色潮红,呼吸气促,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就这样坚持了好一会儿,恍若洪水猛地冲垮了堤坝,我突然整个人失去支撑,瘫软在床上。我气喘吁吁地回味着刚才的一幕,忽然有点后怕:我到底是怎么了?是生病了吗?我妈是医生,常常听她提到“癫痫”这个词,我不会是抽风了吧。我心里很恐慌,但又不敢告诉父母。我本来身体就不好,三天两头上医院打点滴;我一生病,他们就非常焦虑。算了,还是别告诉他们了,免得给他们添堵。好在刚才这一切都发生在被窝里,没有人发现我的小秘密。此后,类似的夹腿,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一次。就这样,这个小秘密伴随着我读书长大。慢慢地,我意识到这不是什么疾病。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让我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直到出国后的某一天,我偶然在豆瓣发现了一个小组叫 “我们都夹腿”!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我几乎颤抖着手指点开其中一个个帖子,……天哪,原来这么多姐妹都和我一样!太好了,我终于找到组织了!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我记得当时的小组成员有几万。可惜,后来随着智能手机和微信的异军突起,豆瓣这些以电脑为平台的论坛很快衰败下去。据说豆瓣被网信办罚过好几次,这些另类的小组也都解散了。说到这里,大家都明白了吧,夹腿是女生自慰的一种方式。很多女生都像我一样,小时候无师自通就会了;就像男孩小时候会玩鸡鸡一样。佛洛依德认为人的性欲从婴儿时期就存在。从自身的经历来看,我是认同这一点的:原始的性本能,远远早于情爱。这时的夹腿,与男女之情似乎并没有关系。诱发我夹腿的因素,几乎无一例外都与痛楚有关,要么是读到描写严刑拷打的文字,要么是在电视里看到刑讯逼供的画面,然后幻想自己的肉体忍受折磨的痛苦场景,而不是想象一位英俊可爱的男孩要与我行鱼水之欢。实际上,我一直到20岁出头,都不知道真正的性行为到底是如何进行的。那为什么我的性觉醒会和肉体痛苦有关?我不知道。或许是种种机缘巧合,在我幼年阅读《胭脂》的时候,痛苦的描写与夹腿非常偶然地关联在了一起,此后不断强化,形成了条件反射。就像巴甫洛夫的狗,每次喂食时摇铃,狗由于要进食,会分泌唾液;后来即使不再喂食,只要狗听到了铃声,也会分泌唾液。放到我这个例子里,“摇铃”可类比为“看酷刑拷打的情节”,“分泌唾液”可类比为“夹腿ZW”;如果这么说,那么,最关键的“喂食”又对应着什么呢,貌似并不存在。所以,用“巴甫洛夫的狗”也无法解释,那只能说是本性使然,天生就是这样。读研究生以后,我碰巧查阅了一些文献,才知道原来肉体的痛苦会刺激大脑释放内啡肽。内啡肽,属于内源性阿片肽,在化学结构上高度类似于“鸦片”,在镇痛的同时,会给人带来飘飘欲仙的欣快感。还有一个例子是吃辣椒,为什么那么多人一旦吃辣,就再也割舍不下,从此无辣不欢?因为辣味刺激的不是味觉,而是痛觉,同样也会刺激内源性阿片肽的分泌释放。大概在我开始夹腿后一两年,也就是六七岁左右吧,我慢慢对周围的男孩子产生了一种天然的爱慕与好奇:他们怎么和女孩不太一样呢?到底哪里不一样?他们那淘气的样子,还怪可爱的哩。我儿时的性格羞怯安静,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默默地关注,悄悄地欢喜。这段时期,我妈妈或借或买,又弄来了更多的书,也不再限于连环画,先后有《三百六十五夜》《格林童话选》《安徒生童话》《聪明的阿凡提》《智力故事三百个》《一千零一夜》等等。我应该算得上是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也是第一代“鸡娃”。80年代,不像现在有这么多早教兴趣班,我妈买了“描红本”让我练习书法,又买了一些数学习题本,让我做100以内的加减乘除;爸爸教我背简单的诗词。所以,我很少有时间出去玩。我非常羡慕那些在田野里恣意地奔跑的孩子们,但那不是我所擅长的,也不符合我的天性。有了这些书相伴, 即使一个人在家,我也不再苦恼,而是快乐地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梦幻中,那里有丑小鸭,有青蛙王子,有阿里巴巴和芝麻开门,还有美女与野兽,……我觉得自己更像莴苣姑娘,被囚禁在高塔上,渴望着外面的世界,却无法反抗命运;但我宽慰自己,不要紧,未来,会有一位英俊的王子,他将我的长发编织成云梯,然后不顾危险,登上高塔来解救我,会的,一定会的。后来,我又看了一千零一夜的传说,原来会讲故事也能成为王后。我不美,也并非能歌善舞,但我可以讲故事啊!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不但要看很多故事,讲很多故事,还要编写很多新故事……为了成为王后而努力,野百合也有春天。然而,当我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第一次出现在小学教室里,我才意识到现实并不是五彩缤纷的童话。性格内向,体态笨拙,身体协调性差,这让我在同学中不仅不受欢迎,而且很长一段时间,还是被嘲弄和霸凌的对象。于是我更加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一只躲进硬壳里的蜗牛,背负着沉重的壳子艰难前行;偶尔,也会伸出柔软而又冰冷的触角来感知这个并不友好的世界。
贴主:苏荃于2025_06_06 11:37:1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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