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史海钩沉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多篇反驳傅国涌指责李敖侵占财产的文章
送交者: gdzjxxm[布政使★★☆] 于 2018-03-28 10:45 已读 3168 次 3 赞  

gdzjxxm的个人频道

一个谣言在于李敖在1981年因侵占财产被判入狱半年,于是就有人起来攻击李敖人品。坐牢这不错,但是所有人,包括傅国涌之流都回避,或者根本就不知道一个事实,即这个案子在1985年被最高法院平反,1985年,台湾的“最高法院”撤销了李敖败诉的二审判决,为李敖平反。试想国民党的法院怎么会偏袒这个一贯的“反动分子”李敖呢? 

     李敖出狱后,在法律上找萧孟能的差错,法院两次判决萧孟能入狱,第一次50天,第二次4个月,第三次还没等法院判决,萧孟能就逃往国外了,不敢在台湾呆了,因为法院在通缉他。连萧孟能的律师也承认,如果没有上头干预,李敖是不会坐牢的。可见从头到尾都是政治的冤狱。 

     胡茵梦讲的东西不是百分百可信,我甚至敢说,她有点歇斯底里,任何人可以说我说的不对,没关系,只要看了原书,谁都可以和我辨。我提醒大家,自转这种东西也是会骗人的,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蒋碧微生死恋》。当然,李敖说的一定可信?也不是。所以我们就要兼听则明,我们要尊重双方的意见,我们要尊重事实。事实是什么?是李敖出狱4小时后就召开记者招待会。那一干记者都是人证,是高院撤销二审判决,那判决书是书证。萧孟能两次被控入狱,最后逃往国外,最终死在那里,他的遗骸是物证。 
     
     大家用常识推理一下:萧孟能为什么不提他抛弃发妻朱婉坚的事实?为什么不提他将所有财产都转移到姘妇王剑芬名下,而分给朱婉坚的没有财产只有债务?萧孟能又为什么要将‘2000万新台币以上’的财产交给李敖代管?萧孟能既然有这么多钱,为什么请李敖代管财产的原因却是因债务问题而‘又将远行 ’?” 而且大家都知道,最终萧孟能没有向李敖要求返还财产,那么那超过2000万的债务是怎么还的? 

     大家看看胡茵梦的自传的内容。

     六月十日那一天,萧先生坐在世界大厦家中的客厅里当面告诉我,他因为和李敖多年共患难,可以说完全信任彼此的交情。李教在处理财务方面,比他高明太多,所以他大小金钱之事,全部交由李敖总管,李敖要他签什么,他就签什么,连问都不问一声。 
   
         (中间略) 
    
         后来在闲聊中萧先生提起一件事,他说,那些被搬走的古董他都可以不在乎,只有一小块红绢布的乾隆御批,是真正值钱的传家之宝,这是他唯一心疼的东西。我突然想起李敖曾经很得意地给我看过一块红绢布的乾隆御批,他说十年前他从枯岭街的古董商那里,以五百元的低价,收购了这个宝贝,因为那个老板不识货。 

    (中间很多去掉。) 

    萧先生在李敖“真凭实据”的攻势下,节节败诉,银挡入狱两次,第三次他决定不再奉陪演出这场荒谬剧,于是偕同剑芬移民美国,目前住在旧金山。每次有人提及李敖,他还是对李先生的才华赞不绝口,没有丝毫的恨意,令剑芬更是觉得不可思议。李敖自己在那张长达十八尺的“真凭实据”之下,也因侵占罪成立而锒铛入狱一次,但他在回忆录中仍然把那一次不名誉的牢狱之灾,形容成“第二次政治犯入狱”。他深谙群众心理,在一切泛政治化的台湾,人心肤浅到只要诉诸政治迫害,那股同仇敌忾的浑劲儿一被激起,谁还管“真相新闻网”谈的到底是不是真相,爽就好了! 
    
    以上是原文,我向大家都不是傻瓜,,看看就会发现几多疑窦。 
    1、萧孟能很在意那个乾隆御批,可是他却不索回。 
    2、萧孟能很在意乾隆御批,可是对侵占的李敖没有恨意。 
    3、萧孟能既不索回财产,又不恨李敖,那他打官司干什么?为了伸张正义?可被侵占的东西要回来是不是正义? 

    大家发现这里难以言喻的荒谬了吧。 

    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萧孟能要把李敖送进监狱。在一审中,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李敖无罪。此时,李敖向“新闻局”申请出版《千秋评论》杂志,每月一期,他要开辟一个出版阵地。按正常的申请程序,李敖交足费用,取得了《千秋评论》杂志的执照,可以投入创刊号的了。 

     李敖想办杂志,惊动了台湾官方的高层。国民党中央有个“王复国小组”,主持人是军方“总政战主任”王升,示意“高等法院”改判李敖有罪。案情明摆着对李敖有利,法官却推翻一审判决,李敖由无罪变有罪,刑期六个月。事后,连萧孟能的律师都承认,要不是上头“介入”,在法律层面上,他们打不嬴这场官司。 

      按台湾“出版法”规定,发行人一旦判刑,就要变更发行人,并重新登记。李敖“合法”地坐了牢,《千秋评论》杂志也就“合法”地流产了。 

     而且你看整个过程,只有胡茵梦、王剑芬、萧、李四个全部是非第三人在回忆录中出现。而且最后胡也不得不承认萧两次被控入狱,大家想想,是李敖罗织罪状高明?那为什么李敖罗织罪状可以诬告萧两次入狱,两个人外加李敖的老婆不能罗织罪状入罪李敖?胡茵梦不可能不知道李敖后来被平反,那她为什么不质疑最高法院的平反,要知道他自己的书里面就说得很明白李敖是真有罪。 

     最后就是更有意思的矛盾,李敖最终是被平反了,那么胡茵梦这个自转就有诽谤嫌疑,那李敖在这个自传记之后为什么没有告倒胡茵梦诽谤。按照胡茵梦自己的说法,李敖可是罗织罪状告倒萧孟能两回,而且看来还会告倒第三回——法庭已经签署了通缉令。 

     大家想想,不需要李敖来反驳。我们自己逻辑能看到多少自相矛盾! 

    所以回过头来大家就知道这个谣言不攻自破了。但是我还是很担心,这些个谣言流传太广,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有太多人看事情凭情绪,凭以为,下结论不经过大脑,不经过思考,不经过实证,太容易被煽动和欺骗。这样人民的土壤要想长出宪政之花,还要有很多路要走。我劝大家一件事情,要民主,要自由,要宪政,首先学会怀疑,要实证,不要偏听偏信,求真,是一切努力的开始。 

=====================================================================
另转一篇文章:傅国涌的真面目

  李敖已经把自己的真面目完全展示给大众,包括自己的裸照。他把自己的家世、家事、学业、朋友、爱好、善行、恶习统统的展示出来。这是大丈夫的作为,试问古往今来,谁有这么坦诚! 

  傅国涌先生出现了,他给李敖做了一副面目,然后告诉读者,这就是李敖的真面目。哈哈,真有意思。如果你能够真的塑造出李敖的真面目来,大家也会佩服你,但是你塑造了一个假的李敖出来,就有点不厚道了吧。 

  为什么说傅国涌“伪造”李敖呢?傅文的主要资料来源是范泓的《与李敖打官司》一书,根据本书的说法,萧孟能临死前向范泓讲述:李敖侵占其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总价值在2000万新台币以上。《与李敖打官司》一书以“有才无德啊”这样的萧氏临终长叹开头,从文笔上讲,是高杆;从学术上讲,是造假。萧氏因为官司被李敖搞得无法回台湾,最后在上海终老,能对李敖有客观真实的叙述吗?当然是公说公有理啦。如果从严谨的角度讲,范泓还应该看看李敖的说法,还应该查找两人交恶的其他资料,然后再下笔为文,做到滴水不漏才是正道。但是可能是为了赶李敖来大陆的时机卖书吧,也可能是作者不愿再作深入研究了,就匆匆出版,注定只是一个笑谈。因为这是一本萧氏的临终怨言录嘛,怎么能够作为严谨的史料使用呢? 

  根据我掌握的资料,李、萧官司的详情暂且不讲,因为还要涉及到萧孟能的前妻朱婉坚女士和李敖的前妻胡茵梦女士。单从结果上讲,萧孟能起诉李敖,一审是李敖胜诉的,李敖在二审才败诉。李敖二审败诉的原因在于:当时正面临台湾的“立委”,老K方面担心李敖为党外助阵,所以借此时机把他关起来。当时的报纸上有过“选举快到,快判李敖”的说法。整个事件由“总政战主任”王升上将主持的“王复国小组”暗中操作,干涉司法,造成李敖的冤狱。连萧孟能的律师都承认,如果没有“上面”的介入,这个官司是他们是打不赢的。这次冤狱,李敖坐了6个月,出狱之后四小时,就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天下没有白坐的 
黑牢”,并出版《监狱黑幕》,造成犯人暴动。(顺便说一下,大陆版更名为《台湾监狱黑幕》,可能是大陆正式出版的最早的李敖的书,1983年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李敖这次入狱,纯属冤狱。1985年,台湾的“最高法院”撤销了李敖败诉的二审判决,为李敖平反。试想老K的法院怎么会偏袒这个一贯的“反动分子”李敖呢?一定是真的冤狱、迫于外界舆论压力才有平反的可能。 

  李敖出狱后,在法律上找萧孟能的差错,并起诉。法院两次判决萧孟能入狱,第一次50天,第二次4个月,第三次还没等法院判决,萧孟能就逃往国外了,不敢在台湾呆了,因为法院在通缉他。 

  在台湾,萧孟能是正派的老K“高干子弟”,其父任老K中央社社长多年,与老K大老张群私交甚笃。以这样一个经商的“太子党”和一个党国讨厌的文人打官司,老K开的法院绝对没有偏袒李敖的可能,能够依法判决就很伟大了。更何况第一次王升介入,是已有定论的事。《与李敖打官司》中还说萧孟能不懂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造成官司赢了钱要不回来,也是纯粹的造谣。试想萧孟能时年已经60岁,在台湾经商多年,不会弱智到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吧?即使他不懂,律师是傻瓜吗?能够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在二审胜诉,律师当然要出很多力气了,也应该是很有水平的律师吧,怎么会如此弱智? 

  关于这个官司的具体过程和细节,我不再多讲。有一位网友对这个官司的细节提出了疑问,我在这里引用一下: 

  (一)“我的疑问是,萧孟能为什么不提他抛弃发妻朱婉坚的事实?为什么不提他将所有财产都转移到姘妇王剑芬名下,而分给朱婉坚的没有财产只有债务?萧孟能又为什么要将‘2000万新台币以上’的财产交给李敖代管?萧孟能既然有这么多钱,为什么请李敖代管财产的原因却是因债务问题而‘又将远行 ’?” 

  (二)“萧孟能所谓‘2000万以上’的财产被侵占,是否真有这么多钱?这笔钱李敖最终是如何处理的?最后有否实行打抱不平的初衷,将钱用于帮助朱婉坚摆脱困境?” 

 这位网友提出的疑问,应该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另外,这位网友还提出了自己的结论,那就是“《与李敖打官司》的出版,表面上是范泓为萧孟能打抱不平,真实动机却是这位所谓‘学者’追逐海峡两岸的李敖热,并试图借此名利双收。”并认定范泓先生是在“吃李敖”对这个结论,我没有充分的证据,因此不便置评。但是不妨放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傅国涌先生引用的资料,主要就是此书。并因此判定李敖“侵占朋友财产”、而且“忘恩负义”,我觉得是站不住的。因此,我也想看一下傅国涌先生是何路神仙。抱歉,以前竟然不知道傅国涌先生的大名。 

  经查阅资料才知道,原来傅国涌先生就是畅销书《金庸传》的作者。根据燕南网上他的主页文字介绍:“傅国涌,1967年生于浙江乐清,现居杭州。曾做过乡村中学教师,1999年开始写作,在《书屋》、《随笔》、《东方》、《老照片》、《炎黄春秋》、《南方周末》、《文汇读书周报》等数十家报刊发表近200万字,主要关注中国近代史,特别是百年言论史和知识分子问题等。已出版的主要著作有《金庸传》、《百年寻梦》、《叶公超传》、《追寻失去的传统》、《1949年: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发现廿八都》等。”看来是一位著述颇丰的人。不过从此文章和他发表在《新京报》上的《李敖不过是个“识时务的文 
人”》以及《李敖:只剩下一个“俗”字了》来看,此公做学问不大认真,属于有点小聪明,比较识时务,善于经营自己的文人。毕竟靠耍笔杆吃饭的人嘛,知道怎么把握尺度、怎么借势、怎么炒作自己、怎么混水摸鱼,一句话,很懂“厚黑成名术”。 

  在这里还要抱歉一下,《金庸传》和傅先生的其他书我是暂时不敢买了,怕上当。在网上查了一点关于傅先生的资料,不妨放在这里,帮助朋友们深入认识一下傅先生。 

  (一)关于傅先生的成名大作《金庸传》: 

  1、传主金庸先生说:“《金庸传》我不推荐。我不认识他(指傅先生),他也不认识我,连篇谎话,何必看它。如果他出现在我的小说里,肯定是负面人物。” “所有的《金庸传》,最近出的(还没有详细看过)和以前出版的,都绝非授权,傅国涌先生和香港的冷夏先生我几乎可说不认识。我这一生经历极复杂,做过的活动很多,兴趣非常广泛,我不相信有人能充分了解我而写一部有趣而真实的传记。金庸为人所注意只是一个写武侠小说而相当好看之人而已,并无多大价值,不值得为他浪费笔墨。” 

  不过当事人傅先生倒是蛮沉得住气,被传主这么批评了,还说:“不能说不认识一个人写的肯定就是不准确的。司马迁写的古人他都不认识,但还是被后人承认写的就是真实的项羽、刘邦、陈胜、吴广。”能够自比司马迁,也真够“厚”的。(以上引自《北京青年报》) 

  2、……《金庸传》,是中国人写金庸的第十本以后的传记,资料丰富可想而知。作者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称,“本书的写作参考了大量互联网上的资料,未能一一标明出处”,并且,洋洋近50万言,都是在“业余时间”完成的;联系到他的岁数,“1967年出生 ”,把金庸直写到“2002年8月28日”,以及最近作者还在香港出版过一部书,扒拉出二十来位内地当代“思想家”,到我的朋友——近几年才成名了的摩罗、余杰为止,逐一介绍他们的“思想”,我约略就知道作者傅国涌是如何拼凑、炮制的了。 

  ……一部《史记》,穷尽了一个人一生的学养与时间、心力,《金庸传》的作者,却是用一两年时间,而且是“业余”时间,就打发掉的。此间差异,不可以道理计。 

  ……不过,依我看,傅传只做了后人研究的资料,那其实是小学三年级的程度吧!(以上三段引自蒋泥《书界动静:质疑网络时代传记“写作”》) 

=========================================================
  关于傅国涌和范泓的关系 

  傅国涌谈李敖的资料主要来自范泓的《与李敖打官司》一书,其实这二位是朋友。范泓写文章这样称傅国涌:“傅国涌的《金庸传》前年出版,写出了一个不同于他人笔下的金庸,于是声名大噪;其实,在这之前,他大量散见于各报刊及互联网上的随笔与时评早已为中国思想文化界所关注,他成为各地出版社所关注的人物不是偶然的。2004这一年,他的新著不断面世(从《百年梦寻》到《叶公超传》、《追寻失去的传统》);近年,又有《1949年: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发现廿八都》推出,还有等待付梓的《笔底波澜——百年言论史的一种读法》、《遥望新大陆》、《漂浮的木版》等,如此快捷,颇有辛弃疾‘少年鞍马尘’的味道。学者智效民不禁生叹:读的没有他写得快!谢泳也说,国涌是一支快笔。”(范泓:《大步流星的傅国涌》原载《文汇报》) 

  范泓在另一篇文章中写道:“春上五月,杭州傅国涌兄携全家来我们这座城市旅游。因其有着共同话题,又因心有所系,在闲聊中,竟亦若“童言无忌”一般,畅言不止。”(范泓:《看苏雪林怎样论鲁迅》原载《粤海风》) 

  而傅先生的《李敖的真面目》一文,则好像是为了宣传《与李敖打官司》一书而做的书评。这种书评是为了宣传用的。 

  其实,文人朋友之间互相吹捧一下,说得好听一点吧,就是互相赞美一下对方的“优点”,也算不了什么,文人好名嘛。而且大家都是些书做文章混饭吃的,名气大了,对大家都有好处,起码出版社、杂志社什么的约稿,稿酬可以高一点。但是,作为真正的朋友,还是要指出对方缺点的,作一个诤友,才能够互相促进。想来傅、范两位都应该是有点文化的,不会连对方文章中的硬伤都看不出来吧?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两个有文化而且可以被称为“学者”的人会有如此“低段”的行为。 

  傅国涌用大量资料堆砌出来的《金庸传》,范泓不会没有看过吧?你还说“傅国涌的《金庸传》前年出版,写出了一个不同于他人笔下的金庸,于是声名大噪”,这是夸他还是贬你自己,这还不够,还把智效民和谢泳也拉上。你还引用《南风窗》的评论:“天南海北的六家出版社先后推出同一位作者的七本作品,在忌讳‘撞车’的出版界不能不说有些罕见”。这是干什么?傅国涌是码字机器吗?这么短的时间内推出的书,质量有保证吗?读者敢看吗?尤其是看过《金庸传》的读者,还会继续上当吗?你这不是害他吗? 

  傅国涌也是,你难道不知道打官司要两造对质吗?你的朋友写了一本一面之词,明显有很多漏洞的书,你读了吗?看出里边的问题来了吗?为什么还这么大胆的引用宣传它呢?你是治学功力不足还故意给朋友难堪呢? 

  一位老前辈,很巧,也是浙江温州人,和傅先生应该是老乡了。他老人家说过,他不看10年内出版的书,因为这些东西大部分没有生命力,没有价值。以傅、范两位先生的所作所为来看,是很有道理的。以傅先生、范先生的治学水平、治学态度,确实让人有这方面的担忧啊。如果让傅先生、范先生来当法官,则我们的司法比今天还要黑暗。

评分完成:已经给 gdzjxxm 加上 50 银元!

喜欢gdzjxxm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gdzjxxm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史海钩沉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