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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认识我老公,那会认识的时候他已经买了房子。首付给了30万,贷款了40多。认识后没多久结婚了。结婚我妈妈说我不是卖女儿所以不要一分彩礼。给卖了一辆10万纽币的车。婚后基本上都是他还贷款。家里大小开销我来负责。生了孩子,孩子从上幼儿园到现在所有费用几乎都是我出的。幼儿园比较花钱多,学费一年2万多,不算吃喝拉撒。上学了学费便宜了但是各种课外班。每个月开销也不小都是我自己承担。前段时间我们商量想把家里房子卖了换一个。我公公突然说房子卖了需要把首付钱还给他。房子他要占三分之一。然后无偿再借给我们。即便再买房他还是要站三分之一。从认识到结婚到生孩子,从来没说过这些直到我们要卖房子了,让我打欠条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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