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美国法律的几堆马粪

送交者: 江天云月 [♂☆★★声望品衔12★★☆♂] 于 2025-05-05 7:02 已读3504次 6赞 大字阅读 繁体

是发生在1869年美国的一个真实的故事,话说有一天,美国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镇的某位地主,请了两位帮工,到马路上替他捡马粪。这哥俩从晚上6点开干, 一直干到8点,整整两个钟头, 最后在马路上堆拢了18堆马粪。 看天色已晚, 两位帮工就散了工,准备第二天来运。—— 但走之前他们并没有在这18堆马粪上做任何标记。

过了一夜就是第二天早晨, 路上走来了被告, 这哥们一眼看见了这些马粪,不免想到了自己需要施肥的田地, 就对附近的人发问:这些马粪有主儿吗? 得到的所有回答都是“不知道。” 这哥们听了这话, 又左看右看所有的马粪堆都没有标记, 就美滋滋地把马粪运走并撒到了自家的田地。

马粪不翼而飞,两个原来堆拢马粪的帮工当然不干,好在查清并不费事,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被告,  不料被告虽然坦承一切, 却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 一来二去, 双方争执不下, 竟为此闹到了法庭。

这一来, 马粪这种不值一提的路边废物, 竟然引起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有人说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也就是说属于马的主人。
有人说马粪丢在马路上,所以是公家的,谁都可以拿走。
有人说要看原告有没有给马粪做标记,如果没有做标记,就不能怪别人把它搬走。
有人说是原告经过了劳动才把马粪堆积起来的,所以马粪应该归原告所有。

......

这些说法按照世情都各成其理,执其一端, 就谁也说服不了谁—— 所以一个人不要试图去说服别人,虽然这确是大家喜欢热火朝天大干的、广泛的SB 行为。

争执不下间, 英明的法官出场了。 说法官英明,是因为 他虽然没有读过庄子,却天生就明白”道在屎溺“的道理。 这个案件的马粪,在他眼中已经不再是马粪, 而是变成了用以思辨法治原则与社会正义实践的代名词,映射的是权利归属、劳动正当性与公共秩序认知的法理象征。

江天并没有故意夸大其词,因为法官大人曾用假设的场景生动地对此加以诠释:

假设现在有两个小镇同样面临这样的案件,结果第1个小镇判给了原告(堆积马粪的那个人),第2个小镇把马粪判给了被告(看到就拿走的那个人)。

那么产生的后续效应就一定是:

第1个小镇会形成共识:凡经过人类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都有主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随便拿走。

而第2个小镇形成的共识则是,只要没人看管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走。

如此一来, 第2个小镇的有产者为看管财富上就需付出更大的努力,而且这种付出还会形成恶性循环, 以至于最后所付出的努力, 足以大到抵消财富本身的价值,于是,其必然的结果就是: 人们将不会再积极的创造和积累财富。

懂得了这一点, 就可以明白马云刘强东这号人在今天的中国 出现得越来越少的原因。

 所以, 这个案件判例的闪光点不在于法官最后判原告胜诉。  而在于他英明地确定了“与鼓励对财富进行产权保护相比,法律应该更注重 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的法理原则, —— 因为整体社会的效率考量往往就是真正公平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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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主:江天云月于2025_05_05 8:34:1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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