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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马政与财政
送交者: newpeople[★无业游民★] 于 2019-05-13 19:04 已读 19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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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马政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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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汪圣铎 6park.com

宋朝马政与财政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三句话:马是当时最重要的军事装备;宋朝境内不产战马,而养殖战马的努力受挫;养马、买马花费巨大。这里要讲到募兵制对马政的影响。在盛唐以前,百姓要服兵役,服兵役者要自筹装备,富裕户则要自备战马,因此,大部分战马都不是国家配给的。宋朝实行募兵制,战马基本上由国家配给,这就使得马政与财政的关系较实行兵役制时期发生了质的变化,买马、养马成为国家财政负担的重要项目。

一 宋朝马政的特殊地位

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最重要的军事装备。在 10 世纪前后的中国,骑兵在战争中的作用不容小觑。骑兵速度快,机动性强,居高临下,这些都是步兵无法比拟的。北宋中期对马政做过较深入研究的大臣宋祁,曾议论道:“西北二敌所以能抗中国者,惟以多马而人习骑,此二敌之长也。中国马少,又人不习骑,此中国之短也。每至敌来作过,则朝廷常以所短御所长,是以十战十负,罕有胜理。今议者但欲益兵破敌,不知无马且不能为兵也。”(《景文集》卷二九《论复河北广平两监澶州两监》)他把宋军战败过多地归因于骑兵弱,显有偏颇,但他强调骑兵的重要性,却是很正确的。北宋末南宋初,领导抵御金军的名臣李纲也曾讲:“金人专以铁骑取胜,而中国马政不修,骑兵鲜少,乃以步军当其驰突,宜乎溃散。”(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〇九)南宋中期著名的抗金大臣虞允文说:“用兵不可以无马……有百万之兵,无马以壮军势,而用其胜力于追奔逐北之际,与无兵同……今日之事,虏以多马为强,我以无马为弱,强弱之所以异,三尺之童皆知之。”(《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二)他们都是亲自指挥过战争的人,所述都是经验之谈。他们的话清楚地表明,骑兵在当时的战争中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而相对于辽、夏、金、元,宋朝的骑兵处于相对较弱的状态,骑兵弱是宋朝军力不振的重要原因。

宋军的缺乏战马,那是很严重的。熙宁六年(1073),宋神宗对宰相王安石讲 :“今马军多不精,一营或止有数十匹马。”(《长编》卷二四七)南宋时期,丢失了北方领土,买马、养马都比北宋更加困难,战马的缺乏也就更加严重,以至曾出现有些将领因战马匮乏而拒绝出战的情况。然而面对的敌人,却是长期以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据记载,辽朝“每正军一名,马三匹”(《辽史》卷三四《兵卫志》)。金朝军队更以“拐子马”“铁浮图”让宋军闻风丧胆。元太宗时,“其军……有骑而无步卒,人二三骑,或六七骑”(彭大雅《黑鞑事略》)。大抵与宋军对阵的辽、夏、金、元,都在战马的配备上处于明显的优势。

出于对马政的重视,早在宋真宗时期,朝廷就设置了专门管理马政的机构——群牧司。它的最高领导是制置群牧使,通常由枢密院长官(其地位仅次于宰相)兼任。另设专职群牧使,其地位与翰林学士不相上下。又设副使和都监,通常由武臣或宦官担任。下设群牧判官,其地位略低于三司判官,而与各路转运判官、知州、通判略相当。元丰年间实行官制改革,撤消群牧司,马政事务归兵部、太仆寺管理。

二 养殖战马的努力受挫

宋朝同唐朝相比,疆域上的主要差异就是丧失了北部大片领土。马喜高寒,宋朝丢失的土地,不少恰是出产战马的地区,例如西域地区、漠北地区都是当时产战马的重要地区。宋朝曾在境内相对高寒的地区建立了数十所马场(时称马监),记载中有同州沙苑监、大名府大名监、洺州广平监、卫州淇水监、郑州广武监、相州安阳监、澶州镇宁监、滑州灵昌监、邢州安国监、郓州东平监、河南府洛阳监等。宋神宗元丰年间,又于畿内置十监,大的马监有上万顷土地。宋仁宗时,仅河北七监,即“岁耗缗钱百万”(《玉海》卷一四九《兵制·马政下》)。马监功能有二:一是战马需要养护,无论是本地产的还是从境外购买的马,既不能总是关在马厩中,也不能天天操练,它们必须每年有一定时间进行野外放牧,作适当调养;病马更需调治。二是官方希望能实现良种马的境内繁殖。为此,官方划出大片土地专供马监使用,最多时总计达十几万顷。

宋朝官方为解决军马养殖问题,可谓做了持久不懈的努力,但效果甚微。官方为此设置了一整套机构、设施,拨给了大量资金,配给了大量土地,但效果却越来越差,弊病丛生。宋仁宗时期,西部战事一起,军马都调往前线,出现了马监无马的状况。庆历五年(1045),群牧司上奏:“同州沙苑一监见管草地一万一千四百六十馀顷,所管马才及一千八百馀匹。”土地大量闲置,马监的兽医、兵士无事可做。皇祐元年(1049)曾担任过三司使的大臣叶清臣讲 :“监牧之弊,占良田九万馀顷,岁费钱百万缗。天闲之数,才三四万,急有征调,一不可用。”据他所讲,马监养的马,不但数量少,而且不适合作战马。另外,马监用于养马的土地不断地被侵耕、盗耕,有不断减少的趋势。

宋神宗是个想有所作为的皇帝,他即位不久就发现了马政的问题,试图加以改革。他先是试图加强管理,于是,在群牧司之下,增设了河北监牧司、河南监牧司,分管各马监;又颁布了对养马官兵及与养马有关地方官员的奖惩条例,但是成效甚微。熙宁六年,他派大臣对马政做专题调研,调研的结果是:“河南北十二监,自熙宁二年至五年,岁出马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馀止堪给马铺。两监牧岁费及所占牧地约租钱总五十三万九千六百三十八缗,计所得马为钱三万六千四百九十六缗而已,得不称失。”即是说,马监养殖的马不但数量少得可怜,而且基本上不适合作战马,投入巨大,产出少而又少,完全是赔本生意。于是,宋神宗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撤消大部分马监,将马监官兵调离他用,将马监的土地出租,收取租粮。同时,依照宰相王安石提出的寓马于民的方针,推行保马法和户马法。所谓保马法即是以保甲为单位,每保养若干匹,保内一户养马,其他户承担连带责任。马由国家提供,每年国家减免养马户的赋税以作补偿。但马死了,养马户及同保户要依责赔偿。户马法大抵与此类似,只是不以保甲为单位,更强调户等高低,责任、利益都由养马户自己承担。宋神宗裁去大部分马监以后,想法一度有所转变,于是尝试在京畿设了十马监,设想在自己亲自关注下实施战马的增殖。然而当他去世后,官方考察其结果是:“自置监至今收驹不满一分四厘,二年间死损马已过五分,并转送又及一分已上,较之所收,自不足以偿死损之数。”结论是“害多利少”。十马监又被裁撤,有关官员受到降级处分(参《长编》卷三五九)。

宋哲宗初期,旧党曾恢复诸马监,但“新复司监,其所生驹数,不足以补死损之马,又多低小,不应军格”。老问题重现。宋哲宗后期及宋徽宗时期,又推行给地牧马法,即国家不但配给养马户马匹,而且拨给部分土地,进一步减免税役。保马、户马、给地牧马的推行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困难。首先是有关官吏的奖惩问题。奖惩力度不够则官吏懈怠;奖惩过度又大量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其次是养马户的付出与国家给的优惠不匹配。不少养马户是被强制的,不情愿,人们普遍认为令其养马是给他们增加了负担,没有积极性。特别是在农业区,人们为了减少损失,往往让养的马干农活,这样养的马完全不适合作战马。北宋末南宋初以抗金闻名的大臣李纲,曾对北宋后期的马政加以总结:“给地牧马,民间杂养以充数,官吏便文以塞责,而马无复有善者……宜复祖宗监牧之制。”(《梁溪集》卷四六《备边御敌八事》)

南宋时期,淮河以北的领土丢失,适合养马的地区更加稀少,但统治者很重视马政,官方并不甘心养马失败,仍然几度设置马监、孳生监,尝试养殖军马,却也以受挫告终。李心传记:“(绍兴)十九年春,上以未见孳生之数,遂分送江上诸军,仍立赏罚。后又置监于郢、鄂之间,牡千牝倍,十有馀年,才生三十驹,而又不可用,乃已。”(《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孳生监牧》)又据载:“(乾道)九年(1173)闰正月二十三日,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言:‘本司承准应城县孳生马监,自置监至今三年,收到监马六百三十疋。除倒毙外,见管三百三十疋,占破养马军兵三百三人,用过钱米草料添支共约十万馀贯;收到驹子五十一疋,除倒毙外,见管三十五疋。不唯委是虚费财用,欲乞将本监截日废罢,马拨归军中,军兵各归元来去处。’从之。”(《宋会要辑稿》兵二一之一五)养殖的失败,使得军队战马更加依赖于购买。

三 买马支出

宋朝统治区内出产战马过少,不得不主要依靠从境外购买。北宋购买战马,主要自陕西向西部境外购买,同时也从河北、河东向北部境外购买,从广西向西南境外购买。南宋时期陕西陷落,只好主要从川西、广西向境外购买。起初买马有两种形式,即券马和纲马。所谓券马,是指卖马者入宋境后,由宋官方给券,提供沿途费用,由卖马者自己将马送到指定地点(通常是京城),偿付价钱。纲马则是官方在边境设买马机构,买卖双方在边境交易,然后宋朝官方自己将所买马团纲输送到指定地点。实施过程中,券马的弊病更突出,渐被废弃。南宋时基本用纲马法。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决定对四川所产茶叶实施禁榷,由于其收入大部分用于买马,所以新设的提举茶事司很快就被赋予了买马职责,于是逐渐演化出提举茶马司。后来为了提高其地位,官称前加上“都大”二字,就成为专门负责茶马贸易的机构。

宋朝抵偿马价主要用铜铁钱、茶叶、锦帛、白银。记载中的马价就有钱、茶、帛、银的不同表述。如宋真宗咸平年间,“大马自绢二十九匹端至十九匹端六等,每差以两。牝马自绢十六匹端至十一匹端六等,每差以一。旧马价有以缗钱计之,为十等,自三十八千至十八千,每差以两”(《宋会要辑稿》兵二四之一)。南宋时,“马必四尺二寸以上乃市之。其直为银四十两。每高一寸增银十两,有至六七十两者”(《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广马》)。南宋乾道元年,“四川茶马司每岁置马一万匹……每匹不下用茶七驮,准绢七十匹”(同上,兵二五之七)。上面引的都是讲马本身的价钱,如果加上运输费用、有关人员的津贴奖赏费用就要加倍。北宋中期券马“计其所直,每匹不下五六十千。然所得之马,皆病患之馀,形骨低弱”(同上,二二之五)。南宋隆兴元年,都督张浚讲 :“朝廷每岁于川广收买战马,计纲起发,每匹不下三四百千”(同上,二二之二八)。所以,北宋时期每年从境外买马二三万匹,约花费一百多万贯铜钱。南宋时期每年约买马一万多匹,由于马价上涨,要花费二三百万贯钱,钱数反而多于北宋。

总之,由于骑兵的特殊和重要,养马、买马是宋代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有些支出有时不反映在账面上,如占用大量土地,等于减少了租入;有些支出按当时的统计习惯分别计入到养兵费用和官员俸禄中。所以,史籍中没有留下用于军马方面总支出的统计数,但粗略估计,应占军费总支出的十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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