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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唐湘龙赵少康谈谈人大对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打枪(一)
送交者: 海外华人[☆★声望品衔8★☆] 于 2019-11-23 20:34 已读 1557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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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唐湘龙赵少康谈谈人大对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打枪(一)

沁园春 23/11/2019

香港超过五个多月的动乱在台湾引发了很大的关注和讨论,唐赵等属于蓝营名嘴,最近几乎每一个节目都花费相当的篇幅追踪香港社会的新动向。

几乎绝大部分的台湾名嘴或嘉宾都认为北京人大若否定香港高等法院对禁蒙面法的裁决,就是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等同宣布一国两制不存在了。

果真如此吗?假如打开基本法的具体条文,就会发现,台湾舆论存在相当的误区,自然得出错误的结论,需要多做基本的功课才能以理服人。

唐湘龙的节目对香港事务的了解,在台湾属于比较翔实的,可惜唐谈了香港几个月 直到昨天才头一次谈论香港令人诟病的司法问题,在禁蒙面法问题上一再呼吁北京要“谨慎”,令好多大陆网友留言“无法看下去了”,这里不是说需取悦大陆人,而是唐对陆港两地的法律的了解不够。

赵少康在节目《香港的前途》里,直接了当的通过一名读者的话来指出:虽然大部分的港人反感勇武派的打砸烧对香港的破坏,但是不会接受来自北京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预,否则一国两制就完了等等。

看到台湾舆论的普遍误解,此文想具体谈谈关于人大对香港高等法院打枪一事。

首先谈谈香港司法的现状,香港一贯以严明的法制示于世人,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或者说回归后,仍把持在殖民地法官手里的香港司法品质大幅退化,具体的例子太多了,纯刑事案件诉讼方面可以参考著名的包至金侄女案,案犯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跨度里,一而再再而三触犯袭警罪,第一次袭警仅被判阅读学习法令,几年后这名侄女再次袭警,还是前后两次袭击一男一女不同的警察,态度嚣张恶劣,又被轻判社会服务200小时。

这起属于有袭警前科的惯犯案例的轻判引发市民一波波的抗议,泛民头目大律师李柱铭阵阵有词的宣称,法律由专业法官裁定,不能受到民愤民粹的丝毫的影响,结果维持原判,被袭的警察不服坚持上诉申诉始终没有下文。由于此案判决明显不公到达荒唐走板的地步,社会舆论压力转嫁到耻笑被袭警察无gas无法翻案,孩子在校被讥笑,妻子也怒骂他“不是男人”,“无鬼用”,最后离婚收场。

今年八月这个侄女惯犯有恃无恐第N次袭警被警方起诉,现被排期到明年三月提堂,有兴趣的网友可以保持关注,从中可了解香港司法的实况。

以上这起著名的案例反应香港的司法独立已成法官律师们私相授受栽赃枉法的司法垄断和司法独裁,缺乏必要监督的法院被李柱铭等人上下其手。也许港英时代的港督拥有一言九鼎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之下,司法系统不敢轻易乱来,但是,彭定康在最后任期故意大幅修改了诸多法例(叶刘淑仪的视频有详细的陈述),导致回归后的港府弱势无力,香港司法的退化蜕化是有目共睹的。

以上是不涉及政治的单纯的刑事案例,回归后,凡是涉及政治议题的香港司法判决更是一边倒偏袒包庇纵容泛民派,列举具体实例前,需简单介绍香港高院和终审庭的外籍法官。

回归后的高院和终审庭的法官,外国籍,双/多重国籍法官占据90%以上,这是当今在地球独一无二的仅存毒果的殖民地余孽法官制度,这是回归后香港社会动乱频发的主要根源之一。

世人皆见,发生在西班牙或智利或英国的大游行,三五天或一周左右很快就平息了,唯独香港的动乱超过五个月,原因就是司法故意偏袒放肆纵容,准确地说法官法院与勇武暴徒们早形成了一个共犯结构。

首先看看,智利或西班牙的暴乱,政府宣布销禁/戒严,大批警察开着坦克上街,甚至动用机枪准备扫射,一夜就抓获超过1000人,法庭立即跟进宣判,动乱很快就平息了。

再来比较香港,六月至今,警察拘捕接近5000人,很多被法院直接放了(保释),大量的嫌犯中尽管涉及放火杀人,堵路砸铺,禁锢私刑,刺胸割颈,火烧活人等等残忍的严重犯罪,但法院至今未判一人入狱,比照今年八月一位大陆游客在驻港美领馆外墙图鸦“中国必胜”,三天后即被神速地判刑入狱,已有太多的实例印证香港法院的故意庇护暴徒,是勇武派有恃无恐持续破坏的根本原因。

还值得一提的是火烧活人的罪犯仅以一千港币保释,而受害者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期,即使侥幸大命存活,今后的日子都会极度痛楚地度过余生,因被烧伤的皮肤不会再有正常的神经感觉功能了。面对令人发指的放火杀人,香港法院的低价轻率保释,岂止践踏了法律公义,简直到了侮辱人性良知的不堪入目了。

以上的例子仅仅冰山一角,不公不义的判决在今日的香港法院比比皆是可以说是习以为常了。

读者不仅要问,今日香港司法系统的退化堕落,最根本的原因是香港法院仍由大批殖民地法官操控,香港的司法主权并未回归,当年的中英谈判何以至此?

一种说辞是当年中国的国力不足,我个人不接受这样的解释,无论从中共的一贯作风,还是查阅邓小平文集涉港回归部分,再到翻阅撒切尔夫人的回忆录,整个谈判邓小平都保持强硬的立场,没有屈服英国任何的无理要求。

真正的原因可能是当时的中共缺乏经验,并没有意识到司法回归的重要性,被老谋深算老牌殖民帝国英国暗中计算埋下了许多待炸的定时炸弹。

回想1950s,东南亚各国均有大批的华人,这些多在清末或日本侵华战乱移居“南洋”的华人,始终忠于母国中国,导致这些国家从殖民地独立以后,如何处置当地的华人成一大难题。当时的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提出鼓励华人加入当地国籍,并忠于入籍国,不愿意入籍的华人可以回到中国,结果大多华人选择了加入当地国籍。

想想看,若本国本地区内有相当比例,比如15%,20%,或30%的居民不忠于本国而效忠于他国,就会对本国的国安和治理会有很大的不利影响,而把握香港司法主权的法官们由前殖民主的外籍人控制,后果一定非常严重,现在大家都有目共睹了,回归后香港社会受到殖民地余孽的司法系统持续危害,导致频繁爆发大大小小的社会动乱的惨状。

按理说,从全球范围内的视角,任何殖民地的回归都不存在司法权仍留在殖民主手里的荒谬,不得不说这是中国政府在接收殖民地回归的问题上犯下的一大原则性的大错。

依据中共一些高官的陈述,当时的中共高层认为既然香港的社会运作良好,港人也富庶满意,港人治港尽可能保持原有制度并不是什么坏事,大陆原来很多的驻港机构在回归后全部都撤离了香港,国内原来研究港澳的学术机构也解散了,中共的官员们都沉浸在回归了港澳事务就终结了的幻觉里,错误地认为中央尽量不插手或不管就是对港澳的最好的管理...

回顾中英谈判的历史文件,邓小平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始终对英国保持警惕,曾下令国务院和解放军高层制定包括和平回归和武力回归的两个不同的备胎方案,但是却对回归后的管治陷入了盲目的过度自信,把港英政府时期设立在伦敦的香港法院终审庭,错误地同意把终审庭改为设立在回归后的香港,并且同意保持原来的殖民地法官制度五十年不变,铸成历史性的大错。

以上举例介绍香港司法的弊端的来由,以及今天太多近乎无耻司法判决之后,现回归证卷谈谈人大是否该应针对禁蒙面法对香港高等法院打枪?

明天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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