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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遇刺牺牲前的最后一句话 “即便是我死了,你的事情也是不可能的!”
送交者: 小李的妈妈[☆★★也是你的媽媽★★☆] 于 2021-12-11 9:04 已读 921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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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春梅法官生前的同事龙菲讲述了她感人的事迹。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法官因拒绝“打招呼”被向某残忍杀害。同事们说,共事这么多年,从没听到她说过一句为案子“打招呼”的话。亲友们说,她早早地就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打招呼”,请不要敲我家的门!周春梅的女儿年仅3岁,她至今不知道“妈妈走了”是什么意思,还时不时在“找妈妈”。周春梅曾在第一份入党申请书中写道:“只有将自己毕生的精力献给党,为人民群众谋求更大的福利,才足以报答党和人民对我的恩情。”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周春梅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她用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致敬英模!

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遇害案有新进展。12月11日,南都记者从长沙中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向慧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5月1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慧上诉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向慧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向慧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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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

南都此前报道,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曾发布警情通报称,当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场,被害人周春梅(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慧(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慧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慧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长沙检方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向慧曾多次请周春梅向办案法官打招呼以达到胜诉目的,均被周春梅拒绝。2020年9月7日,向慧以看望周春梅小孩为名到周家放下一盒水果即走。周发现水果盒中夹了2万元人民币及一个金手镯,多次要求向慧取回,遭到向慧拒绝。同年9月10日,周春梅在同事陪同下到向慧住所外将物品退还。

南都记者注意到,周春梅遇害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曾接连发声。3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湖南省委在长沙召开表彰大会,追授周春梅“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5月19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

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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