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在生活版发表文章,说把人当商品就是一种罪恶。是关于讨论性交易合法化与否的讨论。不想在我的评论区里来了一位网友,反驳我的理论是错误的。他坚持认为,性交易合法化是正确的。 6park.com姑且不论关于性交易的对错,但有句话说这么说的。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该网友不知道从事性交易者的苦,却反驳我反对性交易的合法化的观点。是否有趣? 6park.com该网友明显的不会接受自己的家庭成员去从事性交易产业的。从我说了这两句话被他当作是人身攻击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 6park.com我对反驳我持不同意见的网友说过这两句话“你可以在你家举行一次全家性派对试试。再来反驳我说的对还是错”“如果你能接受你家人向他人有偿提供性服务,就算我输" 我认为我并没有说错。这么就成人身攻击了呢?想不通该网友的逻辑行为啊! 6park.com我认为,如果我的言论里直接出现了你家人是性工作者,那是有可能是无中生有,搬弄是非。这样才算是人身攻击。否则,像我前面粗体字说的那两句话,只能说是建议,而不是人身攻击。当然了,如果连这两句话就觉得冒犯,那就对不起了。像这种两套标准的网友,我也不愿意和他交流的。 6park.com关于性交易是不是把人当商品的观点,应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立场不同,观点也就不一样。赞同与否,应该先自己经历过这一切再说。是不是?像该网友能接受性交易合法化的观点,自己却不愿意接受从事性工作职业,你说,你还站得住理吗? 6park.com而且,你能保证你的家人或后代在合法化性交易之后,不会成为性工作者者? 6park.com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不是说一套做一套的!望各位仔细斟酌
贴主:热天赋于2020_11_23 12:19:38编辑
贴主:热天赋于2020_11_23 12:33:4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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