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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爱国 再谈"拿国比妈"
送交者: junkerus[♀☆品衔R4☆♀] 于 2018-03-26 2:16 已读 25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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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 那些说我不爱国就开骂的,请再看一遍之前我写的帖子,
我没说过我对国家没有感情,我的论点是,爱外华人对国家的爱 不应和对母亲的爱为一个等级,对国家甚至不能称之为爱我倾向于细分为为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他们是:

1. 对国家之感情
2. 对团结之选择

先说 第一. 对国家之感情,对于黄皮肤黑头发的华人来说,不论你已移民多少代,这里毕竟是你的根,对于那些第一代移民,国乃是童年成长之地,留下童年青年美好记忆的地方,很多父母朋友亲人都在国内,对父母朋友亲人的依恋和思念,和这片土地牵在一起,交织成一种感情, 使之想起来便是家的感觉。

第二种,对团结之选择,一个强大的中国对华人这个整体而言,是最优的选择。 想必很多在国外待了很长的华人会感觉到,相比以前,华人的地位提高了,华人的日子也好过了许多,跟一些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来欧美的老华侨聊过,他们更是有感触,这一方面不能不说,西方社会进步了,但更重要的一方面,中国强大, 中国富了。中国富了,和中国合作的公司多了,你作为华人身上的中国因素就升值了-- 简单讲就是人家爱要会说中文的,你的中国关系就升值了--简单讲就是你的贸易公司机会多了,小朋友能做代购了。 中国强大了, 华人华侨在外国的利益受到侵害,中国有了反制能力,洋人才不敢动华人。

我们那这个对比一下和母亲的爱,这里我只是说正常家庭正常母亲,母亲对于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无权利义务,多数母亲生下孩子首先不是去买个账本,算算给这个孩子投入了多少好让他将来给自己养老,任何法律或者规定凌驾到这个感情上,都是苍白的,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孩子犯了故意杀人,依法当死刑,你问问他犯人他妈应该怎么判? 反之国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有义务和权力的相互关系,两者本应互为条件,国民有各种权利,也有各种义务,公民不履行义务的时候,会受到惩罚。
把这两点混合在一起,对母亲是不公平的,因为母亲的爱更无私,无条件,无对价。 
把这两点混合在一起并且把对国家的感情,,对爱国主义是有害的,正如很多人也同意国家是权利义务的结合,国民有各种权利,也有各种义务,公民不履行义务的时候,会受到惩罚。但要是国家不履行义务呢,公民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呢? 是不是这个对这个国家的感情就可以不要?  
那要这么说的话, 国家特别爱我?那国家是不是对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就不爱了, 那些整天起早贪黑的小贩就不爱? 对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就不爱?
另外,爱国这种事,要求自己就好,别强加于别人,别给别人扣帽子,不爱国就是汉奸之类的只能招来别人的反感,甚至有事"跟这种傻逼同为中国人真恶心",让很多人去摒弃自己身上中国人这一属性,反而不利于团结。

不要因为听了首歌唱祖国,我的中国心,浑身哆嗦热泪盈眶鸡皮疙瘩掉一地,就是爱。就像我们年少时候把高潮时的痉挛抽搐幸福敢当作崇高特别的爱一样,时间长了发现,那只是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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