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史海钩沉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潘汉年见汪精卫的真相
送交者: 纵观长河[☆品衔R4☆] 于 2015-06-23 13:52 已读 2459 次 5 赞  

纵观长河的个人频道

苏联解体后,许多当年历史档案流露到国外,随着一些历史档案逐渐解密,当年苏联和日本的关系,以及中共受苏联支配的关系,逐步清晰起来。这也就是毛泽东早就抱怨过的:“苏联总是把自己比作老子党,对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指手划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其他共产党的利益。”这也导致了毛泽东后来领导中国共产党和苏共决裂。

解密的档案证明:汪精卫一向是国民党中的左派代表,和苏联以及设在苏联的共产国际有着若隐若现的联系。他长期担任孙中山的政治秘书,为孙中山起草发言稿。孙中山提出的“联俄容共,扶助农工”,就是汪精卫根据苏联顾问鲍罗廷的旨意,最先提出后,写在孙中山第一次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里,通过孙中山的嘴说出来的。中山遗嘱,也是他根据苏联人的意见,写好后读给奄奄一息的孙中山听后,由孙中山点头同意后签字的。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分共”“清共”并“屠共”后,汪精卫依然听从苏联指示,尽力帮助共产党。在最后国民党中央通过“清党决议案”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汪精卫在武汉把共产党“礼送出境”,没有捕杀过一名共产党人。作为国民党元老和领袖,他到南京和蒋介石重新合作后,一直和共产国际有联系,因此受到由英美支持的蒋介石集团排挤,汪精卫除了担任国民党内的最高职务和政府中没有实权的职务外,一直被蒋介石排斥,一直郁郁不得志。

汪精卫投日,是因为当时唯一支援中国抗日的苏联,在欧洲在波兰和希特勒德国严重对峙,不愿在自己的背后亚洲受到日本的进攻,腹背受敌,苏联当时和日本开始谈判,建立“互不侵犯条约”,建立外交关系。为此,苏联承认全世界都不承认的“满洲国”,日本承认全世界都不承认的“蒙古国”,同时,日本要求苏联不再向中国派遣飞行员和飞机帮助中国抗日,并向蒋介石施压,让他和日本谈判,进行“和平建国”不再抗日。在这种情况下,蒋介石派出代表高崇武到日本和日本谈判。苏联为了让蒋介石尽快答应日本的条件,就指示汪精卫另外开辟渠道和日本谈判。并散布谁先和日本达成协议,谁就代表中国。因蒋介石的个人财产不能得到日本保证,不愿答应日本的条件,日本就提出不以蒋介石为谈判对象,这就使得汪精卫有了谈判的优势。于是蒋介石就开始策划刺杀汪精卫。迫使汪精卫在重庆呆不下去,选择出走。

潘汉年去会见汪精卫,是在苏联和日本订立了互不侵犯条约及建立外交关系的大前提下,苏联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共产党和日本减少冲突,造成中日进行谈判,出现和平的表象,于是共产国际直接指示中共驻国产国际代表团代表潘汉年,从苏联去南京和李士群联系。

李士群早年在苏联加入共产党,后回国加入国民党并领导特务机关后,和戴笠一向不和,势同水火。同时他和共产国际仍保持着联系。他追随汪精卫到南京,担任特工总部的头子后,倾其全力捕杀戴笠的军统,很少和中统及共产党地下组织作对,没有捕杀共产党的记录。并向苏联提供日本的情报。后被日本特高课发现线索,把他给毒死。

当时,共产国际没有将他们直接派遣潘汉年去南京和汪精卫秘密谈判的事,及时向中共中央通报,(这是共产国际很多工作人员的一贯作风,一向不把各国共产党领导放在眼里)。而潘汉年接到的又是“绝密”任务,并由陈云陪同从苏联回国,陈云知道潘汉年的使命,潘汉年认为自己的任务是直接去南京,而陈云可以不去南京直接去延安,陈云到延安后会向中共中央回报的,就没有把向中央汇报的事放在心上。结果陈云回到延安和周恩来口头谈起此事,周恩来认为,既然是共产国际安排的,中共中央就不好多问。于是陈云就没有正式向中央汇报。1979年,陈云谈到这件事,自责不已,专门指出:潘汉年的冤案不平反,我死不瞑目。潘汉年和妻子董慧(香港船王的女儿,早年加入共产党,是潘汉年的助手。据说是香港首任特首董建华的姑姑。)去世后,是唯一没有由亲属提出要求平反冤假错案,而由党内高级领导亲自出面作证并提出平反的人。

评分完成:已经给本帖加上 20 银元!

喜欢纵观长河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纵观长河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史海钩沉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