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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接受五大诉求
送交者: 王文清[♂★★★棋圣★★★♂] 于 2019-08-27 12:09 已读 18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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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短暂的平静,香港街道过去这个周末再现严重警民冲突的画面,更出现暴力升级的趋势。同一时间,香港传媒引述消息指,香港政府计划行使权力订立紧急法律,特首林郑月娥在每周例行政府高层会议前接受傳媒访问时,没有否认消息,只说政府“有责任”检视任何可以提供“止暴制乱”手法的法律。

《星岛日报》周二(8月27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授权香港政府在“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出现时,订立任何行政长官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但没有说明政府会针对什么事情行使这个权力。

这条法律订明,香港行政长官可以制定法律对刊物、照片、通讯方法等进行“检查、管制及压制”。换句话说,行政长官可以利用它禁止报刊出版,也能禁止十分受示威者欢迎的Telegram、连登等通讯平台。

这条例也让行政长官也可以就任何人的“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离境”作出规定。消息人士形容,这条修例授予的权力“相当广泛”,而且是香港本地法律,带来的震撼和冲击比动用解放军等中国大陆的力量维持治安要小。

香港示威者在两个多月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引发的示威浪潮中,坚持要政府正式撤回修例建议、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风波等“五大诉求”。林郑月娥认为,香港政府不是没回应示威者的要求,而是“不接受”。她又指政府已经回应示威者最重求的诉求,即暂缓修例工作。













Image caption

香港政府上一次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是用来处理1967年香港亲共左派发起的暴动。



“相等于戒严”

香港政府有机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消息引来不同评价,香港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如果林郑月娥引用这条法例禁止市民集会、示威,制造出来的和平并不真实,令部分主张利用和平手法争取诉求的市民反感。

但中国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出,任何法律上容许特首去做,并有助防止暴力事件升级的手法,都应该考虑。

林郑月娥会见传媒时也介绍了她早前提出的“对话平台”的筹备进程,并表示,她在过去的周末(8月24日)跟多名前官员或社会人士见面。












其中一名出席会面的前政府官员张炳良向传媒透露,他在会上向林郑月娥提出要正式撤回修例建议,也要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事件。但林郑月娥坚持拒绝成立委员会,强调现行的机制已经足够调查针对警察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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